那天在飞机场等飞机,闲来无事,转悠到机场里面的一个书摊。看到一本小说Kite Runner,突然想起以前有一个朋友曾经力荐这本书,又看到书的封面封背上全都是“No 1 of the year”, “riveting and unforgettable”之类的评语,加上想到接下来的14个小时将漫长而枯燥,就买了下来。飞机上的n个小时,加上昨天上午,看完了。
说来惭愧,虽然号称文青,这是第一本我完整地从头看到尾的英文小说。
非常好看。虽然好看的小说不一定是好小说,但是这是一本既好看又好的小说。讲的是一对阿富汗的少年,一个是主人的儿子Amir,一个是仆人的儿子Hassen,在70年代结下了深厚友谊。两个人一同调皮捣蛋,一起放风筝。Amir机灵,善感,又有一点狡诈和软弱,而Hassen永远是憨厚,朴实,勇敢,在Amir有麻烦的时候挺身而出。但是貌似天真的少年友谊,还是掩盖不了两个人之间的种族和阶级差异。在Hassen有一次被流氓堵截鸡奸时,Amir只是默默地躲在角落里目睹了这一幕,而没有挺身而出。Amir被自己的软弱羞辱,回去之后开始冷淡Hassen,甚至使诈让父亲赶走了Hassen和他的仆人父亲。然后,在接下来的20多年里,Amir一直生活在羞愧和悔恨当中。期间,由于苏军入侵,他和他父亲政治避难到美国,在美国开始过一种蓝领的生活。20年后,Amir结了婚,成了一个作家,过着一种平静的小中产阶级生活,直到2001年,他的一个阿富汗朋友把他给召回了阿富汗。那个朋友Kahim是Amir父亲的老朋友,在Amir离开之后,把Hassen找了回来。Hassen继续做他的仆人,并且结婚生子,直到Hassen和妻子都被Taliban杀害,而他们的孩子Sohara成了街头孤儿。Kahim在弥留之际,把Amir找回来,希望他能够收养Sohara。Amir回阿富汗,发现Hassen原来是父亲的私生子――就是说,他一家两代人,曾经两次背叛善良忠诚的Hassen,导致他最后的惨死。怀着悔恨,Amir努力营救已经沦为塔利班“慰安少年”的Sohara,最终还是把他带回了美国。
这个小说,有点象雨果、托尔斯泰那种古典现实主义的风格。它的结构,对称,结实,高大,象古典的罗马建筑。它的语言,简洁、流畅,没有多少炫技性的细节,也没有纯古典小说那种拖泥带水的旁支末节。但是真正打动我的,还是它的主题:redemption。
说起来可能有点可笑。我平时经常会问自己一个假想的问题:如果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成人拿着菜刀追砍一个小孩,我会不会上去“见义勇为”,帮那个孩子?虽然只是一个假想的问题,但我如此频繁地想到这个问题,并且在每次试图回答这个问题时都感到如此焦虑,以至于它已经变成一个非常真切的场景,一个迟早会到来的、对我的道德审判。
我会吗?不会吗?如果我会,我真的愿意为一个陌生孩子献出自己的生命?而如果我不会,我真的能够面对自己的软弱若无其事地渡过下半生?仅仅因为我lucky enough not to run into that situation,仅仅因为上帝宽厚到不把我放置到那个人性的test里面,我就可以对自己狭隘的道德底线视心安理得?假装自己是一个无罪的人?
面对持刀歹徒只是一个可能的test,还有多少其他的test,我没有遭遇它,并不意味着我能够超越它。上帝没有拿手电来照射我腐烂的道德伤口,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
当看到Kahim对Amir说:Those who have no conscience don’t suffer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是一本伟大的小说。就算它的结构太过紧密对称,就算它其中有一些太过“好莱坞”的细节,但它还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因为它在问一个伟大的问题,关于人的罪孽的问题。
多少年来,我始终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这本书,比任何传教士教授给我更多宗教的本意。与那些仪式教义无关,与神到底是安拉还是上帝无关,甚至与神到底有没有一个物质存在的形态无关,就是人在自身的罪孽中提升自己、拯救自己、洗净自己的欲望。
十多年前,“善”在我眼里是一个“二流”的问题,“一流”的问题事关“美”和“真”。但是现在,十年下来,我渐渐意识到,道德是一个多么重大的问题,它比“美”和“真”含有更多的悲剧性,对人的智力与精神,带来更尖锐的追问。如果说对“美”和“真”的追求,更多的是一个个体性的放纵(感观的放纵与智力的放纵),对道德问题的直视,却是对人的社会性的承认。
道德作为一个问题,至少在我眼里,不是指任何人对另外一些人指手画脚的权力,比如,同性恋不许结婚,某某贪官该判死刑。某某第三者该遭天打五雷劈。相反,对于真正面对人性之脆弱的人,道德问题首先是一个内省问题,然后将这内省转化为在神性面前的谦卑。
前一段和朋友谈起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说到有一本书认为,中国文化是shame-based,而西方文化是guilt-based。Shame作为一种道德的纪律,其关键是不能丢“面子”,不能被他人发现自己的劣迹。而guilt作为一种道德纪律,则意味着一个无所不在的道德眼光――即使周围没有任何人,即使你lucky enough not to be caught,你随地吐痰的时候,在网上匿名诅咒他人的时候,贪污公款时,“红杏出墙”时,还有神在注视你。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不是本意如此,但是照我的理解,guilt-based的道德显然是一种更严厉的道德,它把道德责任的对象,从一个个有限的、易朽的、肉体的存在(父母、亲人、朋友、同事)转化为一个无限的、永恒的、超越时空的存在(神)。说到底,人的“检点”,不应当仅仅是一种外向的表演,而是一种对自我的救赎。
当然,这种说法对不对,又是一个问题。比如我,虽然我不信主,但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full of guilt的人。比如,虽然两次尝试做一个素食主义者都失败(有一次坚持了一年),但是在吃肉的时候,始终无法摆脱这个肉的主人――牛、羊、猪――在凝视我的感觉。估计很快又会有第三次尝试,第三次失败,第四次……就算最后我的软弱输给了我的意志,但确实无法对吃肉这件事完全心安理得、若无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