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9日星期日

狗年月

前天收到陈同学的杂志电子版时,还奇怪伊怎么拿关爱狗类的故事做封面故事,觉得至少也得拿个矿难、失学儿童之类的国家大事来镇一镇读者。昨天想起来了,今年是狗年。

陈同学是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一段时间成天带着一双筷子四处转悠,到吃饭的时候,刷,拿出自己的筷子,说不用一次性筷子。这个“毛病”现在好像改了,不过还是成天用他结结巴巴的普通话跟人絮絮叨叨地传播动物的、自然的价值,实在是种稀有金属。
在中国,这才叫个性。比吸毒玩3p写诗搞艺术满嘴脏话有个性多了。

狗年是老爸的本命年。刚才给家里打电话,问老爸要不要做个寿什么的,他说不做了不做了,不做还想不起自己多老,一做就把这个事情给强调了。老妈则在电话里抱怨腰疼,说到医院,什么病因都查不出,所以她只能下结论,说是当年大冬天生我给生出的毛病。

似水流年啊似水流年,我妈前脚把我给生下来,我爸后脚就60了。

然后问我找工作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找工作这个事情,找得着找不着,找到哪儿,什么时候找到,对我来说,本质上都不是什么大事,因为内心对每个月从某个机构领一笔钱的生活方式并没有需要。如果有需要,也不是内心的需要。但是让父母失望,却是个大事。毕竟人家把我养这么大,还指望着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呢。

于是开始意淫,想着以后要写两本厚厚的书,一本献给我爸,一本献给我妈。这样想着,把自己感动坏了。

昨天去chinatown买菜,过年的气氛倒是很浓。浓得我都走不动路了。左边一个广东老太太,右边一个广东老太太,前面一个广东老太太,后面一个广东老太太。路边挂满了红红绿绿土得掉渣的挂饰,阳光好得令人想躺在马路中间不走了,就在广东老太太们的海洋里漂浮。

卖花的特别多,多得莫名其妙。矮矮胖胖、皱皱巴巴广东老太太们,都左手一束鲜花,右手一袋猪肉,在街上步履蹒跚地走。

老想着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要养一条狗。品种都想好了,poodle。小号的那种。觉得伊身上小小的卷卷的贴身的毛,是一种fashion。从来没养过狗,一想到某天一回家,一条身上长满了小小的卷卷的贴身的毛的小东西扑上来对我热烈欢迎,就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

我想我对intimacy是有很多很多需要的,简直跟对辣酱的需要有一拼。

格拉斯写过一本小说,叫“狗年月”。我家的书架上好像还有,就是从来没读过,不知道写什么的。但是喜欢这个书名,大约因为“狗”这个词在中文里面极大的贬义,所以让这个书名有种冲击力,仿佛仅仅因为这个书名,它就应该是个名著。

生日那天,给自己买了一张卡片。30嘛,也是个大事,觉得应该给自己一点“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之类的鼓舞。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对自己有什么可说的。不对啊,明明好像是有很多可说的呀。

后来在卡片上写了三行字:

Dear XX:
Be brave.
Yours, XX.

我要争取改掉前30年的毛病,把后面这30年过好。从此以后,摆脱那些眼光,那些恐惧,那些暧昧,勇敢地,过下去。

狗年快乐!

2006年1月28日星期六

这梦做的

梦见两头大鹅,白白胖胖的在路上玩,不知怎地,被我和朋友X偷来了,可是没有什么口袋装它们,急得不行。好不容易找来两个大口袋,其中一个里面满满一袋子水,上面漂满了芹菜香干(注:昨晚一直在想今天请客吃饭应该做什么)。好不容易把鹅塞进去,突然发现是把鹅头首先塞了进去,鹅就等于倒立在芹菜香干汤里。我急得都快哭了,说,完了,鹅要窒息死了!(注:我平时热爱动物)。可是心里又想,没事,反正我们是要把鹅吃了的,与其杀了它,不如让它自己死,把口袋拉链拉上,就眼不见心不烦了。于是拉上了拉链,同时心如刀绞(注:俺做了大半年vegetarian,最近却有“前功尽弃”的迹象。)然后走着走着,我对X说,可是我无论如何吃不了两只鹅啊,你拿一个回去吧。伊不肯。拿一个吧,我求求你了!伊就是不肯,于是我不停地求她,拿一个吧,拿一个吧!(注:我最近立志减肥)。

然后走着走着,看见刘德华一行人。刘德华在拍卖自己的饭局价,谁出高价,就跟谁吃饭。(注:昨天在文学城网站看见某台湾模特公布自己的饭局价,当时心生妒恨之心。)然后我跳出来,大喊一声:300!刘德华身边的人哄笑道,太少了,太少了!我咬咬牙:500!(注,俺平时乃好色之徒,看见帅哥就卑颜屈膝)刘德华看看我,说,再加点吧。我面露难色,狠狠心,说:600!刘德华当即拍板同意。我激动不已,心想:其实也不贵啊,时不时请刘德华吃个饭,也不是请不起啊。

然后到了吃饭时间。饭局在一个破竹楼的三楼。我走上去,看见刘德华和几个哥们已经开吃了,而且要的都是特别简单的面条、酸辣粉什么的。突然之间,我望而却步,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假装在看菜单,其实是用menu来挡住自己的脸。(注,俺平时外表活泼,其实有严重的social anxiety)。于是过一小会儿,刘德华看见我还没来,就呼啦拉走了,我如释重负。

后来的,不记得了,好像其中还有飞机等物事。(注:前天跟某建筑师聊天,伊说起“装修”飞机的事)。

不得不承认,我做起梦来,一点儿“文采”都没有。毫无印象主义、立体主义的修辞手法,全都是向着内心的焦虑直奔主题。象征主义好像倒是有一点,不过是最拙劣的小学课本里的那种。哪用得着什么弗洛伊德的高深理论来诠释,就是宇航员,恐怕也能从太空看到我灵魂上两个遒劲的草书体大字:着急。比如上面这个梦吧,表现了俺在以下数个方面的干着急:做饭;动物;发胖;花钱;帅哥;社交……想做饭怕没有创意,想保护动物发现难以抵制诱惑,怕发胖又推销不出去吃的,想得到帅哥还得自己掏钱请客,面对机遇又临阵逃脱……哎,还老号称自己是个存在主义者,其实我看也就是马力不足,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搁浅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时恐惧得歇斯底里而已。

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

让我再想想

本来对回国的事是兴高采烈的,这两天看到某杂志被整顿的事,又想到另一个报纸被整顿的事,突然觉得胃口大倒,心生退意。俺回国不怕钱少,不怕污染,不怕刚要挤上车又给拔拉了下来,不怕排队时刚排到自己突然有另一只手从旁边插了过来,不怕正对着如画风景诗兴大发时旁边一个游客突然啪地吐口浓痰,不怕刚买的房子突然墙壁开了一条裂缝,不怕吃早餐的摊子上做包子的大娘一边揉面一边擦鼻涕,不怕感冒去看医生时他给开一堆治心脏病胃病糖尿病痔疮胆结石的扯淡药品,不怕天桥上的乞丐卖黄片儿的办证件的对俺拉拉扯扯喊大姐大姑亲妈,不怕报纸媒体上对海归的集体“形象谋杀”,甚至不怕我妈可以一天跟我打一个电话,警告我火速结婚否则她将跑到天安门城楼上用大喇叭给我做征婚广告--只怕有人剥夺我讲话的自由。

我爱自由。

无比憎恶那些剥夺别人自由的人。我觉得那个什么什么部里面的人,是另一种生物,象一群外星蟑螂,与人类为敌。它们每天关在小黑屋子里开会,唧唧呱呱密谋着怎样施放细菌毒害人类,这些小小的、密密麻麻的、无处不在的细菌,毒害人的声带,使人失语。

甚至不仅仅是失语,这种细菌的毒性如此之大,还要使人类对声音过敏。它让人类如此习惯沉默依赖沉默,以至于一听到声音,就会耳鸣,就会头疼,就会尖叫着让人shut up。

我不愿失语,不愿与耳鸣的人为伍。失语令人愤怒,而蔓延的耳鸣令人齿冷。

回不回国,又成了一个问题。

2006年1月25日星期三

"my young and lean heart"

这两天被系里抓去做苦力干活,给今年我们系的PhD applicants读applications. 这世道真是30年河东,30年河西啊,当年俺战战兢兢写personal statement咬文嚼字的时候,哪里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坐在地球的那一端,拿个毛笔卡嚓卡嚓给人判决生死呢。

我读applications,最注重的还是personal statement。因为觉得personal statement是最“透明”的材料,你可能从中看到applicant的一颗心。新东方的写作班子可以辅导你考个2300,可以帮助学生创作语法格式无比光荣伟大正确的ps,但是它没法帮你fake思想的热度。它甚至也许可以帮你fake热度,但是那种fake出来的热情,只是把胸脯拍得咚咚响而已,好比一个其实毫无感染力的句子,只是凭空在后面打上无数的感叹号。

然而便是有了热度,那也只是一个起点。只是一个小桔灯,其实你要靠它走夜路。无数中国学生的PS,都是在信誓旦旦自己多么多么、多么多么热爱political science,简直爱得肝肠寸断。什么从小就被撒切尔打动了,什么坐在爸爸肩膀上看六四了,然而你就是看不出来他们对这“爱”采取过什么实际行动,这“爱”激发了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思考。狂热的“爱”如果不能化为冷静的“问题”,不过就是一堆没有捏成包子饺子的面团而已,更何况便是这面团说到底也是伪劣产品。

晚上回来,突然好奇,想看看自己当年怎么个自我吹嘘。想起自己当年出国时,是把申请材料都带出来了的,于是把它们从桌子底下给翻了出来。怀着偷窥一个有志青年的猥琐心态翻到了自己当年写的personal statement.

毫不奇怪的是,现在重读,当年的statement给我最大的冲击就是,英语真他妈烂啊。比如其中一句。“I’ll never forget one class taken in my sophomoric course, in which the teacher unintentionally mentioned: liberty is not only a right, but also an ability. Although that’s a plain word, it really caused a storm in my young and lean heart.” 先不说这里面重重的语法错误和用词不当,这个young and lean heart就够奇怪加甲醇了。靠,young and lean heart,难道还有young and fat heart不成?

不过,另一方面讲啊,我读着读着,还是被人家小姑娘一颗追求知识的质朴的心打动了。俺开篇大谈特谈了“政治”与“私人世界”的紧密联系,并宣布“政治”不是“生活”之上的一个东西,而是生活本身。然后诉说了我在图书馆里的徜徉,倾诉了我对政治哲学的情有独衷,并且以柏拉图的语气表达了我对一些基本政治悖论的忧虑。然后我又勾勒了一下我的硕士论文(至今俺还认为那是一篇不错的论文),最后俺写道:

“Today, intellectuals are not lawmakers any longer but interpreter of the world. But I’d rather look on interpreter as a kind of lawmaker because, in my view, truth is the biggest law and exploring truth is the most subversive revolution.”

多真诚的孩子,多young and lean的heart啊。

我想我导师当年就是看上我材料里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斗志吧。

翻找材料的时候,有个小插曲。竟然翻出一个老友的信,不知怎地,夹在了申请材料里。七年前啊,同志们啊。伊当时在上海,准备考研。密密麻麻歪歪扭扭的字写道:我现在住在赤峰路交通银行复习,跟一个非常有特点的朋友一道做寒号鸟。上海的这个冬天是在太冷了,这两天尤其冷。考研是件辛苦的事情,但又是通向繁荣富强的必由之路。世界上最勤劳最节俭最稳重甚至最讲卫生的莫过于老鼠,可一辈子只能生活在下水道里。说这些当然市侩了些,实际上我说的时候也情绪低落,但这是生活。到共产主义也会有老鼠,基督教的天堂里也有老鼠。

读到这些,我看见“时间的列车”哗哗地从眼前开过,列车开过之后,轨道的那边,一个小女孩站在那里。她当年非常非常热爱写信、读信。有一颗年轻而瘦骨嶙峋的心。

不知为啥,想起一个词,最好的时光。

2006年1月24日星期二

公民的表情

贴个我给国内某新杂志写的长文,怕严肃怕长的,您今天绕道走算了。(大家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刘老师真的变成刘老师了)。对了,顺便给该杂志做一个广告啊,名称:《市民》,由吾友陈初越于2006年1月创刊,倡导公民社会和政治改良。据我观察,陈同学多年来一直是个“四有青年”,相信伊办的杂志一定色香味俱全、德才貌兼备,国内的朋友去买去看吧,七个铜板两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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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草民、人民到公民

1967年8月,国家主席刘少奇挨批斗,被红卫兵押回办公室后,他拿出宪法,对他们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刘少奇当年受到不公平对待时,能想到宪法和公民权利,当然是因为他比较“有水平”。显然,并不是所有人危难时刻都能想到“公民”这样庄严的字眼,比如,当年窦娥跪在官府面前的时候,喊的只是:望大人高抬明镜,替草民作主……云云。显然,古时候,人们并没有“公民”观念,有的只是“草民”、“子民”、“小民”的观念。

正是因为中国老百姓当“草民”当了几千年,实在腻味了,所以乍一听见“人民”这个概念,喜出望外,相见恨晚,直接就跟着它迈入了革命的刀山火海。从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口号,到后来的“人民民主专政”,喊的都是“人民”这个口号。如果说“草民”的形象是柔弱无助、任人宰割的,“人民”的形象却是高大伟岸、威风凛凛的。但是,一个国家有“人民”,就必然有“阶级敌人”。“人民”要专政,就必须有“专政对象”。于是,整整30年,中国人民废寝忘食、翻箱倒柜地搜寻阶级敌人,直到把这个国家翻了个底朝天。“人民”的专政,成了建国以来无数次政治运动的理论基础。人们热血沸腾地去当家作主,却发现自己往往不过是在“人民”的名义下做了政治斗争的炮灰。刘少奇的抗议再掷地有声,也无济于事,因为那是一个“人民”的时代,不是一个 “公民”的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概念开始浮现。中国人逐渐意识到,“草民”地位固然要挣脱,然而那个界限模糊的“人民”概念却也靠不住,于是,人们开始把眼光投向“公民”。如果说“草民”是专制体制的牺牲品,含着自卑的眼神,“人民”是革命政治的产物,挥洒着亢奋的气度,“公民”则是法治国家的主体,脸上写着不卑不亢的表情。

什么是“公民”?

首先,显然,公民地位是就一个人和一个特定国家的关系而言的。夫妻两口子吵架,没见过手持宪法的。一个中国人在街上被抢了,肯定也不会到新西兰的法院去告状。“个体性”也是公民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人民”这个概念的“集体性”相比,它更注重每一个个体的地位,不管他多弱小,多贫困,甚至道德多败坏,作为一个公民,他都是一个权利义务的主体。

其次,公民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当一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是公民身份的一个重要标志。“子民”、“草民”是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的,而“暴民”、“刁民”往往只实施权利而不尽义务。现在世界各国老百姓都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纳税人,我有权利……”,这句话,归根结底,要求的就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当然,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比如,我国就格外注重“生存权”,而西方国家格外强调“四大自由”。从义务上来说,缴税、服兵役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但是中国公民到目前为止,就没有参与法庭陪审的义务。

再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并由执法机关保障实施的,也就是说,权利义务在法律上的明晰性、稳定性、可保障性,也是公民地位的重要特征。在“阶级斗争”的年代, “人民”要紧跟的,不是法律,而是“指示”,而指示又经常刮旋风,这就让人民很为难。早上谁造反谁是反革命,晚上就成了谁造反谁革命。给这个谁谁谁写大字报是权利,给那个谁谁谁写大字报就是犯罪。可见, “人民”在当时只能说是一个政治地位,而不是一种法律地位。

2。两种公民传统: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

如前所述,作为一个公民,既有权利,又有责任。因为公民的这种“两面性”,历史上形成了“公民意识”的两种传统。强调公民责任的,是共和传统(republicanism),或者说“积极公民”传统。强调公民权利的,是自由传统(liberalism),或者说“消极公民”传统。

希腊城邦的“公民意识”,据说是共和传统的源头。公民作为一个词汇(citizen),起源于法语“citoyen”,而法语citoyen,又起源于拉丁语“civitas”,原意国家、城邦、或者说一个人类的定居点。然而公民意识,权利和责任相对称的观念,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在古希腊的城邦雅典,公民地位是一种特权地位,妇女、奴隶、外国人都不是公民,然而,对于享受这种特权地位的公民来说,他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称的。公民有义务交税、服兵役,参加陪审团,但是同时,他也有权利通过公民大会参政议政、提出议案、参与立法等。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一个好的公民,应该既有能力去统治,也有能力被统治,这种双向的能力是一个公民的美德。”

然而,在“权利”和“责任”当中,希腊传统更强调的是责任。在古希腊,政治生活是社会生活的核心,其它的经济活动、私人生活、乃至教育、文化艺术都围绕着政治生活展开。正是因为政治生活的这种核心性,将公共福利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是希腊公民最高的美德。对希腊人来说,公民的意义不仅仅是享受特定的权利,甚至不仅仅是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是主动去寻求、担当公共生活中的责任。这种“责任意识”,不仅仅是为了使一个政体更加完善,同时也是对公民人格的修炼。就是说,在共和主义的传统中,公民的政治生活和道德提升互为条件。这种“积极公民”的意识,和中国儒家的“入世”观念,可以说“殊途同归”。“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所倡导的,与这种“积极公民”意识相似。只不过中国在君主专制时代,这种“入世”的观念仅仅停留在道德口号的层面,政治体制并没有给“公民”提供有效的参政渠道,而在古希腊,有选举、议政、法庭陪审等等“匹夫尽责”的制度渠道。

古希腊这种强调政治参与的“公民传统”,经过罗马帝国乃至中世纪教会统治的压制,慢慢成为一种文化的潜流,及至君主专制时代,“公民”观念被“子民”观念(subject)取代。然而,文艺复兴时代,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共和主义”的老头子们重出江湖。之后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们对他们的思想去粗取精――保留其“公民积极参与”的观念,去除其“等级主义”的意识,发展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观念”。这种公民意识,在法国大革命中发展到一个顶峰。法国大革命期间,“公民”在法国成了一个流行词汇,具有口号的效果,与“参与革命的积极行动”联系在一起,与“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联系在一起。那个时候,估计叫“公民马拉”、“公民罗伯斯庇尔”,和中国49年后叫“张三同志”、“李四同志”一样风靡一时。

然而强调公民责任的,只是“公民精神”的一种传统。与共和主义的传统不同,自由主义的传统,更强调的是公民权利,而不是责任。在自由主义者看来,“公民精神”最大的敌人,是国家、强势群体或者公民多数对社会、弱者、个体权利的侵犯,所以“公民精神”的要旨,就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至于公民关不关心政治,参不参与政治,是次要的问题。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首先就是起源于贵族和市民对其“财产权”的保护意识。之后,“天赋人权”的内容逐步扩大,从财产权扩大到言论自由、结社集会自由、选举被选举权、甚至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体系等等。“公民权利”的适用范围也不断扩大,逐步从贵族和有产者向平民、妇女、有色人种扩散,以至于最后形成了今天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民”。如果以一个具体的形象来说明“消极公民”和“积极公民”的区别,那么,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奋起抗争的“秋菊”,就是一个“自由传统”下的“消极公民”;而主动自荐、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姚立法,就是一个“共和传统”下的“积极公民”。那些既不主动寻求影响公共生活,又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所作为的人,虽然在法律上是公民,在观念上,却仍然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草民”。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消极公民都是远多于积极公民。道理很简单,如果说“承担责任”是种树的话,享受权利则是“乘凉”。愿“乘凉”的人当然比愿“种树”的人多。而且,过去这一个多世纪,是一个政治动员的世纪。无论是法西斯主义运动,还是斯大林主义极权,都是在风起云涌的全民政治参与的情况下实现的。人们奋不顾身地积极参与政治,结果常常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正是因此,在经历了政治总动员的暴风骤雨之后,人们也开始尽量远离政治,远离公共生活,逐步蜷入“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私人世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文化,逐步被“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个人主义文化所取代。

然而,单靠消极公民,真的能支撑起一个健康、富强、民主的社会么?1835年,托克维尔写了一本书,《美国的民主》,这本书声称,美国民主的秘密并不在于其宪法条文或者地理优势,而在于一个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在一个公民社会里,人们面对问题的第一个反应,不是去寻求国家或者官僚的帮助,而是通过自由的结社、联合来协商解决问题。在托克维尔看来,这种自发“结社的艺术”,这种“草根自治”的传统,正是美国民主的活力所在。 1958年,女政治哲学家阿伦特写道,极权主义的问题不在于政治的扩张,而在于政治的消亡,那些在自然的、政治的或者经济的“规律”面前无所作为或者随波逐流的人,是在放弃自由的可能性。

3。公民社会

在托克维尔和阿伦特这样的人看来,没有积极公民去勇敢地承担社会责任,消极公民的权利也将朝不保夕。许多亚非拉国家乃至东欧诸国失败的经验表明,民主化并不是找几个木匠,打几台投票箱,或者找几瓶涂改液,改写一下宪法,就大功告成了。健康的政治,需要一个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或者用通行的另一种译法,叫“市民社会”。宪法的改写可以在旦夕之间,而公民社会的形成,却是千里之行。什么叫“公民社会”?

它有两个要素。一个是活跃的、丰富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团体生活”(associative life);另一个是它必须是“社会自发、自主的”(autonomous),而不是政府强迫成立的。也就是说,非政府组织的繁荣,是活跃的公民社会的标志。比如,在中国,推进环保事业的 “自然之友”,推进艾滋病防治的“爱知行研究所”,都是公民社会的先行者。如果中国在不同的议题领域里,有成千上万个这样的非政府组织,也就可以说,中国拥有了一个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当然,不仅仅是正式的非政府组织,哪怕非正式的民间网络,比如松散的互联网论坛,甚至人们茶余饭后在家门口扎个堆,“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八卦”,也都是公民社会繁荣的表现。有个政治学家布特南,在其著作《让民主运转起来》(Making Democracy Work)中甚至说,哪怕这些民间往来与政治毫无关系,就是人们爱一起串串门、出去爬山打球、读书聊天,只要一个文化倾向于团体生活,这个国家的民主巩固和经济发展就有明显的优势。这是他比较意大利不同地区政治、经济状况的研究成果。哈贝马斯也曾论述,法国革命的爆发与18世纪法国公共领域的崛起相关,而所谓公共领域,就是人们爱在咖啡馆、剧院、读书社、家庭沙龙、报纸等地方扎堆说话而已。中国的启蒙时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同样是民间团体、民间报纸期刊不断涌现的时代。柏杨曾经评论中国人是“一盘散沙”。一盘散沙,正是缺乏团体生活、缺乏公民社会的表现。而一个开放社会,一个允许、鼓励活跃的民间生活的社会,应该是更像“一碗汤圆”――人们自发的凝聚在一起,产生更有效的行动。

为什么“活跃的自发的民间团体”,或者说“强大的公民社会”,对于健康的政治如此重要呢?这是因为,如果说选举只是在投票的一瞬间,让公民享受到权力和自由,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却可以在此之前或者之后维持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对话机制。政府不可能同时和几亿公民协商讨论问题,因此,允许公民自发形成民间团体,通过民间团体和社会谈判,就成为兼顾“政治效率”与“政治公平”的最佳方式。通过推进某些社会观念,这些社会团体可以帮助政府设定政策议题;通过它们警惕的“巡逻”,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通过它的专业所长,它可以帮助政府制定更合理的政策。通过它的组织资源,它可以帮助政府贯彻执行某些政策,减少政策的执行成本。通过它的对话机制,它也可以帮助缓解社会矛盾。可以说,一个活跃的公民社会,有如一个发达的“政治中介”网络,通过代表、监督、协商等功能,为能力有限的政府增添“三头六臂”。

虽然活跃的公民社会有监督政府、增强民主的功能,它绝不是对抗政府的“愤青俱乐部”。公民社会不是“怨妇社会”,它不仅仅提出问题,也注重通过制度协商的方式预防问题,消化问题,解决问题。正如政府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政府要学会协商与妥协,公民团体同样要学习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并将团体的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下。

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公民社会对于清明政治的作用,“共和传统”的积极公民精神近年出现复兴之势。说到底,一个完全沉湎于私人生活的社会,等于把政治拱手交给了“一小撮”政治家,而这“一小撮”政治家的决策后果却漫及整个社会。就是说,不管你给不给这个菜园子浇水施肥,你最后要吃的,其实都是这个园子里产的菜。与其最后抱怨这个菜不好吃,不如从一开始大家共同浇水施肥。肯尼迪当年说:不要仅仅问这个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且要问你为这个国家做了什么。

4。公民文化

然而,正如普遍的政治冷漠是政治的疾病,过度参与可能同样危险。1963年,阿尔蒙德和韦巴写了一本书,叫《公民文化》。通过对五个国家政治文化的调查研究,这本书得出结论,真正的“公民文化”是在“积极参与”与“被动承受”之间的一个平衡,任何一个极端都可能带来灾难。

亨廷顿的成名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也谈及“过度参与”的危害。根据这本书的观点,政治体系好比一个容器。公民的要求、呼声是对这个容器的输入,政策、法律是这个容器的输出。但是,由于国家资源和能力的限制,这个容器的大小是有限的。当政治输入远远大于这个容器的容量时,就会导致政治体系的“超载”,从而引起政治不稳定,而政治体系的不稳定,经常比专制的后果更可怕。

过度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参与的危害,并不鲜见。远的如法西斯主义动员,全民动员,“咸与维新”,是近代以来的“暴民政治”的典范。近的如拉美,“民粹主义”政治、保护主义经济使许多拉美国家始终无法实现经济起飞;更近的东欧诸国的颜色革命,格鲁吉亚、乌克兰等国公民无视合法的选举结果,用街头政治挑战法律程序,从而造成政治的动荡。这些都体现出公民“过度参与”政治的危险。阿尔蒙德认为,在好的公民文化中,公民一方面对公共事物有适度的关怀与参与,警惕政府和社会强势群体的权力扩张,但另一方面,也对政府有适度的信任、对权威有适度的服从、对法律和秩序有一定的尊重。当然,“过度参与”、“暴民政治”往往是政治沟通体系不畅的结果――正是因为在“政治输入”的这个环节,政府没有引导“建设性的参与”,所以社会矛盾累积,导致“政治输出”这个环节的“破坏性参与”。因此,对政府而言,减少“暴民政治”的最佳途径,就是在政策、制度出台的前期,广开言路,引导参与,从而防患于未然。

对于中国来说, “秋菊”们的涌现,对于涤荡那种自卑的“草民”意识不可或缺。然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其“外省”与“内省”是对应的。制度用来保护公民权利,而制度也需要责任公民来维护,好比一辆新车可以用来兜风,而它的维修保养同样需要投入。谈到中国的问题,谁都会说:“中国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然而,当制度如何影响文化这一点越来越受到重视时,文化对制度的影响,却甚少被提及――这也不难理解,制度是“国家”的事,而“文化”的“社会”的事,把一切都推向国家,是非常省事的一种思维方式。

然而,制度建立以后,如何来执行和维护?法治当然是一个最重要的途径。见红灯不停是吧,罚你500块,你也就停了。然而,法律管辖的范围毕竟有限,更重要的是,如果任何制度都要靠法律的惩罚机制来维护的话,这个社会的治理成本是不可想象的。估计每个公民都要配备一个警察来监督,而就算一半人口是警察,又牵涉到一个“谁来监督警察”的问题。阿尔蒙德在“公民文化”这本书里问道:是什么让人们在夜深人静的地方,明明知道没有警察巡逻监视的地方,仍然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去?又是什么让人们在明明知道自己的一张投票对于改变整个选举结果几乎没有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去投票?是公民文化。是公民对自己所在共同体的一种责任感。正是因为这种公民文化的匮乏,导致随地吐痰、公共场合不排队、乱扔垃圾等社会陋行,正是这种公民文化的匮乏,导致人们对自己同胞的疾苦不闻不问、公益事业凋零萎缩,也正是这种公民文化的匮乏,导致社会停滞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从而使每一个公民在国家、强势群体、社会多数的威胁面前无能为力。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公民精神”(citizenship)说到底是一种“友谊精神”(friendship),是一个人对同胞的情谊。没有这种“友谊精神”,公民权利最终会因“缺氧”而窒息。一个不卑不亢的公民,他珍惜自己的权利,也对同胞献出真挚的“友谊”,在他眼里,义务是权利的价格,而责任,是自由的前提。

2006年1月21日星期六

你问我我问谁

下午有个女孩J给我打电话,说是朋友的朋友,她想申请我们系的PHD,所以想跟我“谈谈”。
其实这样的“咨询”,每年都会收到几个。俺一般都不认真对待,只是礼貌性地回答,因为现在的小孩大多功利心很强,上来就问该不该跟老师套近乎,怎样把材料做得最漂亮,学什么方向最吃香,学什么方向最容易找工作,怎样拿到最多的奖学金……我从来没有感到驱动他们申请政//治//学PHD的,是知识本身,是解释政//治现象的好奇心,是对政//治与生活本身关系的感触,是通过关于制度的知识来改良制度的愿望,或者哪怕,通过知识的世界来逃避过早到来的机械生活。对他们而言,读书只是关于学位而已,而学位只是关于工作而已,而工作只是关于出人投地而已。

我不喜欢这样的小孩。

总觉得小孩子身上,应该有种不计得失的冲动和任性,哪怕这种冲动的后果是被碰得鼻青脸肿。他的追求里,应当有些跟梦想有关的东西,就算这个梦想最后被证明只是一场误会。他向着“成功”狂奔而去的时候,脚步里应该有些踌躇,就算让这踌躇放慢了速度。

一个人怎么能一开始就成了一个“主流的”的人?在他成为“那个人”之前,不还有一个天真的、丰富的、充满各种可能性的孩童在他体内游荡吗?在把那个孩童消灭之前,不还得哄哄他、骗骗他、塞他两块糖,说点“你先到那边去玩,我马上就来找你”之类的花言巧语吗?

难道当他被卷入一场巨大的、残酷的、机械的、有去无回的游戏之前,不应该对这个游戏的规则本身有一点点的质问和迟疑吗?

没有迷惘的青春是荒凉的。

可是今天这个小姑娘多少有些不同。她当然也是问了许多上述“技术性”的问题,不过她还问了说了很多别的问题。她说她是想做“自己真正爱做”的事情,但是她又不知道自己爱做什么。她一会儿说其实她是想去学电影的,一会儿又说也许可以去读law school。一会儿说她希望系统地学一点知识,一会儿又说其实她是那种灵感型的人……反正越说越混乱,而我想她与别人的不同,或者说她比别人可爱的地方,就是她的混乱。

混乱的人让我觉得亲切。那种把自己当作一颗子弹笔直地向未来射去的人,我从来不能理喻。
我害怕“纯粹”的人――无论是纯粹的庸俗还是纯粹的高尚,都让我产生被压迫感。当然原因很简单,我自己就是这么混乱:有一点原则又有一点懦弱、有一点庸俗但又有一点理想,所以我需要找到理由,在高尚的人面前原谅自己的懦弱,并在玩世不恭的人面前捍卫自己的理想。说白了,就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这话听上去象骂人,可如果能既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谁不想啊对不对。

J的提问很混乱,我的回答就更混乱了。我一会儿告诉她,千万不要对做学问抱着“罗曼蒂克”的想法,这里和其他的“工业”体系也没有太大区别,“产品”要标准化,“技术”上要精益求精,要拉“投资”,要搞“PR”,跟这一切“游戏规则”周旋下来,剩下的创造性活动可能只占你的总精力的10%。一会儿又告诉她虽然做学术不怎么样,干别的可能更没劲,尤其千万不要去做lawyer,也不要去做那些听上去好听其实完全是administrative 的工作,诸如UN、外//交//部、白领职员等等。而如果你不能肯定自己很有才华,也不要去搞什么电影,文学云云。总而言之,到最后,我惊恐地发现,我本来应该给人家小姑娘以鼓励,结果却几乎让人丧失活下去的信心。

后来她问我,如果你在六年前就知道读Ph.D是这么回事,你还读不读了呢?我一时语塞。自从我的毕业论文变成一场拖拖拉拉的糖尿病之后,我逢人就劝人家不要读PhD。但这不还是一个有点理想的女孩吗?我能这样轻易打击人家吗?更重要的是,我的确不知道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还会不会来读这个劳什子PhD。抱个鸡肋啃,是不是比饿死要好呢?倘若不啃这个鸡肋,鸡腿又在哪里呢?我真的不知如何做答。心想:你问我我问谁啊。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读Ph.D好bleak啊。小姑娘电话那头被吓坏了地说。

瞧,刘老师的职称刚被评上,我就开始了毁人不倦的光辉历程。

2006年1月20日星期五

cold water

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种感觉,就像某一刻突然想吃某种东西一样,某一刻会突然想听某人的歌。那一刻,莫名的那一刻,突然就想起了张三。不能是王二,不能是李四,只能是张三的声音。

就像刚才,感觉自己又被命运狠狠地扇了一巴掌,捂着脸上那个红手印,感受那种火辣辣的感觉慢慢烧到全身,又慢慢地冷却下去,只觉得无力。无力到无法悲哀,无法愤怒,无法思维,无法拿起手机拨任何人的号码。仿佛身体变成一块坚冰,所有的感受都是小火苗,一碰过去立即熄灭。

突然想听Damien Rice的那首“Cold Water”。

仿佛那个沙哑的、单薄的、朴素的声音是一个贝壳,可以供我缩进去,替我抵挡所有的光线。

仿佛那首歌当真是一片冰冷的水域,而我可以漂上上面,然后慢慢地沉下去。

什么东西,可以让我肩膀上这个永远聒噪的大脑突然停电呢?眼前那无数张喋喋不休的嘴突然失去了声音,只剩下了口型。看得出来它们仍然是声嘶力竭的,仍然是歇斯底里的,仍然是剑拔弩张的,只是统统失去了声音,只剩下口型。

那需要很大一只手,很暴躁的一只手,一把把那个插头拔下来吧。

茫茫然地坐下来,听“Cold Water”。

Cold, cold water surrounds me nowAnd all I've got is your handLord, can you hear me now?Lord, can you hear me now?Lord, can you hear me now?Or am I lost?

当真是觉得自己漂在冰冷的水域上,然而那冷是恰到好处的冷,是对我这暧昧的灵魂恰如其分的处罚。

从来就不能理解那些善于“倾诉”的人。比如好朋友Z。伊每次跟男朋友吵完架,可以跟北京的上海的国内的国外的朋友不厌其烦地倾诉自己的困惑或者痛苦,及至内心的“毒素”全部排遣出去,而我怎么一心烦就失语呢?只能关门关灯关手机缩在贝壳里,把别人连同自己扔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也许我的“毒素”就是声音,脑子里那无穷无尽的声音,被无限放大,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以至于声带不堪重负,“卡嚓”,断了。沉默成了最大的解放。

算了,不想了,听歌。明天一早,多管闲事的电工DP肯定又会赶来,修好那个插头插座,那些唧唧呱呱的声音又会重新冒出来,混战,狂欢。

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上帝终于绊我一跟头

找工作不顺,开始思考毕业后是不是要回国。虽然从来就觉得自己“迟早”要回国,但是事情发展之快之急之迫不得已,让我颇是沮丧了一番,感觉象是民工在东莞打了n年工,把青春耗尽,不小心负了工伤被工厂踢回了老家。总之很loser。

但好在人总是有阿Q精神的。自从回国这个前景象king kong里面的神奇岛从迷雾中一点一点放大之后,俺就开始调整思维,努力回忆、想象、憧憬祖国这个大“神奇岛”上的种种奇花异草、朝气蓬勃、钱多人傻,越想越觉得回国这个事,就像天上掉下来一块金元宝,情有独衷地砸向了我。及至现在,一想起自己要回国,竟有种将要和初恋情人重逢的怦然心动感,简直都迫不及待了。哪里是民工返乡,简直是知青返城。

并且同时开始在心目中丑化北美广大留学生们的美好生活。想着整个北美大陆,是怎样一只巨大的鸡肋,供着广大留学生们饿不死也吃不饱地啃着,想着由惯性推动的生活是怎样的无聊,想着自己如果留在美国过得会是怎样一种循规蹈矩四平八稳战战兢兢的生活,而我真正的理想其实就是做一名潇洒的混子。

当然回国要避免的最大误区就是给国内的生活戴上一付玫瑰色的眼镜,然后回国以后大跌眼镜。我们亲爱的北京柚子小姐的最新日记似乎透露了一些这种幻灭感。估计伊回国之前是抱着一种从良的混混回归青龙帮的心态,回国之后却发现江湖上青龙帮早已解散,或者青龙帮根本就没存在过,从良是一个全球化的悲剧。为了防止这种幻灭感,我又对自己的阿Q精神做了技术性调整,告诫自己要怀着一个人类学家参观博物馆的心态、而不是元春省亲的心态回到祖国,告诫自己其实无论国外国内都没人diao你的残酷事实,告诫自己要把一切不美好不健康不单纯的事物都作为“恶之花”来欣赏并且要欣赏到吹毛求疵的地步。总之,就是换个更咸的坛子,重新泡自己这根咸菜。

唯一的麻烦可能就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出国之前俺就是国内某名牌大学的老师了,出国六年,回国之后竟然可能回不到以前的牛校,还不知要猫在哪讨口饭吃,这种感受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灰溜溜。我灰溜溜地来了,正如我灰溜溜地走,不带走一片绿卡。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一生最大的失败就是太一帆风顺了,整个一个三好学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版,顺得、“优秀”得我都没脸继续冒充混混了。这回要是找不着工作,上帝总算是绊我一个大跟头了。看着昂首阔步了30年的自己扑通摔一跟头,挺好。

2006年1月17日星期二

晒网之blogcn

嗯,新家就安在这吧。

还很不习惯,新的摆设,新的环境,好像灯不是在灯的位置,椅子不在椅子的位置,进了门也不知道该不该脱鞋。

不过实在想换个新家了,以前写博客的地方,腻了。跟过来看的朋友,谢谢。俺会继承talktoher的遗志,将精神分裂进行到底。

其实此地也不算新,去年刚开始写博客时,在这开了个帐号,写了两篇,结果除了善良的小昭每天来签个到,没人搭理我,俺恼羞成怒之余,就去了交友8。现在交友8又不想去了,一个是俺不交友了,一个是俺喜新厌旧。没人搭理就没人搭理吧。没人搭理的好处是可以胡说八道,血口喷人。

不少网友都问过去几个月咋不写了,俺一般都说,太忙了,忙论文。其实纯粹瞎扯,每天还是花n个小时在网上看八卦新闻,连孙维的每个roommate名字叫什么、谁住谁上铺都了如指掌,还论文呢。

确切地说,不是忙论文,而是忙着为论文焦虑。

便是半夜三更红肿着双眼考据孙维前男友的系院时,心里还是有一个声音在尖叫:论文!!!!

更重要的原因是情绪低落。本来呢,情绪低落对文学青年未必是坏事,算是一盘零食,装在盘子里端出来给大家尝尝,也算是对情绪的废物利用。但是,情绪低落不是坏事,情绪非常低落则是一件坏事。这就象感冒和癌症的区别,稍稍有点感冒,刚好用来撒娇,哭着喊着“妈,我感冒了,我感冒了嘛--”。真得了癌症,心情却沉重得撒不起娇来,人只是傻了。

傻了好几个月,近来慢慢缓过劲来。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搬个新家,涂脂抹粉,继续芙蓉。

2006了都。30了都。再不芙蓉,对得起“我那张耐看的脸”吗我。

对了,万一有迷路不小心掉进我这个博客的新读者,我的老家在这个地方:
http://www.jiaoyou8.com/friends_diary/talktoher/0_0_0/listview_0_no_0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