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大朵大朵的鸡冠花

跟Y email里八卦,不知怎地说起小时候的事,伊说小时候收到女同学来信,其中有非常抒情的一句“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大朵大朵的鸡冠花”。Y说这个恶俗的比喻让伊深受刺激,从此对形容词开始过敏。

可是我觉得这个句子动人得很啊,动人就动人在比喻的出奇不意。比如让徐志摩来写吧,肯定是这样子的“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娇小的茉莉”,或者“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婀娜的玫瑰”――这就乏味多了,是吧?但是,“大朵大朵的鸡冠花”就不一样了,莫名其妙之余反而有种突兀之美了。反正如果我当年收到这样一个纸条儿,肯定拍案叫绝,回人家一句“你美丽的青春好像漂在汤里鲜亮鲜亮的葱花”什么的。

说到突兀之美,突然想起我们闹同学跟我说过的一件事。说当年这里一群音乐爱好者要组成一个乐队,大家集思广益起名字,最后好像是起了个“冥火”之类俗不可耐的名字,闹同学很痛心,因为他的提议被否决,他提议的是:新华书店。他觉得用“新华书店”给一个混在纽约的摇滚乐队当名字,也是有一种突兀之美。

能理解“突兀之美”,是一种境界,就像能理解“逻辑之美”,也是一种境界一样。前者通向诗意、灵感,后者通向理性、科学。用科学、理性的态度来搞艺术,和用诗意灵感的态度来搞科研,都是死路一条。可能正是因为广大诗人们掌握了“诗意是逻辑的脱轨”这么一条捷径吧,写朦胧诗变成了一个暴力运动。把一团好好的句子揉碎了切断了打残了踩烂了,再牛头不对马嘴地组装组装,差不多就成一首朦胧诗了,比拍头大蒜还容易。什么艺术电影啊、现代绘画啊、行为艺术啊,好像都有这种“暴力化”的倾向。你想啊,把牛头装在马嘴的位置,把手掌装在膝盖的位置,把眉毛装在肚皮上,能不“突兀”能不美吗?

这么一想,似乎“突兀之美”又似乎是一种很廉价的东西。可是俺还是觉得艺术该是个有点技术含量、有点“拽”的东西,不应该是“砸烂一切语法的公检法”那么简单的事。想来想去,我觉得啊,这个艺术吧,光突兀还是不够的,还得突兀得恰切,突兀之余这个喻体和本体、艺术和现实之间还得有那么点藕断丝连的关系,才能突兀出韵律,突兀到痒处,否则就成了装疯卖傻了不是。这种“逻辑的脱轨”和“意境的接轨”同时实现的境界,才是艺术的功力所在。好比两个跳探戈的人,端着刺刀往前挺进的时候,还得有那么一个摄人心魄的猛回头,这才把突兀之美给完成了。否则就那么端着刺刀一直往前冲,好像也不那么美。

说到闹同学,伊也有错误地使用突兀之美的时候。比如他老是喊我“刘老师”,这就只是突兀而不美了。按照伊的理论,象我这样一个“年轻亮丽”的女青年,被喊成一个“道貌岸然”的“老师”,其中有一种突兀之美,可是我一点不觉得美。为什么呢?俺觉得一被喊成“刘老师”,好像以下一切坏事我都已经做绝了:抄袭论文;妒嫉同事的成就给方舟子写他的黑材料;为分房子到系主任家门口哭哭啼啼;看见酷似林志玲的女生扑过去抓人家的胸部;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去研究物理,用物理的指导去研究马克思主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而言之,只要一被喊成“刘老师”,接下来唯一可作的事情,就是等待群众直接把我扭送公安局了。

所以我说闹同学,我知道您特别有诗意,以后我要开一乐队,肯定叫“新华书店”,不过大家都不容易,将心比心,您就别喊我刘老师了。我什么都没干,真的什么也没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