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

七年之后

1.

那年上飞机前圆圆的爸爸对我说:到了纽约,一定要随身带5、60美元现金,万一碰到抢钱的,这就是“保命钱”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告诫,于是我到了纽约之后,总是随身带着5、60美元的现金,随时等待被抢,等了好几年。如果那个迎面而来的黑人青年朝我拿出枪来,我就可以惊喜地掏出那些美元,说:你终于抢劫我了!

可惜7年来,这一幕始终没有发生。事实是,这些年我在街上遇见无数黑人青年,其中有n个曾经笑嘻嘻地对我说:“hey, baby, you’re beautiful。”但是从没有人对我说:“Give your money to me.”事实是,不但想象中的打劫始终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其它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比如结婚生子,比如开始热爱学术,比如超越种族、文化、语言的障碍与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

而发生的事情却常常是没有想到的,比如911,比如在一个秋日的下午收拾东西去一个叫剑桥的地方。

说到和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这事的难度的确是我所料未及的,大约是我来美7年之后所有的“没想到”里面最没有想到的一个。以前我总觉得象我这样的民族虚无主义者,结交五湖四海的狐朋狗友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是事实证明“文化差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力量确实比我想象的强大很多。你和一个阿尔巴尼亚人可能政治观念、喜欢的哲学家、电影、电子游戏一模一样,你们甚至可以谈恋爱,但是somehow你们就是不能成为“哥们”。

这个 “somehow”是如此诡异以至于用“文化”去概括它都显得词不达意。


2.

我还记得到达学校的那天下午,00年8月23号,在学校住房办公室的门口,因为签房约要照片,我在路边翻箱倒柜地找照片。三个大行李箱,全锁着,一一打开找照片,急得大汗淋漓。

为什么我后来见到的119街和记忆中第一次见到的119街如此不同呢?是不是脆弱感会让一个建筑、一个街区、一个城市显得比它实际上的更高大呢?

“你知道,一个人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特别脆弱。”

后来我竟然做了住房办公室的兼职员工,后来住房办公室的主任在指导我怎么给新生签约的时候这样说。还有一个人跟我说过这句话,他跟我同一年来美国,去了另一个地方,很快结了婚,他就是用这句话来论证他为什么急于结婚。

年轻气壮的时候,我总觉得一个人因为脆弱而结婚是多么可耻的事情,现在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当务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发疯、不崩溃、不象大街上的那个疯子一样高举圣经在车水马龙中高喊“哈里路亚”。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 我说:what? 他重复:nice shoes. 我又说:what? 他又重复:cute shoes. 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shopping活动。我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

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3.

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地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At some point, I lost interests in making my life a soap opera. At some point, I started pretending I’m not home when people knock on my door.

那么,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和蚊米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清华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独来独往。翻看当年的日记,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声笑语以及“阳光灿烂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象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那我为什么老嚷嚷着想回国呢?难道就算寂寞,上面也要裹上一层热闹的糖衣?而今天的地球上,没有哪里比中国更热闹。

可是,热闹有两种,一种是充实和丰富,一种是鸡飞狗跳。

可是的可是,苍白也有两种,一种对能量的珍惜与节约,一种是荒凉与空洞。

如果从鸡飞狗跳退出之后进入的只是荒凉与空洞,或者反之,这还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吗。

4.

本来我还一直为离开纽约这个“大城市”前往剑桥这个“小镇”而伤感的,后来我想通了:在美国这些年,虽然我名义上住在大城市,但过得其实也只是“小镇”生活。除了在波士顿那大半年,来美7年,我活动的范围一直是一个叫做morningside heights的小社区:96街为南界、125街为北界、Riverside为西界、Amsterdam为东界,还不如剑桥大呢。

这么一小块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

来美7年,我没有去过西岸,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过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并没有强烈的旅游的愿望。我成为一个全球流浪者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我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而已。

他们说人生是一场旅行,我怎么觉得人生就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们还说时光飞逝如电,那说的大约是中国的时间,而不是这里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宽阔平静的河流,一点一点往前挪,还动不动断流的那种。

7年来我的村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110街的Right Aid,113街的Mill Korea,116街的Ollie’s,112街的Labyrinth bookstore……当然,110街的Dynasty早就不在了,旁边的Café Taci也变成了一个墨西哥快餐店,新的West Side虽然重新开张,但是冷气大得我都不敢进门。

我想起有一回坐在110街的Starbucks,隔着玻璃窗,看见外面出了一场车祸。我看到的时候,车已经翻了,斜躺在马路中间的矮树丛中,警察还没有来或者已经走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出来,几个群众在围观,更多的人若无其事地从旁经过。那天下午的太阳特别好,好到马路中间的一场车祸都显得非常安详。

若干年后,想起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我的morningside heights时,我希望自己想起的,是这样的安详。

5.

24岁到31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算是一段“黄金岁月”的流失?我试图为此伤感,但却伤感不起来。时间嘛,哪一段和哪一段不是差不多。一想到一个30以上的女人为自己的年龄而自卑本质上是迎合男人的世界观和审美观,我就更觉得不能让他们得逞。

事实上,青春简直是个负担呢。它让你对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你以为“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现在好了,这误解消除了,该干嘛干嘛去,还少了上当受骗的屈辱感呢。还更好。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看了不少红卫兵传记,从此简直讨厌青春了。年少,口号,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大地在你脚上,荷尔蒙武装起来的正义感,这些东西搅和起来,人就操蛋了起来。而这操蛋中最操蛋的一点,就是那貌似“反叛精神”中隐藏的谄媚情结以及herd mentality.

对,我31了,在异国他乡如你们所幸灾乐祸的那样变老了,但是我并不伤感。

6.

总还有些变化吧,比如说,政治面貌?其实也说不上什么变化,99年开始上网之后,因为网上辩论,发现自己在向理性底线不断退却的过程中,退到了一个叫做 “自由主义”的地方。其实从来没有刻意在某一个阵营里安营扎寨,但是接下来的7年里,我发现自己在几乎每一场政治辩论里、对每一件事物的看法里,都不断回归到这个立场,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立场对于我具有一种“地心引力”。

7年来,我已经从一个“自在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一个“自为的”自由主义者。我并不以前更反动,但是我的反动比以前更顽固。

顺便说一句,我不认为自由主义是我的政治信仰,它只是我的政治底线。事实上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

不是没有过惶惑,not politically, but socially。过去7年,作为一个留学生中的右派,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双重少数派”的位置。在中国留学生当中,我当然是少数派。但即使是在美国学界,我也时常处于“少数派”的位置上。7年来目睹了美国高校越来越被乔姆斯基这样的极端左翼占领的氛围,而我特别反感这样的氛围,反感乔姆斯基等恨不得把那些“流氓政权”描述呈诗情画意的“和谐社会”的架势。

我想我骨子里其实挺neo-con的。当我说我灵魂深处是个“老头子”的时候,我指的“老头子”是那个已经死了很久的、现在已经被媒体搞臭了的、据说是新保守主义鼻祖的犹太移民Leo Strauss。

7年过去,作为一个Leo Strauss的当代中国女文青版,我逐步克服了“双重少数派”地位带来的孤独感。岂止克服孤独感,简直培育出了一股“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地”的焦大感以及高尔基的海燕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不再需要有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herd mentality。用北岛老师的话来说: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7.

如果我把过去7年的生活当作一个电影,放给7年前那个刚下飞机的女孩看,她会不会很失望呢?会不会失望到说“啊,就这样啊,那还是算了吧,我买张机票回去算了”?

来美7年,我最痛心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如愿以偿地爱上学术。但是出于生计的原因,又不得不一直从事学术工作。不幸的是,对一件我并不热爱的事情,我竟然还有一点天分,至少足以通过考试答辩论文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最近老看蚊米他们打Texas Hold’em,一个发现:抓到烂牌固然不幸,但更不幸的往往是抓到好牌--好但不是最好的牌。我的学术天分对于我,就是这样一副好但不是最好的牌。

以前王小波对“反熵”行为表示欣赏时举过一个例子,一个登山者解释自己为什么爱爬山时说:不为什么,因为这座山在这里。

没有比这更可悲的答案了。我为什么要读博士呢?因为“博士学位在那里”?我为什么要出国呢,因为“美国在那里”?

00年的冬天,在我还是西岸某同学的女朋友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曾经突发奇想,给他打电话,说:我想退学!我要考电影学院!

西岸同学当即给予了否定,为此我们大吵一架。

当然事后我并没有去考电影学院。我想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我嫌先下这个山、再爬那个山,路途太遥远而已。

可是有时候我会畅想:What if?

弗洛姆说,“逃避自由”是人的天性。在我看来,逃避自由的表现就是:“因为山在那里,所以我要爬山”。

读关于“延安整风”以及的著作,读来读去,结论只是:一切洗脑(整风)的成功要旨,不过在于帮助人们逃避自由。当一个体系能够用逻辑自洽的方式替你回答一切问题、并且保证这些答案的光荣伟大正确的时候,的确,还有什么自主思考的必要性呢?

Am I escaping from freedom by climbing the academic mountain in front of me?

这是一场多么不辞辛苦的逃避啊,几乎可以说是艰苦卓绝,从一个大陆到另一个大陆,从另一个大陆又到另一个小岛。

从前有一个女孩,她总是非常焦虑。有人问她: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焦虑?生活多么美好啊!她说:我也不服啊,但是没有办法,我缺乏智慧,总是要翻山越岭才能到达一个近在咫尺的地方,但是你知道吗?我有一种预感,我相信自己会越老越快乐的。

后来呢?

后来她就去了英国。

七年之后

1.

那年上飞机前圆圆的爸爸对我说:到了纽约,一定要随身带5、60美元现金,万一碰到抢钱的,这就是“保命钱”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告诫,于是我到了纽约之后,总是随身带着5、60美元的现金,随时等待被抢,等了好几年。如果那个迎面而来的黑人青年朝我拿出枪来,我就可以惊喜地掏出那些美元,说:你终于抢劫我了!

可惜7年来,这一幕始终没有发生。事实是,这些年我在街上遇见无数黑人青年,其中有n个曾经笑嘻嘻地对我说:“hey, baby, you’re beautiful。”但是从没有人对我说:“Give your money to me.”事实是,不但想象中的打劫始终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其它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比如结婚生子,比如开始热爱学术,比如超越种族、文化、语言的障碍与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

而发生的事情却常常是没有想到的,比如911,比如在一个秋日的下午收拾东西去一个叫剑桥的地方。

说到和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这事的难度的确是我所料未及的,大约是我来美7年之后所有的“没想到”里面最没有想到的一个。以前我总觉得象我这样的民族虚无主义者,结交五湖四海的狐朋狗友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是事实证明“文化差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力量确实比我想象的强大很多。你和一个阿尔巴尼亚人可能政治观念、喜欢的哲学家、电影、电子游戏一模一样,你们甚至可以谈恋爱,但是somehow你们就是不能成为“哥们”。

这个 “somehow”是如此诡异以至于用“文化”去概括它都显得词不达意。


2.

我还记得到达学校的那天下午,00年8月23号,在学校住房办公室的门口,因为签房约要照片,我在路边翻箱倒柜地找照片。三个大行李箱,全锁着,一一打开找照片,急得大汗淋漓。

为什么我后来见到的119街和记忆中第一次见到的119街如此不同呢?是不是脆弱感会让一个建筑、一个街区、一个城市显得比它实际上的更高大呢?

“你知道,一个人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特别脆弱。”

后来我竟然做了住房办公室的兼职员工,后来住房办公室的主任在指导我怎么给新生签约的时候这样说。还有一个人跟我说过这句话,他跟我同一年来美国,去了另一个地方,很快结了婚,他就是用这句话来论证他为什么急于结婚。

年轻气壮的时候,我总觉得一个人因为脆弱而结婚是多么可耻的事情,现在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当务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发疯、不崩溃、不象大街上的那个疯子一样高举圣经在车水马龙中高喊“哈里路亚”。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 我说:what? 他重复:nice shoes. 我又说:what? 他又重复:cute shoes. 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shopping活动。我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

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3.

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地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At some point, I lost interests in making my life a soap opera. At some point, I started pretending I’m not home when people knock on my door.

那么,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和蚊米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清华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独来独往。翻看当年的日记,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声笑语以及“阳光灿烂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象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那我为什么老嚷嚷着想回国呢?难道就算寂寞,上面也要裹上一层热闹的糖衣?而今天的地球上,没有哪里比中国更热闹。

可是,热闹有两种,一种是充实和丰富,一种是鸡飞狗跳。

可是的可是,苍白也有两种,一种对能量的珍惜与节约,一种是荒凉与空洞。

如果从鸡飞狗跳退出之后进入的只是荒凉与空洞,或者反之,这还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吗。

4.

本来我还一直为离开纽约这个“大城市”前往剑桥这个“小镇”而伤感的,后来我想通了:在美国这些年,虽然我名义上住在大城市,但过得其实也只是“小镇”生活。除了在波士顿那大半年,来美7年,我活动的范围一直是一个叫做morningside heights的小社区:96街为南界、125街为北界、Riverside为西界、Amsterdam为东界,还不如剑桥大呢。

这么一小块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

来美7年,我没有去过西岸,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过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并没有强烈的旅游的愿望。我成为一个全球流浪者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我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而已。

他们说人生是一场旅行,我怎么觉得人生就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们还说时光飞逝如电,那说的大约是中国的时间,而不是这里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宽阔平静的河流,一点一点往前挪,还动不动断流的那种。

7年来我的村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110街的Right Aid,113街的Mill Korea,116街的Ollie’s,112街的Labyrinth bookstore……当然,110街的Dynasty早就不在了,旁边的Café Taci也变成了一个墨西哥快餐店,新的West Side虽然重新开张,但是冷气大得我都不敢进门。

我想起有一回坐在110街的Starbucks,隔着玻璃窗,看见外面出了一场车祸。我看到的时候,车已经翻了,斜躺在马路中间的矮树丛中,警察还没有来或者已经走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出来,几个群众在围观,更多的人若无其事地从旁经过。那天下午的太阳特别好,好到马路中间的一场车祸都显得非常安详。

若干年后,想起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我的morningside heights时,我希望自己想起的,是这样的安详。

5.

24岁到31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算是一段“黄金岁月”的流失?我试图为此伤感,但却伤感不起来。时间嘛,哪一段和哪一段不是差不多。一想到一个30以上的女人为自己的年龄而自卑本质上是迎合男人的世界观和审美观,我就更觉得不能让他们得逞。

事实上,青春简直是个负担呢。它让你对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你以为“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现在好了,这误解消除了,该干嘛干嘛去,还少了上当受骗的屈辱感呢。还更好。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看了不少红卫兵传记,从此简直讨厌青春了。年少,口号,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大地在你脚上,荷尔蒙武装起来的正义感,这些东西搅和起来,人就操蛋了起来。而这操蛋中最操蛋的一点,就是那貌似“反叛精神”中隐藏的谄媚情结以及herd mentality.

对,我31了,在异国他乡如你们所幸灾乐祸的那样变老了,但是我并不伤感。

6.

总还有些变化吧,比如说,政治面貌?其实也说不上什么变化,99年开始上网之后,因为网上辩论,发现自己在向理性底线不断退却的过程中,退到了一个叫做 “自由主义”的地方。其实从来没有刻意在某一个阵营里安营扎寨,但是接下来的7年里,我发现自己在几乎每一场政治辩论里、对每一件事物的看法里,都不断回归到这个立场,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立场对于我具有一种“地心引力”。

7年来,我已经从一个“自在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一个“自为的”自由主义者。我并不以前更反动,但是我的反动比以前更顽固。

顺便说一句,我不认为自由主义是我的政治信仰,它只是我的政治底线。事实上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

不是没有过惶惑,not politically, but socially。过去7年,作为一个留学生中的右派,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双重少数派”的位置。在中国留学生当中,我当然是少数派。但即使是在美国学界,我也时常处于“少数派”的位置上。7年来目睹了美国高校越来越被乔姆斯基这样的极端左翼占领的氛围,而我特别反感这样的氛围,反感乔姆斯基等恨不得把那些“流氓政权”描述呈诗情画意的“和谐社会”的架势。

我想我骨子里其实挺neo-con的。当我说我灵魂深处是个“老头子”的时候,我指的“老头子”是那个已经死了很久的、现在已经被媒体搞臭了的、据说是新保守主义鼻祖的犹太移民Leo Strauss。

7年过去,作为一个Leo Strauss的当代中国女文青版,我逐步克服了“双重少数派”地位带来的孤独感。岂止克服孤独感,简直培育出了一股“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地”的焦大感以及高尔基的海燕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不再需要有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herd mentality。用北岛老师的话来说: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7.

如果我把过去7年的生活当作一个电影,放给7年前那个刚下飞机的女孩看,她会不会很失望呢?会不会失望到说“啊,就这样啊,那还是算了吧,我买张机票回去算了”?

来美7年,我最痛心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如愿以偿地爱上学术。但是出于生计的原因,又不得不一直从事学术工作。不幸的是,对一件我并不热爱的事情,我竟然还有一点天分,至少足以通过考试答辩论文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最近老看蚊米他们打Texas Hold’em,一个发现:抓到烂牌固然不幸,但更不幸的往往是抓到好牌--好但不是最好的牌。我的学术天分对于我,就是这样一副好但不是最好的牌。

以前王小波对“反熵”行为表示欣赏时举过一个例子,一个登山者解释自己为什么爱爬山时说:不为什么,因为这座山在这里。

没有比这更可悲的答案了。我为什么要读博士呢?因为“博士学位在那里”?我为什么要出国呢,因为“美国在那里”?

00年的冬天,在我还是西岸某同学的女朋友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曾经突发奇想,给他打电话,说:我想退学!我要考电影学院!

西岸同学当即给予了否定,为此我们大吵一架。

当然事后我并没有去考电影学院。我想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我嫌先下这个山、再爬那个山,路途太遥远而已。

可是有时候我会畅想:What if?

弗洛姆说,“逃避自由”是人的天性。在我看来,逃避自由的表现就是:“因为山在那里,所以我要爬山”。

读关于“延安整风”以及的著作,读来读去,结论只是:一切洗脑(整风)的成功要旨,不过在于帮助人们逃避自由。当一个体系能够用逻辑自洽的方式替你回答一切问题、并且保证这些答案的光荣伟大正确的时候,的确,还有什么自主思考的必要性呢?

Am I escaping from freedom by climbing the academic mountain in front of me?

这是一场多么不辞辛苦的逃避啊,几乎可以说是艰苦卓绝,从一个大陆到另一个大陆,从另一个大陆又到另一个小岛。

从前有一个女孩,她总是非常焦虑。有人问她: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焦虑?生活多么美好啊!她说:我也不服啊,但是没有办法,我缺乏智慧,总是要翻山越岭才能到达一个近在咫尺的地方,但是你知道吗?我有一种预感,我相信自己会越老越快乐的。

后来呢?

后来她就去了英国。

2007年9月14日星期五

美国的社会主义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该系列最后一篇
----------------------

2000年美国政治学家Seymour Lipset出了一本书,叫《It Didn’t Happen Here: Why Socialism Failed in the United States》,探讨“为什么社会主义在美国失败了”这个经典问题。根据他的看法,欧洲各国都出现了大型的社会主义政党,相比之下,美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却始终不成气候。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虽然也有过活跃的社会主义政党,但是30年代之后,社会主义政党基本上消声匿迹。其原因,据他分析,无非是四条:个人主义的立国文化;工人阶级内部种族文化的多样性;社会主义政党本身的“经营不善”;还有美国的选举制度不利于小党存活。在这四条因素中,他最强调的,是第一条。

我不很赞同这本书的观点,原因不在于李普赛特对问题的分析,而是他对问题的提出:如果社会主义不仅仅指公有制加计划经济,也指建立广泛的福利制度(显然这也是Lipset的理解),社会主义在美国真的失败了吗?这本书过于强调社会主义政党的标志性意义,但如果我们把目光从“政党”转向“政策”,没有理由认为“社会主义”在美国遭受了失败。

我们来观察一下04年美国联邦政府的预算开支:19.9%军费(这项庞大的开支一直颇受争议);21.6%社会保障金;19.5%用于支助穷人、老人、残疾人的医疗保险项目Medicare和Medicaid;4.1%其它用于退休金和扶持残疾人的开支;9%用于失业补助、给穷人家庭的住房、食品、收入补助以及税收抵免;7%偿还债务利息;教育3.8%;老兵补助2.6%;交通2.8%,国际事务1.2%,科研1%……可以看出,如果我们把社会保障金、医疗保险费、贫困失业补助等算作福利开支的话,福利开支占据了美国联邦政府开支的一半以上,这也是联邦政府的最大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真的能够坦然宣布“美国不是一个福利国家”吗?

事实上,整个20世纪是美国福利制度不断成熟的一百年,尤其是30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和60年代约翰逊的伟大社会时期,福利制度更是突飞猛进。

20世纪10和20年代,几乎每个州都陆续订立了工伤赔偿法律。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出台,被视为美国福利保障制度的起点,为退休者、失业者、残疾人、儿童提供安全网络。1937年住房法案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补助。1938年公平劳工法案首次为最低工资立法。44年GI法案为大学生提供贷款。46年在公立学校提供午餐补贴。56年残疾保险。64年食品券项目出台防止饥饿。65年,为老人穷人提供医保的Medicare和Medicaid项目创始,同年保证给大学生贷款的项目、工作培训项目等也出台。68年公平住房法案,目的是消除住房补助中的种族歧视。75年建立给穷人返还税收的“收入税收抵免”制度。90年通过儿童保障拨款法案和残疾人法案。97年儿童保险项目和儿童税收信用制度出台……据统计,整个20世纪,美国有50多个重大社会保险和福利法案和项目出台,我上面列举的,只是一些重大例子而已。正是这些项目的启动及其发展,彻底改变了联邦政府开支的面貌,使得福利开支成为联邦政府预算的主要方向。

这些法案和项目,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比如社会保障金);一种是针对穷人和弱者的扶助项目(比如食品券项目)。这些项目的存在使得穷人不至于忍饥挨饿,而中产阶级也不至于朝不保夕。马克思列宁所预言的“资本主义崩溃”没有发生,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通过民主机制,资本主义体系不断吸收社会主义的营养,努力制度创新,从而实现自我修复。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并没有被资本主义消灭,而是被资本主义消化了。

观察福利制度在美国突飞猛进的两个时期,我们发现,这两个时期民主党同时在行政和立法部门占据绝对优势。正是民主党绝对优势的存在,使得福利制度相关立法得以可能。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虽然美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在30年代以后就失势了,但是民主党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承担了“社会主义政党”的功能。既然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评价历史也没有必要象李普赛特那样拘泥于“社会主义政党”的名分。

当然,如果从福利开支占GDP的比重来说,美国的福利水平明显低于欧式福利国家。比如,2001年瑞典的福利开支占据GDP的28.9%,挪威23.9%,英国21.8%,加拿大17.8%,日本16.9%,美国14.8%。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的确不如欧洲重视社会福利。但是别忘了,经过购买力平价的换算,当年美国的人均GDP为34,320美元,而瑞典为24,180美元,挪威29,620美元,英国24,160美元,加拿大27,130美元,日本25,130美元,所以美国人均福利的实际绝对额并不低,超过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和加拿大、英国等水平相当,与北欧国家差距明显减少。而且,据另一个政治学家Christopher Howard在《The Welfare State Nobody Knows》一书中分析,相对于直接分发福利,美国政府更倾向于使用税收减免、政策倾斜等制度杠杆来提供“间接福利”。比如,给那些为雇员购买医保和养老保险的公司减税,为穷人买房提供贷款担保,给有孩子的贫困家庭提供税收抵免,通过最低工资法、平权法案、残疾人就业保障保护弱势群体等等。

此外,欧洲诸国的经济效率是否受福利制度影响,也一直存在争议。据统计,瑞典这样最典型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其人均GDP比美国最穷的州还低。当然,不同的文化存在不同的偏好,有的以平等和谐为荣,有的以个人奋斗为荣,有的以勤劳为荣,有的以休闲为荣,有的习惯于高积累低消费,有的习惯于先消费后积累,没有必要用美国的标准来衡量其他的国家,但是同理,也没有必要用其他国家的标准来要求美国。民意调查也表明,美国人的福利观念不象欧洲人那么强烈。比如对于“政府应该为买不起房子的人提供体面的住房”这个说法,67%的美国人同意,加拿大、英国、瑞典的同比分别为72.1%,88.6%,81.8%。又比如,对“政府应该为失业的人提供体面的生活标准”这个说法,表示同意的美国人是47.7%,同意的加拿大人、英国人、瑞典人分别为65.5%,78.7%,80.3%。虽然制度和文化是相互影响的,但是文化在生成之后,也存在一定的稳定性。当李普赛特用文化来解释美国的“反社会主义”倾向时,显然是有道理的。

虽然美国人的福利偏好不象欧洲人那么强烈,但是无论从政府开支的比例来看,还是从美国过去100年的政策变迁史来看,美国都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福利国家了,那种“美国是个低税收低福利国家”的说法不过是个流行神话。以前和一个朋友发生过一场辩论,他认为美国的收入税率太低了,美国应该象欧洲那样征收高税收。我的看法是,美国的税率和欧洲的税率,不是“低”与“高”的区别,而是“高”与“更高”的区别。得出这个结论,并不是受到什么意识形态的思想指导,而是基于对身边常识的观察:我在美国工作的朋友,年收入多在六、七万美元和二十万美元之间,他们的收入扣除联邦税、州税、市税(纽约)、消费税、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拿到手的往往只有一半到三分之二之间。众所周知,美国的中产阶级是几乎没有什么灰色收入的,物价也比中国贵得多(尤其服务行业),这些辛苦工作的中产阶级,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一半被扣除之后,往往只能依靠省吃俭用来维持小康生活水准,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从他们身上“转移”收入。

最近一些年,中西学界的一个时髦就是批判“美式的新自由主义”。他们说“无限的私有化、市场化、全球化会伤害弱者的利益”,他们说“除了追求效率,社会还应该追求公平”,他们甚至说“应该放弃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而应该转而追求北京共识”,这些说法也许不无道理。但问题是,经过一百年福利制度的发展,今天的美国早已不是100年前那个自由放任主义的美国,无论在贸易保护、工会势力、收入调节、政策倾斜方面美国都可以说是一个福利国家,他们所批判的那个“自由放任主义的美国”更像是他们想象出来的靶子,正如他们所说的那个“北京共识”发生在他们想象出来的乐土。我只知道,如果我生病因为交不起钱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如果我的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学,如果我每天辛辛苦苦工作12个小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如果这些都是普遍而不是个别现象,那么你叫它什么主义都无济于事。但是如果我的孩子不但可以免费上学还可以免费坐校车、吃午饭,如果我收入低可以住政府盖的房子,如果我失业了可以用政府发的食品券买东西吃,如果我退休了可以按月得到体面的养老金,那么我所置身的制度就是福利制度,你爱叫它什么共识就叫它什么共识。

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

病了谁管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

美国左派标兵、反布什先锋麦克·摩尔最近又有一个大动作,他的新纪录片《Sicko》今年6月上映了。这部电影的主题是批判美国的市场化医疗服务体制,同时赞美了欧式的全民公费医疗体系。据说该片在全美各地上映时,赢得了许多观众起立鼓掌。报纸上的影评虽有有不少批评的“杂音”,赞许之声还是主流。

美国人有理由喜欢这部电影。据统计,美国目前有4千6百万人(15%人口)没有医疗保险,而且,即使很多有医疗保险的人,总是处在与保险公司“斗智斗勇”的过程当中,因为保险公司总是在寻找借口不付或者少付病人的医疗费用。摩尔的《Sicko》正是通过当事人声泪俱下的倾诉,来表现在保险公司、政治家、医院编织的利益网络里,病人是如何被牺牲的。一个妻子控诉保险公司拒付“实验性手术费用”导致她失去了丈夫;一对夫妇倾诉他们只有靠卖房子才能付得起医疗费用……摩尔质问道:既然政府可以免费提供基础教育、消防、图书馆,为什么不能提供免费医疗呢?

为了表现全民免费医疗的可行性和优越性,他跑到了欧洲和加拿大。被采访的欧洲加拿大群众非常配合,纷纷表示:我们看病不交钱,吃药不交钱,我们的医疗制度非常优越……在英国,摩尔甚至在医院拍到了专门给贫困病人报销路费的柜台。最令人眼红的是法国:法国妇女生了孩子,政府甚至派人到她家里去洗衣做饭!

更让美国人沮丧的是,虽然美国是发达国家里唯一没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的国家,它的医疗花费占政府开支比例却比多数发达国家要大(美国18.5%,英国15.8% ,加拿大16.7%,法国14.2%),人均寿命也比其它发达国家要短(美国77,英国法国79,加拿大瑞典80),人均医疗费用更是比其它发达国家高出一大截(美国$5711,英国$2428,法国$2981,加拿大$2669)。所有这些迹象表明,在医疗服务方面,美国花了更多的钱,却办成了更少的事。

问题出在哪儿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一点误解必须消除:美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并不完全是市场化的。事实上,美国政府是美国医疗服务最大的买单者,资助穷人和老人的Medicare和Medicaid覆盖了美国27%的人口,占据了美国总医疗支出的44%左右(保险公司付36%左右,个人付15%左右)。但是,从人口比例而言,美国大部分人口的医疗费用是通过非政府系统支出的。一般来说,是个人及其雇主(一般雇主付大头)从保险公司购买医保,生病了则由保险公司向医生交医疗费。这个系统与欧式系统的不同在于,在欧洲,夹在病人和医院之间的是政府,而在美国,夹在病人和医生之间的是私人保险公司。就是这个不同,成了美国医保的问题所在。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利润追求抬高了医疗费用的成本,而且限制了病人的就医范围;另一方面,虽然大多保险公司对其付费覆盖面斤斤计较,但在其铁定的医疗覆盖范围内,又容易导致人们“过度就医”和医生“过度诊疗”,从而抬高了医疗费用。

既然私人保险公司似乎是“万恶之源”,那么为什么不干脆一废了之,把美国的医疗体制给公有化了呢?左派愤青摩尔的解释很简单:美国政客都给保险、医药公司给收买了呀。

其实事情未必这么简单。

无独有偶,与摩尔的《Sicko》相对应的,是一部反映加拿大公费医疗体系问题的纪录短片《Dead Meat》。它所传达的信息恰好相反,主题是公费医疗体系的低效和“不人道”。片中,一个女人控诉说她等了16个月才等到了她的关节手术,在此期间为了止痛她大量吃止痛药,结果等她的关节治好了,又得开始治药瘾;而另一个人则追忆他的母亲等了两年癌症手术也没有等到,直到她去世为止。在全民免费医疗体系里,由于公共医疗资源有限,于是出现了治病“排长队”的现象。许多得大病重病而又等不及的人,要么病情被耽误,要么跨越国界到美国去治病。据统计,05年加拿大人看专科的平均等待时间是17.7周,只有一半病人可以得到及时救治。于是有加拿大人抱怨说:在这个国家,一条狗想要做一个手术往往只需要等一个星期,而一个人想要做一个手术,却有可能等上一、两年。

欧洲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在英国,据一个叫做“拥护改革的护士”组织统计,有近1百万的英国人正在排队等待医疗服务;即使是官方,也承认有1/8的人口需要等待一年以上才能做上手术。至于摩尔热爱的法国,他们慷慨的医疗体制已经使医疗部门背上了27亿美元的债务,右翼萨克兹的上台,一定意义上也表明了法国社会对高税收高福利制度刹车的意向。事实上,就在摩尔为全民公费医疗大唱赞歌的时候,欧洲、加拿大都已经开启了医疗改革的进程。

可见,事情并非象摩尔所描述的那样非黑即白:在市场化的医疗保险和全民公费医疗之间,存在一个利弊的“对换”:高效和公平很难兼得。无论是被保险公司给克死还是在漫漫长队地排着队等死,滋味都不好受。而且,在一个政治廉洁的国家,让政府来管理医疗资源还可能保证大家公平“排队等候”,而在一个政府腐败的国家,全民免费医疗的后果很可能是有权有势者“插队”或者资源在黑幕之后的更不公平分配,这种情况下的全民免费医疗,很可能就既低效又不公平了。

另一方面,所谓的“免费”医疗,归根结底并不是免费的,它的成本是高税收,羊毛终归还是出在羊身上。这个税收,也许今天各国政府还可以承受,但是随着人口越来越老龄化,诊疗技术和药物研发的成本越来越高(这大约也是公费医疗和公费教育、消防等的不同所在),支撑全民免费医疗体系的成本也将直线上升,会不会有一天高到公众难以支付其相关税收的地步呢?天知道。据估算,现在医疗费用占美国GDP的16%,但是到2030年时,将占到30%,但本世纪后期,甚至可能占到GDP的一半。难怪有学者说,21世纪对资本主义的最大考验来自于医疗服务领域。

那么,混合两种元素的“第三条道路”呢?其实,英国、加拿大等都在实验这种体制,试图在全民公费医疗之外扩大私人行医,但是政治阻力不小,因为任何市场“口子”的打开,都可能导致优秀医生从公立体制流失到私立体制当中去,从而影响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

另一方面,美国的一些州则开始探索另一种“第三条道路”:在市场化医疗体制的基础上推行全民医疗。严格地说,推行全民医疗并不一定非要推行全民公费医疗,它有可能与市场体制兼容。这也正是象麻省、加州等的努力方向。1994年希拉里·克林顿的全民医疗方案失败之后,全民医保改革的呼声就冷却了下去,但是近年来,州级政府开始扛起了改革的大旗。不过,与欧式免费医疗体制不同,这些州政府试图找到与市场体制兼容的全民医疗体制,比如,强制10人以上公司的雇主给雇员买保险,规定有条件的公民必须购买医保否则扣押州税返还,向给低保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生提供补贴等等,总之,试图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通过给医院、保险公司、雇主、公民各方均衡施压来实现全民医保。06年4月,麻省成为第一个通过“全州普及医保”改革的州,07年1月,加州州长施瓦辛格也提出了类似的改革方案,其它象缅因、弗蒙特、夏威夷都在进行相关的探索。目前这些改革还处在试验阶段,很难说效果如何。

不管我们是不是同意摩尔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都不能不同意他的关怀。连车都有个保险呢,何况人乎?将医疗服务视为基本人权是一种美好的追求,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面对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基本矛盾。您是愿意排漫漫长队呢,还是愿意被保险公司玩得团团转?多么不幸的选择题。遗憾的是,似乎并不存在一劳永逸的乌托邦,无论我们象哪个方向飞奔,都会有一个问题直追而上:谁来买单?

2007年9月8日星期六

送你一棵子弹

《Send a bullet》是我昨天看的一个电影,巴西的纪录片。影片分两个线索:一个是讲述一个巴西腐败政客Jader的贪污、被起诉、被释放、重新当选议员的故事;一个是讲圣保罗市蔚然成风的“绑架富人”现象,在这条线索上,导演采访了被割耳朵的一个女孩(割绑票耳朵是巴西绑架的一个常见行为)、杀过绑票的蒙面绑匪、专门做再造耳朵手术的外科医生、每天在胆战心惊中研究防身术的商人。

有点象我三年前看的另一个绑匪电影:secuestro express。只不过是那是一个故事片,场景在委内瑞拉。看来绑架流行不仅仅是“巴西现象”或者“委内瑞拉现象”,而是一个“拉美现象”。

那个胆战心惊的商人说他最吃惊的是,有一次他遭抢,抢劫犯在大街上抢了他的钱之后,竟然公然站在几米之外慢悠悠地数钱。The robber is not in fear, but the robbed is. This is Brazil. 商人说:Brazil is heading to a very dangerous direction, and it can be worse.

也是,有钱人随时随地可能被绑架,那谁还敢到你这个国家或者城市来投资?而投资萎缩伤害的仅仅是有钱人吗?有钱人不去圣保罗投资还可以去北京去孟买,而失去就业机会的巴西人却不可能随随便便移民到北京或者孟买。

但是绑匪不会或者不想明白这个道理,他要的是此时此刻的、自己口袋里的cash,哪管绑架流行的宏观经济后果。他说他抢来的钱有一部分分给贫民窟里的穷人看病,即使他说的是真的,他间接伤害的穷人可能比他直接帮助的穷人要多得多,这一点,他未必明白。

不明白的不仅仅是他,而是整个拉美大陆。拉美民粹主义成风,思想基础往往在此:民众往往愿意为了暂时的、直接的利益分配而牺牲长远的、间接的收益。

这种“短视”也恰恰为腐败官员提供了机会。起诉Jader的检察官在Jader重新当选议员之后痛心地说:这样一个假公济私的人,竟然还能再当选议员,实在令人悲哀。仔细想想,为什么呢?Jader玩的无非是民粹主义那一套:用短期的救济发放等等“小恩小惠”来笼络地方选民,小恩小惠是直接的、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并且有一个集中的受益群体的,而制度扭曲的代价却是间接的、长远的、看不见摸不着并且分散在全民甚至接下来几代人当中的。民粹主义式的救国,永远是饮鸩止渴。

改善贫困向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的利益再分配,一种是间接的投资激励。前者往往可以成为政客发家的捷径。直接的小恩小惠,加上政客充满激情的民粹主义口号,可以造就查韦斯、卡斯特罗这种“拉美英雄”。问题只是,拉美人民热血也沸腾过了,有钱人也给诅咒过了,能国有化的都国有化了,能分的都分的,他们所指望的繁荣富强就是迟迟不肯来临。

Of course you can always blame America.

当然委内瑞拉还有石油,还能风光地撑上一段,将“资本主义国际贸易体系”里得到的好处说成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

我能想象,假设中国各大城市现在也开始绑匪成风,中国的经济萧条估计为时不远了。哦,忘了,这事其实50年前早发生过了,只不过当时绑匪是穿着制服,而且是“独家经营”。

看完电影,同看电影的X有感于最后绑匪说自己给穷人医药费,说:“弄半天是个罗宾汉啊!”

我不以为然。穷人很多,但不是所有的人都用杀人放火去解决贫困问题,所以不能用社会根源来为个人暴行辩护。与这话对称的是,富人很多,也不是所有的富人都是通过不仁不义的手段致富(更不要说他们往往无辜的亲戚、孩子),所以不能以复仇的名义对富人不加区分地施暴。

在一定意义上,这是一个“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认识论的差异。“集体主义”者的逻辑是:因为我属于贫困阶级,所以我可以如何如何……因为他属于权贵阶级,所以我可以对他如何如何……“个体主义”者却会问:那么个体责任呢?

我始终觉得以集体的名义逃避个体责任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

阶级当然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而且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东西,但它是一个“决定性”的东西吗?如果阶级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行为言论,那么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法院对案件一个、一个地做个案分析?只要是富人,就通通送进监狱,只要是穷人,就通通放走好了。

“个体主义”的核心并不是提倡人人自我中心,而是每一个生命,不管穷富、美丑、智力水平,都值得小心翼翼的对待。

Send a bullet里面,记者最后问那个绑匪,你杀人的时候,会思考你所作的事情吗?绑匪说:“不想”。

我想,他也只有通过“不想”来逃避这件事情的沉重,因为一个人认识论的飞跃恰恰就发生在“想”的那一刻,因为一切人道主义的起点都在于面对一个、一个受苦的人并且发问:如果我是他呢?

2007年9月6日星期四

和谐社会

通过老罗和胡缠的“给正直一个机会”,我链到天涯网站,浏览了一下“南京撞人(or救人)案”事件的来龙去脉。说实话,在我看来,这显然是一起“农夫与蛇”的故事。虽然按说经历了“黑窑事件”、“钱军视频”等事件的洗礼,我的神经应该已经非常坚强了,但是了解了这事的来龙去脉之后,我还是气得抓耳挠腮。

“这老太太、她儿子、那个派出所长,他们晚上睡得着吗?!”我边读边气愤地跟蚊米说,“我以前总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只有幸运与不幸的人之分,现在我越来越觉得,人是有善恶之分的,有些人就是很evil!”

如果说这个报道令人气愤,那么读这个报道之后的跟贴则让人悲哀,因为这个个案显然激发了无数网络ID的诉苦欲,大家纷纷出来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或者目睹的类似遭遇,让人意识到这样的故事根本不是什么个别现象,受救助者对那些助人为乐的人反咬一口,在今天的中国,简直可以说是蔚然成风。我仅仅是收集节选了跟贴第一页里面的诉苦(见下面的附件),大家就可以见识到今天的中国是怎样的和谐社会。

当然这个现象并不是什么“新发现”,但是每次读到听到这样的事情,都会忍不住想:这个民族怎么了?

那么多人,普普通通的人,活得没有原则,没有底线。

我始终觉得中国的问题不仅仅是政府的问题,社会本身,所谓的“民间”,亦是满目疮痍。中学教师可以为了拿额外的讲课费故意保留讲课内容留到课外讲;普通农民可以明明知道自己村子里、邻居家里关押着奴工却不闻不问;平头百姓可以围观一个青壮年殴打一个老人打得满脸是血却无动于衷……他们不是“贪官污吏”,不是“白领阶层”,不是“知识分子”,不是“成功企业家”,不是所有那些在中国语境里被打上了“精英原罪”的成功人士,而是散发着话语光环的“人民群众”。但是很多时候,也许是大多数时候,“人民群众”身上也没能体现出传说中的“底层的光辉”。如果一件事情不涉及到自己的具体利益,就是把黑窑开到我家窗户底下都可以视而不见。政府的冷漠和社会的冷漠交相辉映、相得益彰,甚至可以说相互依存。如果社会不是如此冷漠,政府又怎能如此嚣张?当然反过来说,如果政府不是如此严酷扼杀社会的自组织力,社会又怎么会变成这样一盘散沙?

一个集权社会里,一切权力归于政府,不幸的是,这个“好处”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一切责任也归于政府。当一个问题、一场危机、一次恶行发生的时候,这个社会里人们的本能都是懒洋洋地往椅背上一靠:当官的呢? “围观暴虐”不仅仅是街上的景象,而是一个被专制阉割的民族的形象隐喻。

在下面我收集的这些跟贴里,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很多“反咬好人”的人都是“老太太”、“老头”,相反那些伸手助人的人,反而是一些“小青年”。按理说老人应该是一个社会的道德楷模,但是为什么有这么多老人如此猥琐呢?想必有很多原因,其中有一条,可能与他们成长的年代有关。今天60、70岁的老人,大多成长年代(世界观形成的年代)恰恰是50、60年代,不是说那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年代吗?怎么“理想主义”年代造就出了这么多缺乏原则和底线的人呢?难道二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还是――也许,在一个其实有着严格等级体系却口口声声嚷嚷“人人平等”、太祖大手一挥就千千万万人头落地却号称全国人民获得了解放的社会里,所谓的理想主义其实从来就是口号主义,而口号喊多了的人,往往变得什么都不相信。

―――――――――――――

天涯跟贴欣赏,顺便游览和谐社会的迤逦风光。


作者:鬼眼凄迷 回复日期:2007-7-27 15:30:13 

我就遇到过类似的事情,98年大一的时候在南航门口,我走路,看见一小孩骑车把一老太撞倒在路上,我赶紧走上去扶她,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老太竟然嘴里说:哎哟,你把我撞倒了,你要送我去医院!  我当时火就上来了,手一松,老太又回地上坐着了。继续赶我的路。

作者:中部红鹰 回复日期:2007-7-27 16:17:47 

  想我10几年还在读书的时候,一天中午放学骑车走进小巷(巷子大约2M宽),骑的不是很快一小P孩突然窜出来撞在我车把上,顿时头破血流。俺可一点责任没有,他自己不看车从他家飞快的窜出来,俺还没反应过来咋回事,他家人全冲出来说俺故意撞的他,要俺带去看,将来出啥后遗症要负责...他亲戚还牛B轰轰的想打俺,俺也是犟脾气于是对峙,声明不是俺故意撞的,是你家孩子自己撞过来,孩子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孩子家人问那孩子,小P孩望望他父母竟然说是我故意撞的,一时间觉得真是比窦娥还冤,妈的小孩应有的纯真、诚实哪里去了...


作者:我是我自个儿的爹 回复日期:2007-7-28 11:50:09 

  以前在南京,一天晚上,有一个盲人迷路了,请我帮忙给你的朋友呼机留言,来接他,我一直陪那盲人,等到有人来接他,中间他一直对我说感谢的话,很真诚的那种!  再有一次,见一老太,在路上摔倒,刚巧有群中学生骑车路过,老太忽然跳起说是他们撞倒她的,学生不是好惹的一顿好骂,警察来了,一问,老太又说是被这群学生吓倒的,在路人的指责下,老太灰溜溜的跑了  哎,当时好在我没去扶他

作者:no_bug 回复日期:2007-7-28 12:17:37 

    这事我以前就遇到过一次,那时我还小呢,一次上学路上,迎面走过来一个老头,刚走到我面前大概一米不到,好像没站稳的样子,就往前摔倒,我吓一跳,一时没多想赶紧上前一步把他搀住,谁知道这家伙一抬头就是一句“你撞我做什么?”我当时的反应就和彭某一样,一下就蒙了。还好当时我和一个朋友一起的,他在旁边看得清楚,老头估计赖不到我,才作罢。要是当时就我一个人,估计我家就被赖上了。

作者:死于青春D文字 回复日期:2007-7-28 14:21:01 

  说说自己的事情吧,有次犯了神经,见义勇为,帮一个妇女抓了个小偷,手也受伤了,把小偷送到派出所以后,我们可爱的民警同志连个笔录都不记,把小偷往羁留室里一放。我就问,怎么处理这个小偷,可爱的民警说--关个半天,还能怎么办。。。。    我又问,我的手受伤了怎么办?民警让事主处理,奶奶的,事主一看我手。。。。说了一句我发誓以后在也不干见义勇为的傻事--对不起,我又没让你帮我抓小偷。。。。。。

作者:中阳里 回复日期:2007-7-30 23:51:17 

  唉! 没有能力做好事,就走远一点!老人摔到啦,扶起的就是肇事者!哪怕你是第2天去扶起的! 亲眼见,一辆大客正行驶,一老太和家人闹别扭,老太在路上跑,跑到车前,猛然坐到路上,大客车在老太1米前刹住车,老太的儿子硬指责大客车撞了老太,尽管有乘客证明没有撞到老人,结果还是赔一点钱才能放行!

作者:人生长恨水长 回复日期:2007-7-30 23:51:21 

  很明显,那个年轻人是被那无耻的老太一家冤枉的。  我也在公车上看见过类似的一幕.一个老头刚上车,还没扶好,车就开了.老头差点摔倒.傍边的一个小伙子伸手扶了他一把.然后那老头居然理直气壮的责问那小伙子为什么推他!还骂那个小伙子.我当时就在傍边,整个过程都看得很清楚。从此,我也看见老头老太就离得远远的.

作者:紫水晶狐狸 回复日期:2007-8-8 17:21:38 

  在南京上学时,经常在公交车上让座,后来一件改变了我。那天坐5路车,在卫岗上来一对老夫妻,带着个孙女,5路车的人一般都很多,他们一上来我就让座了,可老太朝我狠狠的看了一眼,对我说了句:有病!然后一屁股坐下来,把她的孙女抱坐在她腿上,然后和她孙女说,以后在车上不要随便让座,自己会累的!我当时那个晕啊!那个后悔啊!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老人的!到了新街口,她们下车,老太还推了我一把,踩了我一脚,连对不起都不说,竟然怪我挡了她的路。

作者:guduqin521 回复日期:2007-8-8 21:38:20 

  前一阵也听说过一个事情,一个老太婆走在马路上,好象是刚去输液回来,摔倒了,一个开车的女的下车把她扶起来,她就死活赖上人家说是人家撞的,周围人都不愿意出来作证,好在傍边就是消防队,站岗的消防兵出来作证,才为这个女士解围。道德沦丧啊!我坚决不做好事!特别是老太太!

作者:摇摇晃晃网前走 回复日期:2007-8-9 11:02:38 

   咦,去年还是前年零距离报道过类似的事情,好像是一个老太太摔在马路上,一个中年女子骑自行车路过把她扶起来,结果就赖上人家了!要人家赔好几万块钱,那女的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出了这事,丈夫怪她多管闲事,差点要和她离婚。   还好节目播出后,来了2个目击证人证明那老太太摔倒与她无关,当时那女的知道有一个人愿意作证时哭的那叫一个凄惨,我现在想起来就难受。   决定以后看到这种事情一定站得远远的打110!

作者:wuyong3236 回复日期:2007-8-9 14:40:45 

  我相信小伙子,我原来曾经亲眼见过,路人好心扶摔倒的老人被诬陷的事情,还被老人家人打,幸亏现场大家都作证才幸免,非常心寒,就是那是起,我见到跌到的人想去扶,一想到原先看到的一幕,立马放弃这个想法!!

作者:mlvxixicui 回复日期:2007-8-9 18:34:21 

  大三的时候去洛阳实习,坐的火车去的,车上很多都是站票,不过学校给我们买的是座位票,刚上车的时候我旁边就有个老太太站在那,我就让给她坐,因为去洛阳要10多个小时,我的本意是让她坐会我再坐会,都休息下,结果倒好,她坐上之后直接闭着眼睛装死了,中途我推她让她起来,她都装作睡着了,害得我就那样边站边蹲了7,8个小时,后来她到了一个站要下车,眼睛就睁开了,拿起包就走了,白眼都没向我翻下,更别说谢谢,当时真的很生气,也想以后再也不会给老人让座了,但是后来每次坐公交,看到老人站的辛苦,就想起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因为个别人而影响自己吧。

作者:goodbyeday1314 回复日期:2007-8-9 19:55:44 

  我也遇过这种事,在路上扶起了一个摔倒的老人,结果对方家人来了以后硬说是我绊倒他的,围着我喊打喊杀,幸好我带了蝴蝶刀,当场挥舞着刀突围而去,这年头,做好事简直是嫌命长。

作者:babynight 回复日期:2007-8-10 10:59:44 

  我上初3那年有一天中午骑车回家吃饭,过一个路口的时候车很多,结果我很悠闲慢慢骑过去,发现有个骑车的老奶奶给撞倒在地了,那群人就骑走了,我在大部队最后面,我赶上去停车问她怎么了,她说帮帮我扶我起来吧。倒霉事就发生了,我真就下车扶她,当我扶她的一刹那,她突然抓住我的胳膊和我说:“小姑娘,你给我撞了,你得赔我去医院看病!!!”    我当时就吓傻了,那时候我可小了,懂什么啊,然后我就辩解不是我,但是她就非咬定是我。然后就围了很多路人,那些路人都是看热闹的,神、伸长了脖子,惟恐不乱,就说快打电话给你父母叫他们拿一万块钱给老奶奶看病。我辩解半天说我是好心帮她,居然被她诬陷。我当时就哭了,因为受了委屈,所以哭的时候抽噎的很厉害,都喘不上来气,说话都不能连贯了。然后围观的有个阿姨就让我给那个奶奶道歉了赶紧回家吧,就她一直在劝。    可是我当时忍不了啊,为什么我做了好事,没有人夸奖我,反到是要我赔钱,让我道歉我还很倔强的不肯道歉呢。总之闹了半个多小时,那老太太就坐地炮,坐在地上,可是别看这样,中途还可利索的站起来把我车给锁了,车钥匙给拿走了不让我回家。    结果我最后哭的不行了,都快晕倒了,然后被大家劝的回家了,到了家我妈妈都看傻了,一看我连话都说不了了。我又漫漫的把这事告诉她,她就乐了。    最后她和我说:你啊,还太嫩了,人家那些老棺材板都是从文革大风大浪里面活下来的,你斗的过人家吗?以后在马路上碰见老的,赶紧躲远远的。    10多年以后,我才理解我妈妈这话的深意,果然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啊!!!!我要是能斗到70岁,我一定比这个奶奶还狠

作者:猛壮士 回复日期:2007-8-10 11:31:54 

  高中时,班里两个同学出去玩  在街上看到两口子,不知道什么原因,男的在打女的  同学看不下去了,过去踹了男人一脚,没想到女人转过来和男人一起撵着同学打,哥们郁闷死~~

作者:保留用户名 回复日期:2007-8-10 15:32:05 

  想起一件亲身经历的事:    我在成都。有一天骑电动车下班。在三环某立交桥前辅道上,看到右边突然有个老头冲过来抓我车子,我吓了一跳,立即偏左,刹车,下车,回头一看。老头离我有几米远,因为我偏得及时,他没抓到我车,离我车约1米远处俯着躺地下。    我正想拿出手机来报急救。这时我左边有一个黑色的小车开过,前排右边的人伸出头来,对我吼:他故意的,故意的!我一惊,马上明白了,骑车就跑。故意绕了几次路才回家,当天一直不敢跟家里人讲这件事,怕真撞人了,晚上去理了个头发,变一下样子,第二天也不敢骑车上班,坐公车路过那,看到什么也没有!专门拿报纸来看头天新闻,没相关消息。后来上网查询,看到相当多的发生在成都的这种敲诈案例。才明白自己差点上当!    我感谢那个黑色的小车前排那个人,他一句话让我省了至少2000元。    为老不尊。我提醒我家人,远离外面的老人!必要时,可以帮忙报警,但绝不可以自己去行动!

作者:xia8444252 回复日期:2007-8-10 16:07:59 

  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血的教训啊 !!本人是有深刻体会的哦   本人的一个朋友 在北京 一天看见一个老爷子被人撞倒了 就好象上去把他扶起来 还送到了医院 一检查 大问题没有 小问题一大堆这也不奇怪撒 老了肯定都有问题撒 后来就赖上了我那朋友 说是他撞倒了 要8万块私了 还把他手机拿走了给他老婆打电话叫她拿钱来我朋友找了个机会跳窗才逃出来的 日 现在北京上海那样的老不死的多了去了 他们没事 一到晚上就牵条狗出来到大街上瞎逛 碰见外地人就靠上去 你要是被他赖上就掺了    所以告诫大家如果你是外地人 以后碰到那样的老不死了就躲远点  要是他赖上你了 你就继续一脚把他踢倒或提晕 上TAXI走人 千万不要装好人把他送医院去开始他不会讹诈你的 都是等到医院了 儿子都来了才开始的 所以你就是把他在街上撞了也没么问题 直接走就完了 ! 血的教训啊!!

作者:野猪满天飞 回复日期:2007-8-11 0:55:08 

  去年年底,我妈妈骑助力车回家,在路上路过一个村口时,我妈沿右边走,左边有个小孩蹲路边玩,然后小孩的奶奶突然在路的右边出现,这小孩猛的从路左跑到路右边,刚好跑到我妈妈的车前,我妈妈吓的猛拐弯,自己撞到路边商店雨篷的柱子上,腿上开了个好大口子,还伤了骨头,躺地上不能动了,小孩子被蹭破了皮(我实事求是的说,后来去医院检查医生也说只是破了皮),小孩的奶奶就不得了了,大声吆喝村里的孩子的父母过来,一边看着我妈妈,还拉着我妈妈的车,当时我妈疼的都快晕过去了,孩子父母来就揪住我妈不放要我妈赔钱,带孩子去医院,当时我老妈可是很正常的靠右行驶,离小孩还有三四米时他突然跑到车前面,要不是我老妈转向,小娃娃早挂了,当时我妈急啊,自己疼的都意识模糊了,孩子父母还推了她的车,揪住我妈要她赔钱,幸好当时有两个村里的老人在旁边小商店门口聊天的,他们出面说公道话,责任不在我妈身上,我妈妈是很善良老实的那种,后来还去医院看了那孩子,给了他五百块医疗费,还买了点东西,那小孩的父母依旧不依不饶,我妈妈实在没办法,就跟他们说让他们去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而那两位老人也坚定的帮我妈做证,后来警察说我妈没责任,也不用赔偿什么,那小孩父母才算消停了.    打那以后我妈这位善良的农村妇女终于不再像以前那么善良了,凡事她都长了心眼.发生这事时我在外工作,回家后都过去两个多月了,我妈把腿上的伤给我看,把事情讲给我听,问我:"我的车撞坏了,腿伤的这么重,我的医疗费用向谁要去?这世上人怎么这么坏呢?"说着眼泪都流出来,老妈整天在农村,不经常出去,要是去城里遇到这样的老太,我家辛苦几十年的积蓄都得被人给讹去了.

作者:tangguoba 回复日期:2007-8-11 10:01:46 

  我记得前几年,上海也有这样的事情的,是市三女中的一个女初中生,她骑车看到一老太摔倒了,好她心把老太扶起来,结果那老太家里人来人了,老太说是那女孩子撞的什么的。好在周围的目击证人很多,大家都很气愤,愿意帮这个小女孩作证。晨报也报道了。我看了很寒心,现在看到有事我都走的远远的。

2007年9月5日星期三

王怡、同性恋与罪

其实王怡的长文总结起来就一条,漏洞也在这一条上,就是:《圣经》说同性恋是有罪的(注,这里说的有罪是道德上的,不是法律上的)。按照他的逻辑,同性恋是有罪的,当然人都有淫邪放纵之念,所以人都是有罪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并不认为王怡歧视同性恋,或者说,我并不认为王怡对同性恋的憎恶超过了他对自己的淫邪放纵之念的憎恶。但是,对他来说,正如我们不能为自己的淫邪放纵之念立法一样,我们也不能为同性恋结婚立法。对他来说,规定同性恋结婚合法,就象规定酗酒合法一样,是用法律的形式助长一个道德上的罪行。他可以容忍不用法律的形式去惩戒道德罪行,但是不能容忍用法律的形式去鼓励道德罪行。

事实上,如果仔细阅读王怡,会发现王怡也反对用国家立法的形式“禁止同性恋婚姻”,在他看来,婚姻是与“国家”与“公共权力”无关的东西,所以立法支持或者反对同性恋婚姻都是不必要的――那些批判王怡的人尽管批判,但是不应当歪曲王怡的观点,把“用法律为同性恋定罪”或者“用法律禁止同性恋结婚”这样明明不是王怡的观点强加给王怡。(他的原话:“但基督徒认为这[同性恋]是一个与国家无关的问题,是一个灵魂被罪所捆绑的苦难问题。因此,基督徒第一应当反对国家法律对同性恋者的任何强制性的处理,第二也应当反对同性恋者向国家争取“合法化”的任何努力,基督徒应当指出这是一条错误的道路。第三,也应当反对一些激进的基督徒向国家寻求任何法律干预的行为。”)

所以他的比喻“丑人立法规定自己为美人”可能并不能确切地表达他的意见,更接近他的本意的说法应该是“丑行用立法的方式被规定为美德”,因为人群中长得丑的人总是一部分,而丑行却几乎人人都有。我个人认为王怡的本意并不是“美人”有权打击“丑人”,而是“美人”和“丑人”要一同面对、纠正自己的“丑行”。

当然问题在于:很多非基督徒(包括我)并不认为同性恋在道德上是有罪的。这个前提一旦出现分歧,其它一切辩论都是鸡对鸭讲。

我个人认为王怡的问题不是歧视(如前所述,我并不认为王怡对同性恋的憎恶超过了他对自己的淫邪放纵之念的憎恶),而是基督徒覆盖面过宽的道德“罪”感。当然很多宗教都有类似的问题:这有罪,那也有罪,一会儿不准干这个,一会儿不准干那个,甚为繁琐。要我们无神论者看来,累不累啊,到处是道德的地雷。

有人说“我能够理解人们对宗教的信仰,但是不能理解他们以《圣经》来指导一切”(大意如此),但问题是,对于许多坚定的基督徒而言,信奉《圣经》就是信主的应有之义。对他们来说,信主而不信《圣经》就像学游泳而不下水一样,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个信徒对《圣经》的内容可以“按需剪裁”,那他为什么要做基督徒呢?我们这样的非信徒也都可以通过对传统的剪裁来“自创”自己的道德系统。

作为一个非基督徒和自由主义者,我当然支持同性恋权利,包括婚姻权。在我看来,王怡将一本几千年前写的书当作今天普世价值观的标准,毫无道理。若把王怡的原文拿来反驳,也是漏洞重重(这一点胡缠等已经做了很好的论述,我就不赘述了)。但是同时,我也能宽容一个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以个人名义反对同性恋婚姻,虽然反对他们以国家名义反对同性恋婚姻。一个基督徒以个人身份反对同性恋或者同性恋婚姻,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用王怡自己的话来说,“基督徒需要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清清楚楚的在公共领域中表达自己的这一不可妥协的道德观。目的是让其他人群更加了解这个多元社会中的这一元。”从增进了解意义上来说,王怡的论述甚至是好事。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几十亿教徒反对同性恋,对于我们这些无神论者来说,通过阅读王怡,能够增进了解那几十亿人在同性恋问题上的想法,而不是简单地给他们贴个“弱智装逼神棍”的标签了之。另一方面,只有他们清晰完整地表述了自己的想法之后,我们才能真正与之辩驳,从我们的角度,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漏洞在那里。

但是同时,我也支持在公共领域反驳那些“同性恋有罪说”的说法。比如就这次牛博辩论而言,我赞同胡缠等比较理性的批驳态度,但是另一些打了鸡血似的言论却看得我一头雾水。我实在看不出在 1)被批判对象王怡不在场 2)王怡原文试图以一个基督徒的方式娓娓说理(有没有说服力是另一码事) 3)写手读者几乎众口一词反对王怡 的情况下,有什么必要非要通过激烈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打到王怡”。看见那么多人左一个“流氓”右一个“装逼犯”地攻击一个缺席基督徒,我脑子里就一个词:群殴。我厌恶群殴,即使是和我意见相同的人群殴和我意见不同的人。

至于有人说王怡的文章“暴露了他的真面目”,我只觉得可笑。自从信教之后,王怡好像没有“隐藏”过他对同性恋的态度吧?我原以为支持同性恋权益的心态来源于、而且只来源于对一个弱势群体的深切同情心,没想到有人的动机却是“哈哈!终于暴露了王怡的丑恶真面目”!对于我们这些非基督徒自由主义者来说,王怡的这篇文章(以及他不少关于基督教的文章)说明他因为信教而放弃了一些(注意:不是全部)自由主义立场,对此我深表遗憾。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政治理念有交叉的地方支持王怡,在政治理念有分歧的地方反驳王怡,仅此而已。这事只是再次证实了自由主义者并没有一个党中央、既没有也不需要在所有问题上达成共识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哪有什么“暴露”可言?莫非有人指望我们象他们那样狭隘,因为一个人在某件事上和我们意见不同而与他“坚决划清界限、从此兵戎相见”?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把理念之争降低到个人恩怨的地步,用“两个凡是”的原则来处理“敌友关系”。更重要的是,对理性的信念归根结底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变成一个更好的地方,是来自于爱的力量,我实在看不出,用一种狂热仇恨的力量将几十亿教徒打成“白痴神棍”怎么能让这个世界变成一个更好的地方。

细节问题

总有人说,现在北京上海跟纽约伦敦也差不多,到处是高楼大厦,比纽约伦敦还好呢,外国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话说的也没错,要论高楼大厦,北京上海跟纽约伦敦也都差不多了,要论一些娱乐、休闲、吃喝、服务、消费场所富丽堂皇的程度,据我观察,北京上海以及中国省会级城市某些地方甚至超过了纽约伦敦。

但想必大家都不认为高楼大厦或者金碧辉煌的消费场所是衡量文明程度的唯一标准。正如我党所强调的,文明有两种,一种是物质文明,一种是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那种因为北京上海有了很多高楼大厦就觉得“21世纪是中国世纪”的看法,感觉象是兜了150年的圈子,又兜回了“同治中兴”时代的“中体西用”观念。

我想通过一个个人经历的小例子来说明我们的“精神文明”发展与人家差距有多大。我想说的是高校就业过程中的“契约”精神。

今年我有两个好朋友回国内高校工作,一个回北大,一个回北师大。按理说这也是国内的两个顶尖级的高校了,所以不能说它们不能代表国内的水准。据他们告诉我,他们找到这两份的过程就没有什么程序性可言,就是寄简历、打招呼、谈谈、“说一声”,就答应要他们了(有一个甚至都没有回国面谈)。在决定要他们之后的半年左右时间里,学校就几乎再也没有主动跟他们联系过,既没有书面合同,对将来的工资、待遇、住房、教学研究工作量也没什么具体的说明,搞的我其中有个朋友一直犯嘀咕“他们是不是真要我了?”如果她就这些询问学校,回答要么就是“你回来再说吧”,要么就是“没问题没问题”但是说了也不算数。

我去剑桥工作的经验则截然相反。从1月份面试通过,他们决定录用我之后,这大半年,我就不断地收到他们各种合同和文书,将我的权利、义务描述得非常清楚。而且,客观的说,这些合同里面基本没有什么“霸王条款”,权利义务非常对称。

跟我联系的有三个方面的人:一个是系里;一个是校方的人事部门;一个是学院(剑桥的系院系统和学院系统是分开的,前者叫department,主要管开课,后者叫college,主要管后勤和给学生的个别辅导)。

首先当然就是系里寄来的非正式的offer letter,里面清楚列举了我的职位、工资、合同年限,让我签字。这个是在面试十天之后就发来了。

大约过了一个月,学校的正式offer letter寄到,里面有一套新员工信息package,里面详细介绍了:1)我搬家费用报销的限额和方式;2)我的工资额、全校的工资系统、以及我的工资未来上涨的幅度和方式;3)我参加或者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权利及方式;4)我参加或者不参加“大学工会”的权利及方式;5)我的交通补助方式;6)我的工作时限和休假(包括病假、产假、parental leave、sabbatical leave)时限;7)我的医疗保险方式;8)我的试用期时限以及期满后的review方式;9)我的配偶和子女的权利;10)我如果和校方发生纠纷进行投诉的方式;11)我的教学义务、工作时间长度、工作地点;12)我的信息隐私权;13)我的知识产权;14)我中止合同的权利和方式……其中每一项描述都非常精确,并告诉我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以及如果有疑问可以和谁谁谁联系。比如,关于请病假问题,它详细告诉你,你如果请半年病假,工资和补助如何;一年病假,工资和补助如何;3年如何;5年如何;再也不能工作了如何……有些信息精确到什么程度呢?我举个小例子,合同甚至说明了我的具体退休日期(前提当然是我通过试用期并且我不主动离开剑桥):2043年9月30号。反正这个package是厚厚一本书,跟字典似的,我根本没耐心仔细读完――当然,这些文书的目的也不是让我现在读完,而是将来就任何问题发生纠纷时,双方都“有法可依”。

之后4、5月份之后,因为系里开始制定下一学年的教学计划,就把我也纳入了他们的教学计划和讨论,通过反复的email往来,询问我的教课意向,和我商量我的教学任务量,向我介绍他们的教学系统,寄给我他们以前的教学大纲模板,并且要求我在6月底之前向他们提交教学大纲和考试题目。

4月份学院确定之后,我将要去的college也开始跟我文书联系,这个过程比较断断续续和分散,简直到了一个烦不胜烦的地步。首先当然是签合同(5月份寄到),告诉我给学生个别辅导的小时数(一周至少4-6个小时)以及薪水多少(和系里给的工资是两个系统)、我作为一个college fellow要参加哪些college的活动(比如定期参加行政会议)、分担哪些义务(比如参加招生面试)、有哪些“好处”(比如提供住房、365顿免费餐、计算机补助);然后是学院里的本专业主任和我私人联系,告诉我相关辅导、招生任务;然后文秘和我联系住房问题(他们提供住房,甚至提供家具)及其他后勤问题。8月份给我寄了更详细的资料,内容具体到学院的详细地图、我参加学院的活动应该穿什么袍子、在学院吃饭的时候按什么方式坐座位、以及我如果计算机坏了可以找谁,并且给我指定了一个适应阶段的领路人(contact person)。

暑假期间,校方又开始不断给我寄orientation材料,目的在于帮助新员工在入校阶段适应新情况和“感受集体的温暖”,比如“新员工培训项目”、“副校长招待会”、“新员工心理咨询”(学院也有这种新员工招待会)。事实上,学校的人事部门网站有一系列针对新员工的信息,告诉你来之前要怎么做准备(比如怎么找房子)、来之后前五天应该做什么。总之,帮助新员工实现一个相对简单轻松的过渡,而不是把一个新员工扔掉水里,不管你会不会游泳,让你自生自灭。

我说这些,没有炫耀的意思(当然如果有傻逼这样认为,我也没有办法),而是想说观察一个制度文明与否,并不仅仅是看这个国家有多少高楼大厦,还要观察它在细节上是否“把人当人看”。在一个“把人当人看”的制度里,你的权利、义务是清晰、具体、公平的,而在一个“不把人当人看”的制度里,你如果不是运气特别好或者特别善于忍气吞声,那么你只能要么通过“求”要么通过“闹”来界定自己的权利义务。这一点杨支柱老师最近的趣文“后平房改造风波”(讲高校青年老师当年如何争取自己的住房权利),就是个清晰的例证。杨支柱写到他们校领导为了安抚教工搬家,大言不惭地说“我用人格保证……”,其实,人家要你的“人格”干嘛,人家要的就是一纸公平的契约而已。就是因为没有这纸公平契约,领导和群众斗智斗勇围追堵截鸡飞蛋打弄得有人都以为杨支柱老师开始改写小说了。

不从个人权利的角度出发,而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契约”的重要性就更不用说了。在一定意义上,契约精神是整个市场经济乃至现代政治的基础,契约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减少是投资的前提(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投入,而且是个人发展上付出的努力),这也是“50年不动摇”“100年不动摇”之类口号的意义所在。当然,契约精神不仅仅是“签合同”精神,而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协议精神”,否则拿个霸王条款给你签字、不签也得签,那不是契约精神,而是作秀精神。在我这个情况下,我当然没跟剑桥一条一条就合同内容“讨价还价”过,这是因为“大学工会”已经通过n年的讨价还价把新员工的待遇协商到了一个我可以接受的程度了。我等于是搭了制度的便车。

我自己出国前也在国内某高校工作一年,亲身经历过那种高校青年员工恶劣的生存条件,所以对那种“不把人当人看”的高校文化(当然不仅仅是高校文化)颇有体会。现在剑桥提供给我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奢华的工作生活条件,事实上他们给我的各方面待遇,也只够我过一种朴素的小康生活――但是对此我很知足,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他们对待一个新员工的态度,是把这个员工当作一个有人格尊严的人看待的,我没必要“求”任何人得到自己的分内之物,这一点比奢华的条件更重要。当然我也没有必要感谢他们,因为人与人之间,就当如此,相互尊重,并因此心平气和。

----------
我九月中旬去英国,请大家别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