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说,目前美国单身成年女人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已婚女人。这条消息虽然反映了广大老中青妇女感情生活的悲惨状况,但对她们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虽然我不如意,跟我一样不如意的很多呀。在一定意义上,共同贫穷才是和谐社会的真谛。
鉴于目前离婚率越来越高,单身成人越来越多,婚姻中各类出墙行为的泛滥成灾,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我不禁开始思考婚姻制度的走向问题:等到有一天单身成人女性不是51%(今天的美国数据),而是71%、81%、91%的时候,婚姻制度还会存在吗?如果存在,会是什么样的形态呢?
现在有点理智的人都愿意承认,维持婚姻的动力绝不仅仅是“爱情”,那些哭喊着“我不够爱他/她,所以不能跟it结婚”或者“我不够爱他/她,所以要跟it离婚”的人,经常被耻笑为“幼稚”、“琼瑶小说看多了”以及“吃饱了撑的”。那些发出此类耻笑的,也自得于自己的“成熟”、“冷静”以及“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显然,除了“爱情”这样的美好情感,婚姻的动力还包括:第一,孩子的抚养;第二,“亲情”――据说爱情时间长了,就会发生某种化学变化,从而产生“亲情”。第三,经济上的相互揩油扶持;第四,生活上的互助添乱帮助。就是说,即使没有“爱情”,一般来说,人们也往往会因为以上四个原因而维持婚姻。
但是,不是你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第一,就孩子的抚养来说,随着法律在抚养费、监护权方面的发展健全、DNA亲子鉴定技术的发展、以及儿童保育工作的社会化,孩子的抚养越来越不依赖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家庭结构。虽然据说一夫一妻家庭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成天鸡飞蛋打的一夫一妻很可能倒不如各自轻松快乐的单身父母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二,就“亲情”来说,众所周知,亲情固然美好,但亲情并不是“排他性”的。除非你爸教唆,你不能因为爱你爸就不爱你妈了。同理,如果一夫一妻婚姻充满了“亲情”,“二夫二妻”、“一夫二妻”、“一妻三夫”也可以是充满“亲情”的。
第三,就经济上的相互扶持而言,婚姻的必要性也在衰落。当经济发展使得单个人(尤其是女性)工资提高到了大多数人都能养活自己的程度,当社会的保险福利养老制度完善到大多数人都能“老有所终”的程度,当法律上婚前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协议都成熟到“谁也不可能通过结婚离婚占谁便宜”的程度,当全世界女性变得不再象李湘那么好骗的时候,实在看不出婚姻在经济上还有什么不可或缺的功能。
第四,就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来说,妻子需要丈夫抬煤球、丈夫需要妻子打毛衣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越来越多的家务被社会化,男人可以去餐馆吃饭,不结婚不至于饿死,女人可以找搬家公司搬家,不结婚不至于累死。
综上所述,那些深刻地看出“婚姻和爱情不是一码事”的人,其深刻性已经开始受到历史的挑战了。虽然纵观历史和现状,他们是大体正确的,但是在将来,他们将越来越不正确,因为人们将越来越难找到“爱情”之外的结婚或者维持婚姻的理由。虽然他们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但是本质越来越会是:你懒,你懦弱,所以你才好离不如赖婚着。
Like it or not,这个世界真的越来越“琼瑶化”了。
如果爱情越来越成为婚姻的唯一基础,接下来最显然的问题是:爱情这个东西,保质期很短啊!不可否认,总有一些相爱一生的伴侣,但是更多的人,一生n次地坠入爱河和坠出爱河,有些摔成了肉饼了都。甚至有人说,一般来说那种热烈的、还没有转化为“亲情”的爱情,往往只能维持六个月左右。
因此:
事实一:爱情越来越成为婚姻的唯一基础。
事实二:爱情往往是短暂的。
结论:婚姻会越来越短暂。
推论:婚姻的平均长度将会短到人们觉得“得不偿失”、“结婚太麻烦”的地步,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结婚。
问题是,虽然婚姻这个上层建筑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但多数人对“亲密关系”又有不懈的渴望和追求。多么矛盾啊,既想得到,又不想为得到所束缚。鉴于多数人不想被一棵树吊死而希望五马分尸而死,我预计,将来的“婚姻”,会变成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我说的不是“n妻n夫”,因为“夫”和“妻”这种概念还是“婚姻”的产物,我说的就是n个男男女女(可以是一男一女、也可以是两男两女,一女三男、二男三女、四女、三男……)由于彼此欣赏而组成的、开放性的“和谐公社”。他们不一定住在一起,也不一定一起上床或者财产共享,更不一定要永远在一起,至于怎么在一起,权利义务如何,可以根据八荣八耻的原则当时的道德准则自行签约。
有人可能会说,那“嫉妒”呢?人是不可能摆脱嫉妒心理的呀!
你嫉妒就不加入这个联合体、或者随时退出这个联合体呗,只要能找到你情我愿的伴侣,谁也不会拦着你跟他或者她单独白头偕老。如果找不到,那你只好追忆21世纪以前的黄金时代了。
其实,Friends里面那六个人、Seinfeld里面那四个人、Will and Grace里面那四个人,就有点“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意思,友谊、爱情、亲情非常有机地融为一体。试想,如果Friends里面只有Rachel和Ross两个主角,Seinfeld里面只有Jerry和Elaine,Will and Grace里面只有Will 和Grace,或者《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只有米兰和夏雨,那该是多么乏味的肥皂剧啊。
当然,“自由人的联合体”时代的出现,还需要相应社会条件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儿童抚养的进一步社会化、女性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孕育哺乳期间对女性福利的增加(比如给每个孕哺期间的妇女配备一个男保姆),等等等等。但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那些感到婚姻是一个桎梏的人,庆幸你们的时代即将到来吧,那些感到婚姻是一个港湾的人,庆幸你们的时代还没有过去吧。
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
2007年1月27日星期六
关于写政论
有网友说“DP你别写政论了”、“班门弄斧就不可爱了”、“让人笑掉大牙了”、“美帝奴才”“你已经堕落成可悲的ideologue了”、“写得不搞笑啊”、“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女人就不要谈论政治了”……我本来就不是为了让人“喜爱”而写东西的,所以你爱笑不笑,爱骂不骂,我都会接着写。那些因为误解而喜欢我的读者,请你趁早清醒过来,赶紧划清界限,现在还来得及。
从2000年左右上网开始,我就开始写政论,并且确立了自由民主法治的政治观――别跟我扣什么“ideologue”之类的帽子,谁也没傻到一看到“自由”“民主”“法治“几个词就激动得荷尔蒙乱窜的程度,相信你也一样。每个人的世界观都不可能脱离他的切身体验+阅读体验等经验性的东西,经验加上情感取向和判断能力形成观念。
我并不是一个“天然”的自由主义者,90年代闹“中国可以说不”的时候,我也曾“民族主义”过,现在想想,不过是各种自觉不自觉的洗脑结果。当时也读哈耶克、福柯、波普尔之类的学术书籍,但当时对我来说书籍就是书籍而已,跟我周围的经验世界没有什么关系。2000年左右上网络时政论坛,对我来说是个“启蒙性的事件”。当时我经常上的论坛左派的有“华岳论坛”,中间派的有“强国论坛”(现在好像给左派占领了),右派的有“锐思评论”和“思想的境界”等。见识了各种观点,各种辩论,各种嘴脸之后,我开始意识到我们的教育宣传里有多少可耻的谎言,某些“民族主义”者可以对生命和痛苦漠视到什么程度,同时也意识到在荷尔蒙泛滥的网络上理性和事实的力量多么微渺。从那时候开始,我才真正学习独立思考。
01年底、02年初以后因为学业繁忙和对时政论坛的幻灭感,我就不大上网了。后来03年夏天以后,学业相对轻松一点以后重新开始上网,主要是上某留学生论坛,以drunkpiano这个网名写文艺性的东西,小说随笔之类。因为drunkpiano这个ID在该论坛小有名气,因此大多数人一开始认识的我是一个文学女青年,从而以为我就该成天风花雪月,说点不痛不痒的俏皮话娱乐大家。可惜,我不是。而且,我还可以坦诚地说,在我的“文青”和“愤青”身份中,我更重视的是“愤青”身份。文学这个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可有可无的,有则锦上添花,没有也不至于生灵涂炭。但是政治这个东西,用我读过的一本书的书名来说:Power Kills。
我的论文选题,对老毛“群众路线”的讨论,本质上也源于00-01年那一年的网上辩论。论文本身也许写得没什么了不起,但是过去这三、四年对中国革命史的阅读经历,只是使我更加坚定了自由民主法治的政治观,因为越读越明白这个道理:Power Kills。有一次我偶然撞进艾未未的博客,在某年的国庆日他写道“50年来对善良、正直、理性的羞辱……”后20年我不觉得,前30年,呵呵,我同意。
小说随笔有空我当然还会接着写,该插科打诨的时候也还会插科打诨,该骚首弄姿的时候也还会骚首弄姿,心情好的时候娱乐大家,心情不好的时候弄点文艺腔,不过那些指望我不写政论的了,还是放弃希望吧。那些说女人不要谈论政治的,去死吧你。那些因此不再喜欢我的文字的,恕不远送。
当年我在“华岳论坛”吵架的时候,自然遭到无数漫骂和攻击(所以“sorry”网友,我早就练得皮很厚了,决不会因为你那点批评而封你的)。但是在那个论坛,我有一个“战友”,叫“瘦者”(后来消失了,没准现在也在读牛博?:))。记得有一次我被骂得狗血喷头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知道为什么,这话我一直记得并且感激。若有一天,我真的因为政治观念成了“人民公敌”,也还会拿这话来鼓舞自己,并且一意孤行下去。
从2000年左右上网开始,我就开始写政论,并且确立了自由民主法治的政治观――别跟我扣什么“ideologue”之类的帽子,谁也没傻到一看到“自由”“民主”“法治“几个词就激动得荷尔蒙乱窜的程度,相信你也一样。每个人的世界观都不可能脱离他的切身体验+阅读体验等经验性的东西,经验加上情感取向和判断能力形成观念。
我并不是一个“天然”的自由主义者,90年代闹“中国可以说不”的时候,我也曾“民族主义”过,现在想想,不过是各种自觉不自觉的洗脑结果。当时也读哈耶克、福柯、波普尔之类的学术书籍,但当时对我来说书籍就是书籍而已,跟我周围的经验世界没有什么关系。2000年左右上网络时政论坛,对我来说是个“启蒙性的事件”。当时我经常上的论坛左派的有“华岳论坛”,中间派的有“强国论坛”(现在好像给左派占领了),右派的有“锐思评论”和“思想的境界”等。见识了各种观点,各种辩论,各种嘴脸之后,我开始意识到我们的教育宣传里有多少可耻的谎言,某些“民族主义”者可以对生命和痛苦漠视到什么程度,同时也意识到在荷尔蒙泛滥的网络上理性和事实的力量多么微渺。从那时候开始,我才真正学习独立思考。
01年底、02年初以后因为学业繁忙和对时政论坛的幻灭感,我就不大上网了。后来03年夏天以后,学业相对轻松一点以后重新开始上网,主要是上某留学生论坛,以drunkpiano这个网名写文艺性的东西,小说随笔之类。因为drunkpiano这个ID在该论坛小有名气,因此大多数人一开始认识的我是一个文学女青年,从而以为我就该成天风花雪月,说点不痛不痒的俏皮话娱乐大家。可惜,我不是。而且,我还可以坦诚地说,在我的“文青”和“愤青”身份中,我更重视的是“愤青”身份。文学这个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可有可无的,有则锦上添花,没有也不至于生灵涂炭。但是政治这个东西,用我读过的一本书的书名来说:Power Kills。
我的论文选题,对老毛“群众路线”的讨论,本质上也源于00-01年那一年的网上辩论。论文本身也许写得没什么了不起,但是过去这三、四年对中国革命史的阅读经历,只是使我更加坚定了自由民主法治的政治观,因为越读越明白这个道理:Power Kills。有一次我偶然撞进艾未未的博客,在某年的国庆日他写道“50年来对善良、正直、理性的羞辱……”后20年我不觉得,前30年,呵呵,我同意。
小说随笔有空我当然还会接着写,该插科打诨的时候也还会插科打诨,该骚首弄姿的时候也还会骚首弄姿,心情好的时候娱乐大家,心情不好的时候弄点文艺腔,不过那些指望我不写政论的了,还是放弃希望吧。那些说女人不要谈论政治的,去死吧你。那些因此不再喜欢我的文字的,恕不远送。
当年我在“华岳论坛”吵架的时候,自然遭到无数漫骂和攻击(所以“sorry”网友,我早就练得皮很厚了,决不会因为你那点批评而封你的)。但是在那个论坛,我有一个“战友”,叫“瘦者”(后来消失了,没准现在也在读牛博?:))。记得有一次我被骂得狗血喷头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一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知道为什么,这话我一直记得并且感激。若有一天,我真的因为政治观念成了“人民公敌”,也还会拿这话来鼓舞自己,并且一意孤行下去。
2007年1月26日星期五
民主现实主义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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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报纸,又是一则伊拉克的坏消息:巴格达发生汽车炸弹袭击事件,46人死亡,104人受伤……某种意义上,这种新闻已经不是新闻了――天天都能读到的新闻叫什么新闻?哪天打开报纸没有发现伊拉克的死人消息,那才是新闻呢。
伊拉克到底怎么了?地球人都在思考。
查尔斯·克劳桑莫,美国一个保守派政治评论家,曾经这样反击那些反伊战的人:自由派老说多边国际行动更道德,我就奇怪了,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告诉我们,解放两千五百万被压迫的人这件事不道德呢?
姑且不论美国打伊拉克是不是的确为了“解放”被压迫的伊拉克人――对于许多“天真”地这样地认为的人,恐怕会有类似的困惑:别人好心好意去解放你,你咋就不从呢?
问题是,好的东西,就可以强加于人么?伊拉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难题,而且是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一个病人拒绝吃药,你可以出于道义劝他,甚至强行灌药,但是灌药的过程中把这人打得遍体鳞伤,打出来的病比本来得的病还重,这还合乎道义吗?
2004年,克劳桑莫提出一个概念:民主现实主义。其核心主张就是美国应该公开实行“单边政治”,主动出击传播民主制度,而不是扭扭捏捏寻找什么“国际共识”。与其浪费时间去寻找并不存在的共识,他说,不如大刀阔斧地单干“扁兔崽子”(anti-son of bitch policy)。
然而,就是右翼政治学家福山,都批评这个“民主现实主义”的政治主张“奇怪地脱离现实”。归根结底,不同的眼睛看到的“现实”不同。克劳桑莫看到的是那些“流氓国家”的流氓行径,而福山看到的――以及我们现在每天翻报纸看到的――是伊拉克一天又死了多少多少人。
06年12月6号,美国众议院任命的“伊拉克研究小组”发布了他们的研究报告,提出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方案”。其核心主张无非是两条:第一,美军不能无限期地留在伊拉克,美国政府应该给伊拉克政府施加压力,让他们自己加紧解决宗教种族冲突,否则美军就应该在2008年开始撤军;第二,建立中东地区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尤其应当把伊朗和叙利亚拉进谈判桌,进行地区对话。
派系团结加地区对话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些主张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假定对方――伊拉克也好,伊朗叙利亚也好――是一个理性的、统一的、既有对话意愿又有相应行动能力的实体。
不幸的是,不理性、不统一、缺乏对话意愿更缺乏行动能力,恰恰是中东方面的“现实”。伊拉克已经被宗教派系斗争折腾得遍体鳞伤,至于伊朗,看美国出丑本来就不亦乐乎,人家有什么兴趣跟你真心实意地对话?
美国政治学家杰克·施奈德近年来写了两本书:《从投票到暴力》和《选上去打》。这两本书针对的,恰恰是冷战结束以后这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在许多国家,民主化进程与种族宗教冲突激化并驾齐驱。苏联民主化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绵。南斯拉夫民主化以后,各种族打得让人眼花缭乱。布隆迪1993年刚实现第一次和平选举,第二年就发生了图西族和胡图族的种族仇杀。施奈德承认,正如许多国际关系学者指出的,“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但是,“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国家”却是滋生暴力冲突的温床。在他看来,90年代之后激增的种族民族冲突恰恰是民主化本身的结果:为了赢得选票,无数政客不惜煽动本来不存在或者较微弱的种族仇恨。换句话说,民主化“制造”了派系冲突。
说种族民族冲突完全是“民主化进程”制造的,当然不公平,事实上,专制者同样会“制造”种族宗教矛盾。比如布隆迪,在民主化之前两个种族本来就相互砍杀。但是,说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却不无道理。如果说民主化的“西方文化条件”已经在现实面前不攻自破――毕竟,不少儒教文化国家已经成功地实现了民主转型。民主化的经济条件也令人生疑――美国从英国殖民者手里夺得政权实行雏形的选举时,人均GDP恐怕比现在许多专制国家要低得多。但是,民主化的“国家认同条件”却一次次地得到历史地印证:一个社会里如果没有基本一致的“国家认同”,民主化不但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带来很多新问题。如果说专制时代还可能一个“大流氓”镇住无数“小流氓”,民主化过程中则有可能出现“群氓乱舞”。
这当然不是说,一个多民族专制国家就别指望民主化了,事实上,即使根据施奈德的统计,和平实现民主化的多种族国家比血流成河地渡到民主的国家要更多。但是伊拉克这样的例子又的确告诉我们,在一个种族裂痕很深的社会,民主化有一个“社会准备”的问题:如果没有强大的公共领域在意识形态上与政治煽动家相抗衡,如果没有一定的民权运动作为民主化的基础,如果没有种族调和甚至同化的政策相配合,民主化很可能被煽动成多数对少数的暴政甚至内战。毕竟,真正的民主化,不仅仅是政治体制的变化,而且是政治文化、社会形态的转型。在崇扬民主价值的同时,对民主化进程中的陷阱保持警觉,才是真正的“民主现实主义”。今天伊拉克的乱象,恰恰是“民主理想主义”的后果。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就是给人灌药,也不能把人给灌得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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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报纸,又是一则伊拉克的坏消息:巴格达发生汽车炸弹袭击事件,46人死亡,104人受伤……某种意义上,这种新闻已经不是新闻了――天天都能读到的新闻叫什么新闻?哪天打开报纸没有发现伊拉克的死人消息,那才是新闻呢。
伊拉克到底怎么了?地球人都在思考。
查尔斯·克劳桑莫,美国一个保守派政治评论家,曾经这样反击那些反伊战的人:自由派老说多边国际行动更道德,我就奇怪了,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告诉我们,解放两千五百万被压迫的人这件事不道德呢?
姑且不论美国打伊拉克是不是的确为了“解放”被压迫的伊拉克人――对于许多“天真”地这样地认为的人,恐怕会有类似的困惑:别人好心好意去解放你,你咋就不从呢?
问题是,好的东西,就可以强加于人么?伊拉克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难题,而且是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一个病人拒绝吃药,你可以出于道义劝他,甚至强行灌药,但是灌药的过程中把这人打得遍体鳞伤,打出来的病比本来得的病还重,这还合乎道义吗?
2004年,克劳桑莫提出一个概念:民主现实主义。其核心主张就是美国应该公开实行“单边政治”,主动出击传播民主制度,而不是扭扭捏捏寻找什么“国际共识”。与其浪费时间去寻找并不存在的共识,他说,不如大刀阔斧地单干“扁兔崽子”(anti-son of bitch policy)。
然而,就是右翼政治学家福山,都批评这个“民主现实主义”的政治主张“奇怪地脱离现实”。归根结底,不同的眼睛看到的“现实”不同。克劳桑莫看到的是那些“流氓国家”的流氓行径,而福山看到的――以及我们现在每天翻报纸看到的――是伊拉克一天又死了多少多少人。
06年12月6号,美国众议院任命的“伊拉克研究小组”发布了他们的研究报告,提出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方案”。其核心主张无非是两条:第一,美军不能无限期地留在伊拉克,美国政府应该给伊拉克政府施加压力,让他们自己加紧解决宗教种族冲突,否则美军就应该在2008年开始撤军;第二,建立中东地区政治上的统一战线――尤其应当把伊朗和叙利亚拉进谈判桌,进行地区对话。
派系团结加地区对话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些主张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假定对方――伊拉克也好,伊朗叙利亚也好――是一个理性的、统一的、既有对话意愿又有相应行动能力的实体。
不幸的是,不理性、不统一、缺乏对话意愿更缺乏行动能力,恰恰是中东方面的“现实”。伊拉克已经被宗教派系斗争折腾得遍体鳞伤,至于伊朗,看美国出丑本来就不亦乐乎,人家有什么兴趣跟你真心实意地对话?
美国政治学家杰克·施奈德近年来写了两本书:《从投票到暴力》和《选上去打》。这两本书针对的,恰恰是冷战结束以后这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在许多国家,民主化进程与种族宗教冲突激化并驾齐驱。苏联民主化以后,车臣地区烽火连绵。南斯拉夫民主化以后,各种族打得让人眼花缭乱。布隆迪1993年刚实现第一次和平选举,第二年就发生了图西族和胡图族的种族仇杀。施奈德承认,正如许多国际关系学者指出的,“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但是,“转型过程中的民主化国家”却是滋生暴力冲突的温床。在他看来,90年代之后激增的种族民族冲突恰恰是民主化本身的结果:为了赢得选票,无数政客不惜煽动本来不存在或者较微弱的种族仇恨。换句话说,民主化“制造”了派系冲突。
说种族民族冲突完全是“民主化进程”制造的,当然不公平,事实上,专制者同样会“制造”种族宗教矛盾。比如布隆迪,在民主化之前两个种族本来就相互砍杀。但是,说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却不无道理。如果说民主化的“西方文化条件”已经在现实面前不攻自破――毕竟,不少儒教文化国家已经成功地实现了民主转型。民主化的经济条件也令人生疑――美国从英国殖民者手里夺得政权实行雏形的选举时,人均GDP恐怕比现在许多专制国家要低得多。但是,民主化的“国家认同条件”却一次次地得到历史地印证:一个社会里如果没有基本一致的“国家认同”,民主化不但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带来很多新问题。如果说专制时代还可能一个“大流氓”镇住无数“小流氓”,民主化过程中则有可能出现“群氓乱舞”。
这当然不是说,一个多民族专制国家就别指望民主化了,事实上,即使根据施奈德的统计,和平实现民主化的多种族国家比血流成河地渡到民主的国家要更多。但是伊拉克这样的例子又的确告诉我们,在一个种族裂痕很深的社会,民主化有一个“社会准备”的问题:如果没有强大的公共领域在意识形态上与政治煽动家相抗衡,如果没有一定的民权运动作为民主化的基础,如果没有种族调和甚至同化的政策相配合,民主化很可能被煽动成多数对少数的暴政甚至内战。毕竟,真正的民主化,不仅仅是政治体制的变化,而且是政治文化、社会形态的转型。在崇扬民主价值的同时,对民主化进程中的陷阱保持警觉,才是真正的“民主现实主义”。今天伊拉克的乱象,恰恰是“民主理想主义”的后果。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就是给人灌药,也不能把人给灌得一命呜呼。
美奸“克拉克”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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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姆被绞死了。可以想象,在很多人对此消息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有很多人会深感不满:出于对“美帝国主义”的愤慨,或者仅仅出于对绞刑这种原始刑罚的反感,许多人感情的砝码在这一刻会向萨达姆倾斜。毫无疑问,拉姆兹·克拉克会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
克拉克是萨达姆的辩护律师之一。萨达姆也拥有辩护律师这一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律师竟然是美国志愿者,更奇怪的是,这个志愿者竟然是美国的前司法部长。一个前政府高官,跑去为一个敌军领袖辩护,套用我们中国人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奸”了。
克拉克,生于1927年,60年代曾在约翰逊政府里担任司法部长。他在任期间,积极推动当时在美国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为解除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为《投票法案》和《民权法案》的通过,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今天真正让克拉克成为名人的,绝不是他在60年代的老黄历,而是他多年以来持之以恒地发出左翼声音。他始终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创建了一个叫“国际行动中心”的组织,其主要成员和“工人世界党”基本重合。他积极反对两次海湾战争,并推动弹劾布什总统。克拉克的“反美立场”,可以从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客户”名单看出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南斯拉夫前总统米舍洛维奇;前纳粹集中营司令官里纳斯;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主使者之一塔克卢提马那;前利比里亚独裁者泰勒;反伊战活动分子博利甘;印第安囚犯佩尔蒂尔;巴解组织……与他对这些“客户”的深切同情相比,他对美国政府的仇视可以说是“刻骨铭心”。在他看来,美国政府才应该为它发起的战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克拉克的法律援助对象可以看出,这必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有人称他为“战争狂和独裁者的知音”,也有人称他为“弱者的代言人”。真相可能是,这两种说法都有其道理。
克拉克为萨达姆的辩护,自然也笼罩在这种争议当中。不管我们是否同意他的政治立场,克拉克为萨达姆辩护的法理基础是合情合理的。在一次访谈中,他指出:“一个美国人为一个被妖魔化的人的权利进行斗争,这才是所谓普世人权的印证。”他还说:“不能因为你认为一个人很可恶,就剥夺他的辩护权”。换句话说,法律高于政治。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他批判伊拉克特别法庭实际上是一个旨在种族复仇的政治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能干、公正的法庭”。在他看来,这个法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它是美国的“非法入侵”的产物,它的人事安排,资金来源,审判宗旨都受美国的左右,所以,它的审判结果是不可能公正的。
11月5号的审判中,克拉克干脆当庭递给法官一个条子,称该审判是“对正义的嘲讽”,气得法官发飙,让他滚出去,并说他“从美国赶来嘲讽伊拉克人民”。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当克拉克高举“法律高于政治”的旗帜时,他并不完全是用法律来对抗政治,而是用一种政治来对抗另一种政治――他自己在选择辩护对象时一以贯之的标准,就表现出了鲜明的政治立场。当克拉克在接受记者阿布拉姆斯的采访时明确表示他认为萨达姆“无辜”的时候,阿布拉姆斯反问道:为什么你每次谈起萨达姆的时候,你就使用无罪推定,但是一谈到美国,就使用有罪推定呢?阿布拉姆斯的这个反问,可以说一针见血地点出克拉克主张的要害:法律高于你的政治,但是服务于我的政治。
但是即使如此,以法治的名义为萨达姆争取一个公平的审判,仍然是一件好事。伊拉克法庭在审判萨达姆过程中的种种违规,比如很长时间不让萨达姆见律师,给辩护律师的调查设置的种种障碍,审判人员显然的政治倾向等等,的确应当受到谴责。人权既然普世,就不应该区分敌我。爱国主义不应当成为一根棍子,拿来封住克拉克这样的“美奸”之口。
一个社会的法治精神会面临各种各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可能就是群情激愤之下的爱国主义。911之后的美国“爱国法案”,曾经一度以“爱国反恐”的名义侵蚀公民权利,允许政府未经司法机关审查对特定公民进行秘密监视(sneak and peek),引起整个社会的激烈争论。好在整个政治体系的纠错机制及时启动,许多地区法庭宣布这些“秘密监视”的“爱国条款”违宪,有8个州和近400个城市通过自己的法令谴责“爱国法案”侵犯人权,民意调查也显示美国公民对“爱国法案”的支持连年下降。2006年3月美国两院更新“爱国法案”时,只好顺应民意不再更新其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可以说是“法治精神”对“爱国主义”的一个胜利。
克拉克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前高官,给敌对政权领袖辩护,可以说与狭义上的“爱国主义”背道而驰。但是,一个社会能否宽容那些视人权高于祖国的“奸细”,是测验这个社会自由度的最好尺度。令克拉克欣慰的是,虽然他这个人一如既往地充满争议,但是美国社会还是包容了、甚至赞许他的存在。对他为萨达姆辩护这件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我的熟人朋友里,没有一个人批评我的做法,相反,我收到成百上千的陌生人来信,说他们感谢我站出来,说萨达姆应当有一个公正的审判。”对比一个一提“人权”两个字就可能被网民骂成“汉奸”的社会,看来当一个“美奸”,其实是件挺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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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姆被绞死了。可以想象,在很多人对此消息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有很多人会深感不满:出于对“美帝国主义”的愤慨,或者仅仅出于对绞刑这种原始刑罚的反感,许多人感情的砝码在这一刻会向萨达姆倾斜。毫无疑问,拉姆兹·克拉克会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
克拉克是萨达姆的辩护律师之一。萨达姆也拥有辩护律师这一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个律师竟然是美国志愿者,更奇怪的是,这个志愿者竟然是美国的前司法部长。一个前政府高官,跑去为一个敌军领袖辩护,套用我们中国人的说法,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奸”了。
克拉克,生于1927年,60年代曾在约翰逊政府里担任司法部长。他在任期间,积极推动当时在美国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为解除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为《投票法案》和《民权法案》的通过,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是,今天真正让克拉克成为名人的,绝不是他在60年代的老黄历,而是他多年以来持之以恒地发出左翼声音。他始终倾向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创建了一个叫“国际行动中心”的组织,其主要成员和“工人世界党”基本重合。他积极反对两次海湾战争,并推动弹劾布什总统。克拉克的“反美立场”,可以从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客户”名单看出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南斯拉夫前总统米舍洛维奇;前纳粹集中营司令官里纳斯;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主使者之一塔克卢提马那;前利比里亚独裁者泰勒;反伊战活动分子博利甘;印第安囚犯佩尔蒂尔;巴解组织……与他对这些“客户”的深切同情相比,他对美国政府的仇视可以说是“刻骨铭心”。在他看来,美国政府才应该为它发起的战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克拉克的法律援助对象可以看出,这必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有人称他为“战争狂和独裁者的知音”,也有人称他为“弱者的代言人”。真相可能是,这两种说法都有其道理。
克拉克为萨达姆的辩护,自然也笼罩在这种争议当中。不管我们是否同意他的政治立场,克拉克为萨达姆辩护的法理基础是合情合理的。在一次访谈中,他指出:“一个美国人为一个被妖魔化的人的权利进行斗争,这才是所谓普世人权的印证。”他还说:“不能因为你认为一个人很可恶,就剥夺他的辩护权”。换句话说,法律高于政治。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他批判伊拉克特别法庭实际上是一个旨在种族复仇的政治机构,而不是一个“独立、能干、公正的法庭”。在他看来,这个法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它是美国的“非法入侵”的产物,它的人事安排,资金来源,审判宗旨都受美国的左右,所以,它的审判结果是不可能公正的。
11月5号的审判中,克拉克干脆当庭递给法官一个条子,称该审判是“对正义的嘲讽”,气得法官发飙,让他滚出去,并说他“从美国赶来嘲讽伊拉克人民”。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当克拉克高举“法律高于政治”的旗帜时,他并不完全是用法律来对抗政治,而是用一种政治来对抗另一种政治――他自己在选择辩护对象时一以贯之的标准,就表现出了鲜明的政治立场。当克拉克在接受记者阿布拉姆斯的采访时明确表示他认为萨达姆“无辜”的时候,阿布拉姆斯反问道:为什么你每次谈起萨达姆的时候,你就使用无罪推定,但是一谈到美国,就使用有罪推定呢?阿布拉姆斯的这个反问,可以说一针见血地点出克拉克主张的要害:法律高于你的政治,但是服务于我的政治。
但是即使如此,以法治的名义为萨达姆争取一个公平的审判,仍然是一件好事。伊拉克法庭在审判萨达姆过程中的种种违规,比如很长时间不让萨达姆见律师,给辩护律师的调查设置的种种障碍,审判人员显然的政治倾向等等,的确应当受到谴责。人权既然普世,就不应该区分敌我。爱国主义不应当成为一根棍子,拿来封住克拉克这样的“美奸”之口。
一个社会的法治精神会面临各种各种的考验,最大的考验,可能就是群情激愤之下的爱国主义。911之后的美国“爱国法案”,曾经一度以“爱国反恐”的名义侵蚀公民权利,允许政府未经司法机关审查对特定公民进行秘密监视(sneak and peek),引起整个社会的激烈争论。好在整个政治体系的纠错机制及时启动,许多地区法庭宣布这些“秘密监视”的“爱国条款”违宪,有8个州和近400个城市通过自己的法令谴责“爱国法案”侵犯人权,民意调查也显示美国公民对“爱国法案”的支持连年下降。2006年3月美国两院更新“爱国法案”时,只好顺应民意不再更新其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可以说是“法治精神”对“爱国主义”的一个胜利。
克拉克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前高官,给敌对政权领袖辩护,可以说与狭义上的“爱国主义”背道而驰。但是,一个社会能否宽容那些视人权高于祖国的“奸细”,是测验这个社会自由度的最好尺度。令克拉克欣慰的是,虽然他这个人一如既往地充满争议,但是美国社会还是包容了、甚至赞许他的存在。对他为萨达姆辩护这件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我的熟人朋友里,没有一个人批评我的做法,相反,我收到成百上千的陌生人来信,说他们感谢我站出来,说萨达姆应当有一个公正的审判。”对比一个一提“人权”两个字就可能被网民骂成“汉奸”的社会,看来当一个“美奸”,其实是件挺容易的事。
控制石油的什么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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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反伊战游行示威中,最流行的一个标语牌恐怕是“No blood for oil”了(不能为了石油而流血)。虽然布什和克莱尔早就声明“这场战争和石油毫无关系”,基本上人们把这话当笑话来听:不为石油为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又找不到,难道美国还真就是为了给伊拉克人民输入自由民主?美国还真成了雷锋不成?
这种提问的逻辑其实不完全合理。假设――仅仅是假设――美国打伊拉克是为了输入自由民主,这其实与美国的利益也不矛盾,甚至大大促进美国的利益:一方面,许多国际关系的研究表明,“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战争”,把伊拉克给民主化了,对于美国的国际安全是一件大好事;另一方面,如果把伊拉克给“自由化”了,改造成自由市场经济,会大大降低跨国公司与伊拉克之间商贸往来的“交易成本”,尤其对美国那些大的石油公司有利。所以给伊拉克输入民主自由,和强化美国在中东的商业、政治利益很大程度上是一件事,为什么一说到“输入自由民主”,就立刻要认为是“理想主义”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强化美国在中东的政治经济利益,难道就一定意味着伊拉克人利益受损?也不见得,假设――仅仅是假设――美国真的成功地给伊拉克输入了自由民主,一方面美国强化了其利益,一方面当地人享受了自由民主制度,这不是一种双赢的情形?二战以后的日本不正是如此?
当然,到目前为止,由于伊拉克内部错综复杂的宗教族群冲突,实际情况恰恰是“双输”:伊拉克人没能享受到“自由民主”,美国的“利益”也很难说得到了强化――政治上,因为这场战争,美国在国际上被空前孤立,11月中期选举中,共和党的全面溃退也标志了布什政府打伊战的政治代价;商业上,由于战乱和政治斗争,到目前为止,英美那些大的石油公司还是无法真正进入伊拉克。
现在,让我们来假设――同样仅仅是假设,虽然很多人都将它认定为事实――美国打伊拉克完全是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产量?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价格?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出口国方向?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开发权?甚至,控制伊拉克石油的所有权?以前在一个朋友的博客上看到一句话,我很欣赏,他说:我不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和我的一致,甚至不在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愚蠢,我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独立思考”的结果。我想所谓的“独立思考”就是指,当你拥有一个观点的时候,是通过你自己掌握的信息独立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因为一百个人里面有九十九个这样说了所以人云亦云地这样说。那么,我想请问那些认为美国打伊拉克是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的朋友,你们是否独立思考过这句话的确切含义,以及,有什么论据支持这个观点?
别着急,不是说美国打伊拉克一定不是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我只是说,必须搞清楚这句话的确切含义。
显然,控制伊拉克石油的“所有权“这一条不可能。虽然美军一占领伊拉克就直接去“保卫”石油部的举动成了全世界的笑料,但距离萨达姆下台已经有些年头了,好像也没见美军把伊拉克油田抢到自己的名下。就算将来伊拉克局势稳定下来,Exxon、Shell这样的大石油公司要开始“争夺“伊拉克石油的“开发权”,也必须通过竞价购买的市场交易方式。
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开发权”,这话有一定道理。许多伊战的批评者都认为英美政府打伊拉克,其实是在为Exxonmobile,Shell,BP这样的美英石油公司开路。军国主义开道,资本家挣钱,这似乎也非常合乎我们所习惯的“阶级分析”逻辑。但是,这个说法的可疑之处在于,就算布什政府把Exxon当大爷当舅舅伺候,都21世纪了,又不是19世纪,给资本家开道还非要通过打仗?通过打仗来打开市场,成本太高了,美国这么几百亿几百亿美元地往伊战砸钱,真要是为了取悦几个石油大佬,不如把这钱直接通过减税、补贴的形式分给他们得了,可能投入产出更划算。而且,以美国的霸权主义地位,通过联合国搞一个协议,说取消制裁的条件就是打开市场不就行了?美国政府又不是没跟萨达姆合作过,“第二次握手”有什么不可以?为什么非要打仗?正给石油制裁给折腾得焦头烂额的萨达姆没准求之不得呢,用我们中国,或者印度,或者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眼光来看,不就是个“引进外资”吗,越多越好啊。
那么,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出口量和出口方向呢?比如,“强迫”伊拉克多往美国出口石油,少往美国的经济、政治对手出口,从而一方面保证自己的经济发动机能量,一方面牵制对手。这个说法同样可疑。和平年代石油卖给谁不卖给谁几乎都是靠各个国家的购买力决定,很难想象伊拉克出台一个政策说“我只卖油给那谁谁谁,就不卖给那谁谁谁”,行动上也没有这个迹象。更重要的是,美国对伊拉克石油的依赖性并不强,就拿2005年11月来说,美国的进口石油里面,只有16.3%来自于中东,而伊拉克在其中又只占26%。现在国际石油出产国很多元化,就算伊拉克完全停止对美国石油的出口,这个缺口也可以通过其他国家补回来。难道美国非要为这百分之四左右的石油进口量打一仗?比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举着“No blood for oil”的人当中,很多一方面严厉斥责政府为了“拥有石油”而打仗,另一方面却享受着“石油文明”带来的各种好处不肯放弃,该买SUV买SUV,该24小时开空调24小时开空调,其状态犹如左右手互博。
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产量,从而达到左右石油价格的目的,这还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美国如果要控制伊拉克的石油产量以操控价格,你说是要让它涨价还是跌价呢?有的人可能会说:涨价!这样美国政府所服务的石油大佬渔利啊。有的人可能会说:跌价!这样有利于执政党争取选民。反正无论涨价跌价,都可以用倒推法说成是美国政府的叵测居心。再说了,美国怎么“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产量呢?打电话给Exxon或者Shell让它们减产?人家可不是对政府言听计从的国企。拿枪比着石油部下达指示?人家伊拉克也好歹有一个民选政府和议会。当然了,危机时刻美国拿枪比着伊拉克让它增产或者减产,也不是没有可能。更重要的是,伊拉克一国的石油产量对国际油价的长期影响力有限,它少生产点其他国家可以多生产点,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未必会因为伊拉克而改变。
照你这么说,你可能会说,美国打伊拉克跟石油没有关系了。当然不是这样。美国打伊拉克显然跟维护它在国际政治中的“老大”地位有关:敌对的政治势力与巨大的石油收入相结合,容易形成对美国的挑战。现在委内瑞拉、伊朗、甚至俄罗斯为什么敢于动不动跟美国叫板?滚滚而来的石油收入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这些“威胁者”中,拿伊拉克开刀显然最顺手。其次,在中东安插一个亲美政权,也有利于维持石油体系长远的稳定与开放――可以牵制OPEC不随便发“小姐脾气”,增进国际石油安全。你可能会说,你看,还是回到了石油不是?美国不还是为了石油去打的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石油安全不仅仅是美国人的石油安全,也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石油安全。虽然美国自身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但如果石油价格失控,刚刚起飞的中国也就被斩断了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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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反伊战游行示威中,最流行的一个标语牌恐怕是“No blood for oil”了(不能为了石油而流血)。虽然布什和克莱尔早就声明“这场战争和石油毫无关系”,基本上人们把这话当笑话来听:不为石油为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又找不到,难道美国还真就是为了给伊拉克人民输入自由民主?美国还真成了雷锋不成?
这种提问的逻辑其实不完全合理。假设――仅仅是假设――美国打伊拉克是为了输入自由民主,这其实与美国的利益也不矛盾,甚至大大促进美国的利益:一方面,许多国际关系的研究表明,“成熟的民主国家之间没有战争”,把伊拉克给民主化了,对于美国的国际安全是一件大好事;另一方面,如果把伊拉克给“自由化”了,改造成自由市场经济,会大大降低跨国公司与伊拉克之间商贸往来的“交易成本”,尤其对美国那些大的石油公司有利。所以给伊拉克输入民主自由,和强化美国在中东的商业、政治利益很大程度上是一件事,为什么一说到“输入自由民主”,就立刻要认为是“理想主义”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强化美国在中东的政治经济利益,难道就一定意味着伊拉克人利益受损?也不见得,假设――仅仅是假设――美国真的成功地给伊拉克输入了自由民主,一方面美国强化了其利益,一方面当地人享受了自由民主制度,这不是一种双赢的情形?二战以后的日本不正是如此?
当然,到目前为止,由于伊拉克内部错综复杂的宗教族群冲突,实际情况恰恰是“双输”:伊拉克人没能享受到“自由民主”,美国的“利益”也很难说得到了强化――政治上,因为这场战争,美国在国际上被空前孤立,11月中期选举中,共和党的全面溃退也标志了布什政府打伊战的政治代价;商业上,由于战乱和政治斗争,到目前为止,英美那些大的石油公司还是无法真正进入伊拉克。
现在,让我们来假设――同样仅仅是假设,虽然很多人都将它认定为事实――美国打伊拉克完全是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产量?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价格?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出口国方向?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开发权?甚至,控制伊拉克石油的所有权?以前在一个朋友的博客上看到一句话,我很欣赏,他说:我不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和我的一致,甚至不在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愚蠢,我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独立思考”的结果。我想所谓的“独立思考”就是指,当你拥有一个观点的时候,是通过你自己掌握的信息独立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因为一百个人里面有九十九个这样说了所以人云亦云地这样说。那么,我想请问那些认为美国打伊拉克是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的朋友,你们是否独立思考过这句话的确切含义,以及,有什么论据支持这个观点?
别着急,不是说美国打伊拉克一定不是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我只是说,必须搞清楚这句话的确切含义。
显然,控制伊拉克石油的“所有权“这一条不可能。虽然美军一占领伊拉克就直接去“保卫”石油部的举动成了全世界的笑料,但距离萨达姆下台已经有些年头了,好像也没见美军把伊拉克油田抢到自己的名下。就算将来伊拉克局势稳定下来,Exxon、Shell这样的大石油公司要开始“争夺“伊拉克石油的“开发权”,也必须通过竞价购买的市场交易方式。
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开发权”,这话有一定道理。许多伊战的批评者都认为英美政府打伊拉克,其实是在为Exxonmobile,Shell,BP这样的美英石油公司开路。军国主义开道,资本家挣钱,这似乎也非常合乎我们所习惯的“阶级分析”逻辑。但是,这个说法的可疑之处在于,就算布什政府把Exxon当大爷当舅舅伺候,都21世纪了,又不是19世纪,给资本家开道还非要通过打仗?通过打仗来打开市场,成本太高了,美国这么几百亿几百亿美元地往伊战砸钱,真要是为了取悦几个石油大佬,不如把这钱直接通过减税、补贴的形式分给他们得了,可能投入产出更划算。而且,以美国的霸权主义地位,通过联合国搞一个协议,说取消制裁的条件就是打开市场不就行了?美国政府又不是没跟萨达姆合作过,“第二次握手”有什么不可以?为什么非要打仗?正给石油制裁给折腾得焦头烂额的萨达姆没准求之不得呢,用我们中国,或者印度,或者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眼光来看,不就是个“引进外资”吗,越多越好啊。
那么,控制伊拉克石油的出口量和出口方向呢?比如,“强迫”伊拉克多往美国出口石油,少往美国的经济、政治对手出口,从而一方面保证自己的经济发动机能量,一方面牵制对手。这个说法同样可疑。和平年代石油卖给谁不卖给谁几乎都是靠各个国家的购买力决定,很难想象伊拉克出台一个政策说“我只卖油给那谁谁谁,就不卖给那谁谁谁”,行动上也没有这个迹象。更重要的是,美国对伊拉克石油的依赖性并不强,就拿2005年11月来说,美国的进口石油里面,只有16.3%来自于中东,而伊拉克在其中又只占26%。现在国际石油出产国很多元化,就算伊拉克完全停止对美国石油的出口,这个缺口也可以通过其他国家补回来。难道美国非要为这百分之四左右的石油进口量打一仗?比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举着“No blood for oil”的人当中,很多一方面严厉斥责政府为了“拥有石油”而打仗,另一方面却享受着“石油文明”带来的各种好处不肯放弃,该买SUV买SUV,该24小时开空调24小时开空调,其状态犹如左右手互博。
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产量,从而达到左右石油价格的目的,这还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美国如果要控制伊拉克的石油产量以操控价格,你说是要让它涨价还是跌价呢?有的人可能会说:涨价!这样美国政府所服务的石油大佬渔利啊。有的人可能会说:跌价!这样有利于执政党争取选民。反正无论涨价跌价,都可以用倒推法说成是美国政府的叵测居心。再说了,美国怎么“控制”伊拉克石油的产量呢?打电话给Exxon或者Shell让它们减产?人家可不是对政府言听计从的国企。拿枪比着石油部下达指示?人家伊拉克也好歹有一个民选政府和议会。当然了,危机时刻美国拿枪比着伊拉克让它增产或者减产,也不是没有可能。更重要的是,伊拉克一国的石油产量对国际油价的长期影响力有限,它少生产点其他国家可以多生产点,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未必会因为伊拉克而改变。
照你这么说,你可能会说,美国打伊拉克跟石油没有关系了。当然不是这样。美国打伊拉克显然跟维护它在国际政治中的“老大”地位有关:敌对的政治势力与巨大的石油收入相结合,容易形成对美国的挑战。现在委内瑞拉、伊朗、甚至俄罗斯为什么敢于动不动跟美国叫板?滚滚而来的石油收入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这些“威胁者”中,拿伊拉克开刀显然最顺手。其次,在中东安插一个亲美政权,也有利于维持石油体系长远的稳定与开放――可以牵制OPEC不随便发“小姐脾气”,增进国际石油安全。你可能会说,你看,还是回到了石油不是?美国不还是为了石油去打的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石油安全不仅仅是美国人的石油安全,也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石油安全。虽然美国自身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但如果石油价格失控,刚刚起飞的中国也就被斩断了翅膀。
2007年1月25日星期四
To Beibei:关于伊战
去英国之前beibei网友问我对萨达姆之死和伊战的看法,当时简洁回复一句,beibei不满,接着追问,匆忙之间我说回来以后再说。既然说了,就要做到。不过说实话,除非对一个问题能发掘出新的观察角度,一般来说我对纯“表态”性质的发言兴趣不大。“我支持……”“我反对……”,或哪怕声嘶力竭地说“我强烈支持……”“我强烈反对……”,好像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现在网友大约都知道我既愤青又文青,这里面的矛盾也体现在对萨达姆之死的态度上。从愤青的角度说,这是一个政治事件,让你思考它到底是否正义乃至什么是正义,有多少人曾经死在这个人手里所以他是否罪该万死,他的死是否会威慑别的独裁者从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一些,古今中外有多少更大的政治罪犯逍遥法外甚至被奉为英雄是不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萨达姆并不比别的帝王将相更坏只是比别人更倒霉而已,甚至小布什是不是同样意义的罪犯只是借了民主的程序而已……但是从文青的角度来说,你观察的不是历史,不是政治,不是宏观的局面,而是一个人。一个面对整个世界的唾弃、面对家破人亡、面对狱卒落井下石的羞辱,枯坐一个黑暗牢房时听着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等待死亡的老人。文青的习惯总是试图钻到别人的体内、别人的大脑去体会这个世界,而你试图钻到一个被套进绞索的、70岁老头的头颅里去体会死亡的呼吸时,任何宏观的政治话语都不能让你感到欢呼雀跃。那种一个人面对世界完全地、彻底地无能为力的状态将任何一个“强人”还原为一个婴儿。
对伊战本身,我向来心态矛盾,从感情上我是倾向支持伊战的,但是从理智上来说我反对。感情上来说,我支持讨伐独裁者――就算这并不是美国政府本身的初衷,但只要效果如此,我感情上就倾向支持。但是从理智上来说,当考虑到这场战争的投入产出时(不是指经济上,而是生命上),我不禁要怀疑它是否“合算”,我还会怀疑正义的目标从来是否可能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实现,尤其当想到战争很可能不是实现同一目标的唯一手段,甚至可能是最坏手段时,我最后的结论只能是反对它。
以前我给一门课做助教,那门课叫“正义”。当时那个教授把正义的原则划成两类:utilitarianism(功利主义的),Kantian(康德式的)。用简洁的话来说,功利主义的标准就是一个“投入产出的加减法”,“幸福的最大化”就是正义,而康德式的正义标准则是“坚持原则”。打个比方,一个恐怖分子嫌疑人要去炸楼,如果不阻止这个行为就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人死亡,但问题是,如果不刑讯逼供,你就没法确认他到底是不是恐怖分子。按照功利主义的正义标准,为了救那么多人,折磨他也是值得的,但是从康德的“绝对律令”来说,哪怕成千上万的人,也不应该成为违反道德原则的理由。另一个例子,“拯救大兵瑞恩”,为了救他一个人死那么多人,是违反“功利主义”正义标准的,但是从康德的角度说,很可能又是对的(假定康德认为“为那个母亲保留唯一一个儿子是一个道德命令”)。当年中国对“大学生张华救老农是否应该”的大讨论,本质上也是两种正义原则的讨论。
我觉得在一定程度上,我对伊战的矛盾态度,就是这两种正义标准的冲突。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为了灭掉一个萨达姆让那么多人“殉葬”,这是极其不道德的一件事,但是从“绝对律令”的角度来说,讨伐独裁者又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可靠,比如有人可能会说,即使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虽然很多人为萨达姆“殉葬”,但是萨达姆之死所产生的威慑作用,可能使更多的人免于死于其他独裁者手里,所以最后的收益是最大化了的。从“绝对律令”的角度来说,你也可以说,“暴力的最小化”应当是道德的基本要求,所以一场很可能是不必要的战争本身就是有违康德的正义准则的。
我前一段给《南方人物周刊》写的三个稿子,都跟伊战、萨达姆或多或少有点关系,因为忙乱、去欧洲耽误了在博客上贴,过两天一并贴出,也算是对你的回答的一部分。(这两天我上牛博速度其慢无比,贴一个帖子简直要花一个小时)可能因为我在伊战问题上这种犹疑的态度,这几个稿子写得我也不是很满意,因为缺乏斩钉截铁的东西。
就这些了。在我自己态度也比较暧昧的情况下,也不太可能启发别人,所以此文只能算是完成一个家庭作业吧。
现在网友大约都知道我既愤青又文青,这里面的矛盾也体现在对萨达姆之死的态度上。从愤青的角度说,这是一个政治事件,让你思考它到底是否正义乃至什么是正义,有多少人曾经死在这个人手里所以他是否罪该万死,他的死是否会威慑别的独裁者从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一些,古今中外有多少更大的政治罪犯逍遥法外甚至被奉为英雄是不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萨达姆并不比别的帝王将相更坏只是比别人更倒霉而已,甚至小布什是不是同样意义的罪犯只是借了民主的程序而已……但是从文青的角度来说,你观察的不是历史,不是政治,不是宏观的局面,而是一个人。一个面对整个世界的唾弃、面对家破人亡、面对狱卒落井下石的羞辱,枯坐一个黑暗牢房时听着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等待死亡的老人。文青的习惯总是试图钻到别人的体内、别人的大脑去体会这个世界,而你试图钻到一个被套进绞索的、70岁老头的头颅里去体会死亡的呼吸时,任何宏观的政治话语都不能让你感到欢呼雀跃。那种一个人面对世界完全地、彻底地无能为力的状态将任何一个“强人”还原为一个婴儿。
对伊战本身,我向来心态矛盾,从感情上我是倾向支持伊战的,但是从理智上来说我反对。感情上来说,我支持讨伐独裁者――就算这并不是美国政府本身的初衷,但只要效果如此,我感情上就倾向支持。但是从理智上来说,当考虑到这场战争的投入产出时(不是指经济上,而是生命上),我不禁要怀疑它是否“合算”,我还会怀疑正义的目标从来是否可能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实现,尤其当想到战争很可能不是实现同一目标的唯一手段,甚至可能是最坏手段时,我最后的结论只能是反对它。
以前我给一门课做助教,那门课叫“正义”。当时那个教授把正义的原则划成两类:utilitarianism(功利主义的),Kantian(康德式的)。用简洁的话来说,功利主义的标准就是一个“投入产出的加减法”,“幸福的最大化”就是正义,而康德式的正义标准则是“坚持原则”。打个比方,一个恐怖分子嫌疑人要去炸楼,如果不阻止这个行为就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人死亡,但问题是,如果不刑讯逼供,你就没法确认他到底是不是恐怖分子。按照功利主义的正义标准,为了救那么多人,折磨他也是值得的,但是从康德的“绝对律令”来说,哪怕成千上万的人,也不应该成为违反道德原则的理由。另一个例子,“拯救大兵瑞恩”,为了救他一个人死那么多人,是违反“功利主义”正义标准的,但是从康德的角度说,很可能又是对的(假定康德认为“为那个母亲保留唯一一个儿子是一个道德命令”)。当年中国对“大学生张华救老农是否应该”的大讨论,本质上也是两种正义原则的讨论。
我觉得在一定程度上,我对伊战的矛盾态度,就是这两种正义标准的冲突。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为了灭掉一个萨达姆让那么多人“殉葬”,这是极其不道德的一件事,但是从“绝对律令”的角度来说,讨伐独裁者又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可靠,比如有人可能会说,即使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虽然很多人为萨达姆“殉葬”,但是萨达姆之死所产生的威慑作用,可能使更多的人免于死于其他独裁者手里,所以最后的收益是最大化了的。从“绝对律令”的角度来说,你也可以说,“暴力的最小化”应当是道德的基本要求,所以一场很可能是不必要的战争本身就是有违康德的正义准则的。
我前一段给《南方人物周刊》写的三个稿子,都跟伊战、萨达姆或多或少有点关系,因为忙乱、去欧洲耽误了在博客上贴,过两天一并贴出,也算是对你的回答的一部分。(这两天我上牛博速度其慢无比,贴一个帖子简直要花一个小时)可能因为我在伊战问题上这种犹疑的态度,这几个稿子写得我也不是很满意,因为缺乏斩钉截铁的东西。
就这些了。在我自己态度也比较暧昧的情况下,也不太可能启发别人,所以此文只能算是完成一个家庭作业吧。
2007年1月21日星期日
伦敦三个剧
在伦敦的最后几天,纯粹是等返美签证,闲着没事看了几个戏剧。也没什么大的感想,记录备忘。
1.Frost/Nixon:
水门事件那点事,都30年了,美国人还念念不忘,还拿尼克松当孙子训。若当年义愤填膺还可以理解,到今天还这样,只能说美国太缺drama了,导演们只能不断炒剩饭。其实,没有可以到中国来借嘛,遍地都是,随便拿。
想起上次Kerry关于“好好学习,不然让你去伊拉克”的事件,记得当时电视里有个人说,I’m sick of the fake outrages.从此记住一个词:fake outrage。
那个演尼克松的人演得是真好,google之,叫Frank Langella.
2.Les Miserables.
不喜欢音乐剧就是不喜欢,哪怕全世界最经典的也不行。
前半段还行,后半段就开始频频看表了。但是奇怪的是,事后那主旋律却一直在脑子里盘旋,现在我还边哼边敲字呢。
看来人的意志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
每次看音乐剧歌剧之类的东西,老想起seinfeld里面Jerry说:What are they singing for? You got something to say, say it!要我来翻译,就是:唱什么唱呀,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呗!
3. Happy Days.
剧本是贝克特的,也就是《等待戈多》那人,因此可以想象风格晦涩抽象,因此也可以想象我不是特别喜欢。
场景是一个荒原里的大土堆,主角是一个老年女人(除了一个说话一共不超过5句的男人,只有这个女人)。上半场,她下半身被埋在土堆里,挥舞着胳膊自言自语。下半场,她全身被埋在土堆里只有头露在外边,挤眉弄眼地自言自语。
自言自语了两个小时就完了。说话内容前言不大后语,跟街上那些疯子差不多。
那个女人演得倒是真不错,虽然从头到尾装疯卖傻,竟然没让人打瞌睡。伊脸上表情之丰富,跟pai后面的小数一样多。
只是,人是多么喜新厌旧啊,50年前“存在的荒谬”还可以是哲学家的重大发现,而现在人们对后现代都已经审美疲劳。
当年冒充一个哲学家多容易啊,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个体户似的。现在多难,你前现代吧,说你傻B,你后现代吧,说你装B。
1.Frost/Nixon:
水门事件那点事,都30年了,美国人还念念不忘,还拿尼克松当孙子训。若当年义愤填膺还可以理解,到今天还这样,只能说美国太缺drama了,导演们只能不断炒剩饭。其实,没有可以到中国来借嘛,遍地都是,随便拿。
想起上次Kerry关于“好好学习,不然让你去伊拉克”的事件,记得当时电视里有个人说,I’m sick of the fake outrages.从此记住一个词:fake outrage。
那个演尼克松的人演得是真好,google之,叫Frank Langella.
2.Les Miserables.
不喜欢音乐剧就是不喜欢,哪怕全世界最经典的也不行。
前半段还行,后半段就开始频频看表了。但是奇怪的是,事后那主旋律却一直在脑子里盘旋,现在我还边哼边敲字呢。
看来人的意志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
每次看音乐剧歌剧之类的东西,老想起seinfeld里面Jerry说:What are they singing for? You got something to say, say it!要我来翻译,就是:唱什么唱呀,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呗!
3. Happy Days.
剧本是贝克特的,也就是《等待戈多》那人,因此可以想象风格晦涩抽象,因此也可以想象我不是特别喜欢。
场景是一个荒原里的大土堆,主角是一个老年女人(除了一个说话一共不超过5句的男人,只有这个女人)。上半场,她下半身被埋在土堆里,挥舞着胳膊自言自语。下半场,她全身被埋在土堆里只有头露在外边,挤眉弄眼地自言自语。
自言自语了两个小时就完了。说话内容前言不大后语,跟街上那些疯子差不多。
那个女人演得倒是真不错,虽然从头到尾装疯卖傻,竟然没让人打瞌睡。伊脸上表情之丰富,跟pai后面的小数一样多。
只是,人是多么喜新厌旧啊,50年前“存在的荒谬”还可以是哲学家的重大发现,而现在人们对后现代都已经审美疲劳。
当年冒充一个哲学家多容易啊,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个体户似的。现在多难,你前现代吧,说你傻B,你后现代吧,说你装B。
2007年1月20日星期六
毛姆
来英国上飞机前,想着应该塞一本小说到行李里,巡视了一遍我的书架,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说集,想,就是他了。
我去的是英国,读一个英国小说家的作品,正合适。而且是短篇小说集,随时端起放下,对于旅行者正合适。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天,在三一学院阴森庄严的教堂式房间里的沙发上,在伦敦青年旅舍的上铺床位上,在路边的小咖啡馆里,在来回的飞机上,毛姆是我唯一的旅伴。
我在伦敦刚刚认识的一些地名,屡屡在他的小说中出现,charing cross,picadilly circus,Bond Street……这些完全陌生的地名,因为对毛姆的阅读,具有了一种亲切感。更重要的是,参观一个城市的名胜古迹容易,了解它的气质却不那么容易。读毛姆的小说,算是深入这个城市的一条羊肠小道。他笔下的旧伦敦,繁华、虚荣、伤感,是个迟暮的美人。
毛姆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温暖。和很多19世纪后半期、20世纪上半期小说家鲜明的“实验文风”特征不同,他的语言非常平实、家常,甚至有些唠叨。读他的小说,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喝茶,边喝边听他讲自己身边的琐事。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很多评论家视他为“二流作家”的原因。他的小说里,技巧性、创新性的东西太少了,留给评论家去“诠释”、去“解密”、去炫耀他们的理解力的东西太少了。但对我来说,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什么尤利西斯、普鲁斯特、卡夫卡之类的“大师”,我根本读不下去,也不想作若有所悟状。总觉得那些“实验性”小说写作里,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烈了,总是要从文字中伸出一只手来,使劲摇晃着一面旗帜,上面飘扬着两个大字――“个性”,与其说我们在读一个故事,不如说在观赏一个作家的行为艺术表演。
毛姆不一样,他隐藏在故事的深处,满足于一个不动声色的叙述者的角色,决不让自己的声调、语气去抢故事本身的风头。我想他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仅仅是乐于分享一些“逸事”而已,他写作的目的,不是文学史上的一个位置,而是他对面那个喝茶的朋友的一声叹息而已。
毛姆一生周游列国,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空间上的游荡和时代上的变迁注定了他身边的人都是“故事的矿藏”。这本厚厚的小说集里,他写的多是那些英国绅士、商人在没落的殖民地里的遭遇。爱上自己哥哥的女孩,被年轻情人甩了的中年女人,梦想成为钢琴家的贵族少年,酗酒自杀的殖民地商人……结局经常是某个人的死亡(这一点和柳叶刀有点象),但是死亡在他笔下是如此漫不经心,似乎并不比一片树叶的坠落更有重量。毫无疑问,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悲悯之心是他写作的驱动力,但也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他能够将悲悯之心隐藏得不露痕迹,使它看上去几乎象是冷漠无情。
对我来说,读他的小说格外感到亲切的,是他笔下那些“没有故乡的人”。他写一个人在异域文化中的脆弱感,以及从异域返回本土时同样强烈的隔阂感,非常细腻,简直可以搬来描述今天的中国“海归”。空间的游移,加上时代的沧海桑田,使得那种无家可归感有了双重含义。所以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生活在强烈的逃避感当中,但却不知道逃向哪里。
今天忍不住去google了一下毛姆,发现他从小是孤儿、个子矮小、双性恋、口吃……一个男人的细腻必须通过这些得到解释吗?敏感就不能够是一种健康的力量?这些陈腐的逻辑真叫人扫兴,仿佛一切艺术上的想象力,表达的最终都是对自我的厌恶。
我去的是英国,读一个英国小说家的作品,正合适。而且是短篇小说集,随时端起放下,对于旅行者正合适。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天,在三一学院阴森庄严的教堂式房间里的沙发上,在伦敦青年旅舍的上铺床位上,在路边的小咖啡馆里,在来回的飞机上,毛姆是我唯一的旅伴。
我在伦敦刚刚认识的一些地名,屡屡在他的小说中出现,charing cross,picadilly circus,Bond Street……这些完全陌生的地名,因为对毛姆的阅读,具有了一种亲切感。更重要的是,参观一个城市的名胜古迹容易,了解它的气质却不那么容易。读毛姆的小说,算是深入这个城市的一条羊肠小道。他笔下的旧伦敦,繁华、虚荣、伤感,是个迟暮的美人。
毛姆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温暖。和很多19世纪后半期、20世纪上半期小说家鲜明的“实验文风”特征不同,他的语言非常平实、家常,甚至有些唠叨。读他的小说,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喝茶,边喝边听他讲自己身边的琐事。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很多评论家视他为“二流作家”的原因。他的小说里,技巧性、创新性的东西太少了,留给评论家去“诠释”、去“解密”、去炫耀他们的理解力的东西太少了。但对我来说,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什么尤利西斯、普鲁斯特、卡夫卡之类的“大师”,我根本读不下去,也不想作若有所悟状。总觉得那些“实验性”小说写作里,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烈了,总是要从文字中伸出一只手来,使劲摇晃着一面旗帜,上面飘扬着两个大字――“个性”,与其说我们在读一个故事,不如说在观赏一个作家的行为艺术表演。
毛姆不一样,他隐藏在故事的深处,满足于一个不动声色的叙述者的角色,决不让自己的声调、语气去抢故事本身的风头。我想他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仅仅是乐于分享一些“逸事”而已,他写作的目的,不是文学史上的一个位置,而是他对面那个喝茶的朋友的一声叹息而已。
毛姆一生周游列国,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空间上的游荡和时代上的变迁注定了他身边的人都是“故事的矿藏”。这本厚厚的小说集里,他写的多是那些英国绅士、商人在没落的殖民地里的遭遇。爱上自己哥哥的女孩,被年轻情人甩了的中年女人,梦想成为钢琴家的贵族少年,酗酒自杀的殖民地商人……结局经常是某个人的死亡(这一点和柳叶刀有点象),但是死亡在他笔下是如此漫不经心,似乎并不比一片树叶的坠落更有重量。毫无疑问,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悲悯之心是他写作的驱动力,但也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他能够将悲悯之心隐藏得不露痕迹,使它看上去几乎象是冷漠无情。
对我来说,读他的小说格外感到亲切的,是他笔下那些“没有故乡的人”。他写一个人在异域文化中的脆弱感,以及从异域返回本土时同样强烈的隔阂感,非常细腻,简直可以搬来描述今天的中国“海归”。空间的游移,加上时代的沧海桑田,使得那种无家可归感有了双重含义。所以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生活在强烈的逃避感当中,但却不知道逃向哪里。
今天忍不住去google了一下毛姆,发现他从小是孤儿、个子矮小、双性恋、口吃……一个男人的细腻必须通过这些得到解释吗?敏感就不能够是一种健康的力量?这些陈腐的逻辑真叫人扫兴,仿佛一切艺术上的想象力,表达的最终都是对自我的厌恶。
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大朵大朵的鸡冠花
跟Y email里八卦,不知怎地说起小时候的事,伊说小时候收到女同学来信,其中有非常抒情的一句“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大朵大朵的鸡冠花”。Y说这个恶俗的比喻让伊深受刺激,从此对形容词开始过敏。
可是我觉得这个句子动人得很啊,动人就动人在比喻的出奇不意。比如让徐志摩来写吧,肯定是这样子的“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娇小的茉莉”,或者“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婀娜的玫瑰”――这就乏味多了,是吧?但是,“大朵大朵的鸡冠花”就不一样了,莫名其妙之余反而有种突兀之美了。反正如果我当年收到这样一个纸条儿,肯定拍案叫绝,回人家一句“你美丽的青春好像漂在汤里鲜亮鲜亮的葱花”什么的。
说到突兀之美,突然想起我们闹同学跟我说过的一件事。说当年这里一群音乐爱好者要组成一个乐队,大家集思广益起名字,最后好像是起了个“冥火”之类俗不可耐的名字,闹同学很痛心,因为他的提议被否决,他提议的是:新华书店。他觉得用“新华书店”给一个混在纽约的摇滚乐队当名字,也是有一种突兀之美。
能理解“突兀之美”,是一种境界,就像能理解“逻辑之美”,也是一种境界一样。前者通向诗意、灵感,后者通向理性、科学。用科学、理性的态度来搞艺术,和用诗意灵感的态度来搞科研,都是死路一条。可能正是因为广大诗人们掌握了“诗意是逻辑的脱轨”这么一条捷径吧,写朦胧诗变成了一个暴力运动。把一团好好的句子揉碎了切断了打残了踩烂了,再牛头不对马嘴地组装组装,差不多就成一首朦胧诗了,比拍头大蒜还容易。什么艺术电影啊、现代绘画啊、行为艺术啊,好像都有这种“暴力化”的倾向。你想啊,把牛头装在马嘴的位置,把手掌装在膝盖的位置,把眉毛装在肚皮上,能不“突兀”能不美吗?
这么一想,似乎“突兀之美”又似乎是一种很廉价的东西。可是俺还是觉得艺术该是个有点技术含量、有点“拽”的东西,不应该是“砸烂一切语法的公检法”那么简单的事。想来想去,我觉得啊,这个艺术吧,光突兀还是不够的,还得突兀得恰切,突兀之余这个喻体和本体、艺术和现实之间还得有那么点藕断丝连的关系,才能突兀出韵律,突兀到痒处,否则就成了装疯卖傻了不是。这种“逻辑的脱轨”和“意境的接轨”同时实现的境界,才是艺术的功力所在。好比两个跳探戈的人,端着刺刀往前挺进的时候,还得有那么一个摄人心魄的猛回头,这才把突兀之美给完成了。否则就那么端着刺刀一直往前冲,好像也不那么美。
说到闹同学,伊也有错误地使用突兀之美的时候。比如他老是喊我“刘老师”,这就只是突兀而不美了。按照伊的理论,象我这样一个“年轻亮丽”的女青年,被喊成一个“道貌岸然”的“老师”,其中有一种突兀之美,可是我一点不觉得美。为什么呢?俺觉得一被喊成“刘老师”,好像以下一切坏事我都已经做绝了:抄袭论文;妒嫉同事的成就给方舟子写他的黑材料;为分房子到系主任家门口哭哭啼啼;看见酷似林志玲的女生扑过去抓人家的胸部;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去研究物理,用物理的指导去研究马克思主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而言之,只要一被喊成“刘老师”,接下来唯一可作的事情,就是等待群众直接把我扭送公安局了。
所以我说闹同学,我知道您特别有诗意,以后我要开一乐队,肯定叫“新华书店”,不过大家都不容易,将心比心,您就别喊我刘老师了。我什么都没干,真的什么也没干呀。
可是我觉得这个句子动人得很啊,动人就动人在比喻的出奇不意。比如让徐志摩来写吧,肯定是这样子的“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娇小的茉莉”,或者“你美丽的青春好像开在水里婀娜的玫瑰”――这就乏味多了,是吧?但是,“大朵大朵的鸡冠花”就不一样了,莫名其妙之余反而有种突兀之美了。反正如果我当年收到这样一个纸条儿,肯定拍案叫绝,回人家一句“你美丽的青春好像漂在汤里鲜亮鲜亮的葱花”什么的。
说到突兀之美,突然想起我们闹同学跟我说过的一件事。说当年这里一群音乐爱好者要组成一个乐队,大家集思广益起名字,最后好像是起了个“冥火”之类俗不可耐的名字,闹同学很痛心,因为他的提议被否决,他提议的是:新华书店。他觉得用“新华书店”给一个混在纽约的摇滚乐队当名字,也是有一种突兀之美。
能理解“突兀之美”,是一种境界,就像能理解“逻辑之美”,也是一种境界一样。前者通向诗意、灵感,后者通向理性、科学。用科学、理性的态度来搞艺术,和用诗意灵感的态度来搞科研,都是死路一条。可能正是因为广大诗人们掌握了“诗意是逻辑的脱轨”这么一条捷径吧,写朦胧诗变成了一个暴力运动。把一团好好的句子揉碎了切断了打残了踩烂了,再牛头不对马嘴地组装组装,差不多就成一首朦胧诗了,比拍头大蒜还容易。什么艺术电影啊、现代绘画啊、行为艺术啊,好像都有这种“暴力化”的倾向。你想啊,把牛头装在马嘴的位置,把手掌装在膝盖的位置,把眉毛装在肚皮上,能不“突兀”能不美吗?
这么一想,似乎“突兀之美”又似乎是一种很廉价的东西。可是俺还是觉得艺术该是个有点技术含量、有点“拽”的东西,不应该是“砸烂一切语法的公检法”那么简单的事。想来想去,我觉得啊,这个艺术吧,光突兀还是不够的,还得突兀得恰切,突兀之余这个喻体和本体、艺术和现实之间还得有那么点藕断丝连的关系,才能突兀出韵律,突兀到痒处,否则就成了装疯卖傻了不是。这种“逻辑的脱轨”和“意境的接轨”同时实现的境界,才是艺术的功力所在。好比两个跳探戈的人,端着刺刀往前挺进的时候,还得有那么一个摄人心魄的猛回头,这才把突兀之美给完成了。否则就那么端着刺刀一直往前冲,好像也不那么美。
说到闹同学,伊也有错误地使用突兀之美的时候。比如他老是喊我“刘老师”,这就只是突兀而不美了。按照伊的理论,象我这样一个“年轻亮丽”的女青年,被喊成一个“道貌岸然”的“老师”,其中有一种突兀之美,可是我一点不觉得美。为什么呢?俺觉得一被喊成“刘老师”,好像以下一切坏事我都已经做绝了:抄袭论文;妒嫉同事的成就给方舟子写他的黑材料;为分房子到系主任家门口哭哭啼啼;看见酷似林志玲的女生扑过去抓人家的胸部;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去研究物理,用物理的指导去研究马克思主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而言之,只要一被喊成“刘老师”,接下来唯一可作的事情,就是等待群众直接把我扭送公安局了。
所以我说闹同学,我知道您特别有诗意,以后我要开一乐队,肯定叫“新华书店”,不过大家都不容易,将心比心,您就别喊我刘老师了。我什么都没干,真的什么也没干呀。
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
迷路
难怪闹同学说伦敦象北京,别的不知道,拐个弯就让人转向,倒是真象。
在曼哈顿住六年,习惯了那种横平竖直的马路,横的叫street,竖的叫avenue,越往北(或者西)数越大,越往南(或者东)数越小。走路上打个电话,你在哪儿呢?57街第9大道啊。多清楚,智商60都知道哪哪。
就这样还迷路呢。有一回遥遥去纽约玩,吃完饭两人出来,要去某地,人家是客人,我是主人,只好由我来掐方向。但见我站马路中间,左比划,右比划,跟个交警似的,一会儿仰天冥想,一会儿念念有词,最后一拍遥遥的肩膀,知道了,往那!结果走了一个街区,还是错了。
遥遥大笑不止。不识路不奇怪,奇怪的是明明不识路,还弄得那么煞有介事。
我承认,在方向感方面,我智商16。
在一猜就错方面,我已经成了概率史上的奇迹。
北京就不用说了。有时候也问人家住哪,人家说“五棵松”或者“左家庄”或者“玉泉路”,我点着头做若有所悟状,但实际上对我来说,我听到的只是“%%#*”或者“×◎%”或者“%!@”而已。
在北京住八年,是临走那年才搞清楚西单是在天安门往西北的方向。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安贞桥、安定桥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一定要我猜,我就猜是表兄弟关系。
我的问题在于,第一次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前方一定是北边,而且一旦形成了这个基本错误,就无论如何都纠正不过来。比如在人大的时候,我第一次是从东门往西门走,因此无可救药地形成了西门在北边的观念,接下来的8年都没有扭转过来。从理智上讲,我知道西门在西边,但是从感情上讲,我始终认为西门在北边。理智和感情冲突得非常严重,当它们扭作一团的时候,我脑子里所有的方向就糊成了一团,于是北京在我记忆里的形状,就是一个转动着的漩涡。公主坟、车工庄、知春路什么的,在我脑子,全都有腿,还健步如飞,我紧赶慢赶都赶不上。
伦敦就更不用说了,它甚至不象北京,还有个二环、三环、四环,在你找不着北的时候帮你重新定位。据我从地图上观察,伦敦的主要大道好像都是斜线,有的45度,有的20度,有的75度,非常无规则地拧成一团,象那些后现代画家的“泼墨”作品。纽约因为历史短,典故少,所以干脆所有的大街按数字排,简单省事,伦敦就不一样了,历史长,典故多,街道都不够用,为了公平分配,只好一条街这段叫这个,下一段叫那个,再下一段又换一名字。这还是大街呢,大街框架下的还有无数支离破碎的小街、小小街,完全是一盘散沙。
于是这两天伦敦就多了一个人,战战兢兢地抱着一张地图,每拐一个弯,就端起地图,嘴里念念有词,眼里充满了解三元二次方程的困惑。
要不怎么说我适合小国寡民的农业社会呢?只能记住从大院到玉米地的路,左手边,翠华家,穿过两个路口,再经过旺才家,走100米,绕过村口那棵大柳树,往下走,就到了。
再远就不认路了。
有时候干脆自暴自弃,迷路就迷路呗,迷到哪算哪,反正我对“名胜古迹”本来就没有什么兴趣。于是干脆将自己的“迷路症”给美化成了一种小资情调,想象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沼泽,每一个人走着走着都将沦陷在它的腹地。别人的旅行是去发现,而我的,是去消失。
我想一个文艺女青年不识方向,就像一个科学家不会做饭一样,是可原谅,甚至可炫耀的吧。
顺便说一句,我中学地理学得很好,老考第一。第二次上地理课的时候,复习第一次地理课的内容,黄老师点我起来回答各国首都名称,我一个不差地答出来了,清楚地记得她当时用了一个词:漂亮。我想她应该也问了英国的首都,我想我应该也回答了:伦敦。
当时回答问题的小姑娘,完全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将周游世界,更不曾想到她周游了世界之后,还是想回到她自己的小村庄。
在曼哈顿住六年,习惯了那种横平竖直的马路,横的叫street,竖的叫avenue,越往北(或者西)数越大,越往南(或者东)数越小。走路上打个电话,你在哪儿呢?57街第9大道啊。多清楚,智商60都知道哪哪。
就这样还迷路呢。有一回遥遥去纽约玩,吃完饭两人出来,要去某地,人家是客人,我是主人,只好由我来掐方向。但见我站马路中间,左比划,右比划,跟个交警似的,一会儿仰天冥想,一会儿念念有词,最后一拍遥遥的肩膀,知道了,往那!结果走了一个街区,还是错了。
遥遥大笑不止。不识路不奇怪,奇怪的是明明不识路,还弄得那么煞有介事。
我承认,在方向感方面,我智商16。
在一猜就错方面,我已经成了概率史上的奇迹。
北京就不用说了。有时候也问人家住哪,人家说“五棵松”或者“左家庄”或者“玉泉路”,我点着头做若有所悟状,但实际上对我来说,我听到的只是“%%#*”或者“×◎%”或者“%!@”而已。
在北京住八年,是临走那年才搞清楚西单是在天安门往西北的方向。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安贞桥、安定桥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一定要我猜,我就猜是表兄弟关系。
我的问题在于,第一次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前方一定是北边,而且一旦形成了这个基本错误,就无论如何都纠正不过来。比如在人大的时候,我第一次是从东门往西门走,因此无可救药地形成了西门在北边的观念,接下来的8年都没有扭转过来。从理智上讲,我知道西门在西边,但是从感情上讲,我始终认为西门在北边。理智和感情冲突得非常严重,当它们扭作一团的时候,我脑子里所有的方向就糊成了一团,于是北京在我记忆里的形状,就是一个转动着的漩涡。公主坟、车工庄、知春路什么的,在我脑子,全都有腿,还健步如飞,我紧赶慢赶都赶不上。
伦敦就更不用说了,它甚至不象北京,还有个二环、三环、四环,在你找不着北的时候帮你重新定位。据我从地图上观察,伦敦的主要大道好像都是斜线,有的45度,有的20度,有的75度,非常无规则地拧成一团,象那些后现代画家的“泼墨”作品。纽约因为历史短,典故少,所以干脆所有的大街按数字排,简单省事,伦敦就不一样了,历史长,典故多,街道都不够用,为了公平分配,只好一条街这段叫这个,下一段叫那个,再下一段又换一名字。这还是大街呢,大街框架下的还有无数支离破碎的小街、小小街,完全是一盘散沙。
于是这两天伦敦就多了一个人,战战兢兢地抱着一张地图,每拐一个弯,就端起地图,嘴里念念有词,眼里充满了解三元二次方程的困惑。
要不怎么说我适合小国寡民的农业社会呢?只能记住从大院到玉米地的路,左手边,翠华家,穿过两个路口,再经过旺才家,走100米,绕过村口那棵大柳树,往下走,就到了。
再远就不认路了。
有时候干脆自暴自弃,迷路就迷路呗,迷到哪算哪,反正我对“名胜古迹”本来就没有什么兴趣。于是干脆将自己的“迷路症”给美化成了一种小资情调,想象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沼泽,每一个人走着走着都将沦陷在它的腹地。别人的旅行是去发现,而我的,是去消失。
我想一个文艺女青年不识方向,就像一个科学家不会做饭一样,是可原谅,甚至可炫耀的吧。
顺便说一句,我中学地理学得很好,老考第一。第二次上地理课的时候,复习第一次地理课的内容,黄老师点我起来回答各国首都名称,我一个不差地答出来了,清楚地记得她当时用了一个词:漂亮。我想她应该也问了英国的首都,我想我应该也回答了:伦敦。
当时回答问题的小姑娘,完全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将周游世界,更不曾想到她周游了世界之后,还是想回到她自己的小村庄。
2007年1月14日星期日
馅饼
拿一般人的眼光来看,在学业就业方面,我一直是个幸运的人。
初中保送高中,高中保送大学,大学保送研究生。在国内找工作的时候,当时清华某院本来只招博士生,但我一坨硕士愣是把自己给“忽悠”了进去。出国的时候,人家拼死拼活努力很多年未必拿到理想的offer,我考G考托写申请材料一共花半年拿到六个offer。哥大毕业的时候,虽然投的诸多简历石沉大海,但是最后拿到的哈佛博士后offer,是我最想要的,所以又算是正中下怀。
更重要的是,除了上高中和大学,在上述所有的“成果”中,并没有什么是我真正渴望和浴血奋战的。一般都是,既然馅饼都已经掉我眼前了,那我就捡起来啃呗。如果它们没有正好砸我头上,我多半也不会绕道而行地把它给抢过来。比如大学保送研究生,如果不保送我多半也不会考研。我当初压根儿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保送,因为我既不是干部,又没有好好学习过,本科的时候除了考前借笔记背两个星期根本不学习――很可能是因为别人考前都是借笔记只背一个星期,结果四年的学分积算下来我愣是成了全班第一,非常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坨研究生。出国也是,我身边有不少人从大二、大三就开始为出国呕心沥血,而我自己就是到了读研的时候,身边的人都“红宝书”人手一册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心,当时就非常先知先觉地意识到出国最终会成为很土的一件事,对于中国人来说,真正“性感”的生活只能在国内。但是到清华之后,好像仅仅是不甘心过那种一眼看到头的生活,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考G考托,当时都想好了,如果申请不上就算了,反正我们院长说我可以读在职博士,结果又是一不小心就给折腾到了哥大。
以至于有时候我都怀疑上帝残害我的方式就是溺爱我。
它不断让我得到我不真正需要的,制造一种虚假的成就感,让我成为一个光芒四射的错误。别人看到的是光芒,而我看到的是错误,好比一个女孩嫁了一个她并不爱的钻石王老五,别人看到的是钻石,她看到的却是王老五。本来也许我适合做的,就是本科毕业以后,在北京某报社当个记者,跟“圈子里的人”混个脸熟之后,没准就攒够了做个自由撰稿人的资本,辞职,嫁人,写东西,20年下来,很有可能比“刘教授”的成就更大,幸福指数也高得多。结果却是,我总是顺手牵羊地得到,然后成了自己所得的奴隶。
是不是真有人给尿憋死我不知道,但我想迟早有一天,我会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给砸死。
直到最近,找工作严重受挫时,我才感到:上帝这会儿才真正开始心疼我了,舍不得砸了。
我从10月初开始整理、投寄各种教职申请材料――美国的纯文科phd出来,基本也只有高校这一个去处了。一共也七七八八寄了20来个,其中真正想去的,最多也就是5个。然后就搬个板凳坐屋檐下等啊等啊等,等得太阳都下山了,也没有任何回音。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终于是回心转意了,扇我一耳光,该回哪回哪。
我们这个领域的第一轮面试,一般都集中在11、12月。我认识的人中,陆陆续续,有拿到这个那个面试的。有一天碰见一个以前哥大的朋友,她去年已经拿到南方某名校的教职,今年也是在哈佛做postdoc,我顺嘴问她去年这时候拿到了多少面试,她说:八个。
我差点没吓趴下。
我给我想去的那几个学校去信询问,要么没人搭理,要么有好心人出来说:姑娘啊,别做梦了,你那论文,搞革命研究的,早没人要了,现在我们都要政治经济学的。
也是,我早总结出来了,我们这个领域要在美国找到工作,研究如果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般指哪打哪:扯经济;做比较;搞当代。比如吧,如果你写个“经济全球化对各国福利政策的影响比较”,就冲这个标题,再随便加点眼花缭乱的模型数据,其他各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十个学校里面有十个会面试你而不是我。
说实话,我并不为找工作受挫而失落。求仁得仁又何怨,既然你当初自己选择做一个冷门课题,承担它的后果,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我真的厌倦了漂泊。一想到回国,就觉得踏实。回x大,或者y大也行,弄个房子,装修成ikea样板间的恶俗模样,每天给学生贩卖自由主义的道理,成为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八卦材料,有空的时候跟老罗啊,学那什么啊,王小峰啊、愚人啊、毛啊探讨一下人生,再跟闺蜜们去做个美容逛个街什么的,不亦乐乎。要我说比在美国某荒凉小镇上二流高校里做个自言自语的“中国问题专家”,要强多了。
所以我都做好了回国的打算了,都开始思考跟老罗们应该去什么餐馆吃饭了。
但是,从12月中开始,发生了一系列不幸的事件:我竟然拿到一个面试;面试竟然成功;第二天竟然就给了offer;我还试图半推半就说我在考虑回国,对方系主任赶紧发信说,反正我们这一年就上24周课,剩下半年多,你完全可以回国啊。
最不幸的是:对方竟然是剑桥大学。
拒绝剑桥大学的offer,就像一个功能健全的男人拒绝和Natalie Portman上床一样,是不可能的啊。
她的无辜,她的性感,她的妩媚,都让你缴械投降。
离伦敦50分钟,满足我的都市癖。
基本是铁饭碗,不存在美国名校系统里评tenure赶人的情形。
侧重偏哲学和历史的研究倾向,和我臭味相投。
教学任务比美国和中国都轻,假期长,所以也算半个自由职业者。
工资黛玉虽然不高,但也不象传说中的那么低,和美国同行基本持平,而且好像还有免费房子住。
牛顿的大学,培根的大学,拜伦的大学,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罗素的大学。
…………
唯一的问题,就是我又得接着漂,而我对那种一个人扛着行李上飞机、一个人扛着行李下飞机的生活已经如此厌倦。只好自我安慰说,反正假期长,所以完全可以过那种国内国外的两栖生活……如果呆得实在不高兴了,过个两三年再回去也无妨……出一、两本书什么的再回国,也省去国内评职称的纷争……既然美国住了这么多年,欧洲也应该住几年,满足我业余人类学家观察不同社会的癖好……
我以为上帝要扇我一耳光,结果其实他就是无微不至,帮我节约其他7个面试的时间精力而已。我想他还将继续溺爱我,直到用馅饼把我给砸死为止。
苏格拉底说,真正的悲剧,总是以喜剧的形式出现。
初中保送高中,高中保送大学,大学保送研究生。在国内找工作的时候,当时清华某院本来只招博士生,但我一坨硕士愣是把自己给“忽悠”了进去。出国的时候,人家拼死拼活努力很多年未必拿到理想的offer,我考G考托写申请材料一共花半年拿到六个offer。哥大毕业的时候,虽然投的诸多简历石沉大海,但是最后拿到的哈佛博士后offer,是我最想要的,所以又算是正中下怀。
更重要的是,除了上高中和大学,在上述所有的“成果”中,并没有什么是我真正渴望和浴血奋战的。一般都是,既然馅饼都已经掉我眼前了,那我就捡起来啃呗。如果它们没有正好砸我头上,我多半也不会绕道而行地把它给抢过来。比如大学保送研究生,如果不保送我多半也不会考研。我当初压根儿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保送,因为我既不是干部,又没有好好学习过,本科的时候除了考前借笔记背两个星期根本不学习――很可能是因为别人考前都是借笔记只背一个星期,结果四年的学分积算下来我愣是成了全班第一,非常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坨研究生。出国也是,我身边有不少人从大二、大三就开始为出国呕心沥血,而我自己就是到了读研的时候,身边的人都“红宝书”人手一册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心,当时就非常先知先觉地意识到出国最终会成为很土的一件事,对于中国人来说,真正“性感”的生活只能在国内。但是到清华之后,好像仅仅是不甘心过那种一眼看到头的生活,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考G考托,当时都想好了,如果申请不上就算了,反正我们院长说我可以读在职博士,结果又是一不小心就给折腾到了哥大。
以至于有时候我都怀疑上帝残害我的方式就是溺爱我。
它不断让我得到我不真正需要的,制造一种虚假的成就感,让我成为一个光芒四射的错误。别人看到的是光芒,而我看到的是错误,好比一个女孩嫁了一个她并不爱的钻石王老五,别人看到的是钻石,她看到的却是王老五。本来也许我适合做的,就是本科毕业以后,在北京某报社当个记者,跟“圈子里的人”混个脸熟之后,没准就攒够了做个自由撰稿人的资本,辞职,嫁人,写东西,20年下来,很有可能比“刘教授”的成就更大,幸福指数也高得多。结果却是,我总是顺手牵羊地得到,然后成了自己所得的奴隶。
是不是真有人给尿憋死我不知道,但我想迟早有一天,我会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给砸死。
直到最近,找工作严重受挫时,我才感到:上帝这会儿才真正开始心疼我了,舍不得砸了。
我从10月初开始整理、投寄各种教职申请材料――美国的纯文科phd出来,基本也只有高校这一个去处了。一共也七七八八寄了20来个,其中真正想去的,最多也就是5个。然后就搬个板凳坐屋檐下等啊等啊等,等得太阳都下山了,也没有任何回音。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终于是回心转意了,扇我一耳光,该回哪回哪。
我们这个领域的第一轮面试,一般都集中在11、12月。我认识的人中,陆陆续续,有拿到这个那个面试的。有一天碰见一个以前哥大的朋友,她去年已经拿到南方某名校的教职,今年也是在哈佛做postdoc,我顺嘴问她去年这时候拿到了多少面试,她说:八个。
我差点没吓趴下。
我给我想去的那几个学校去信询问,要么没人搭理,要么有好心人出来说:姑娘啊,别做梦了,你那论文,搞革命研究的,早没人要了,现在我们都要政治经济学的。
也是,我早总结出来了,我们这个领域要在美国找到工作,研究如果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般指哪打哪:扯经济;做比较;搞当代。比如吧,如果你写个“经济全球化对各国福利政策的影响比较”,就冲这个标题,再随便加点眼花缭乱的模型数据,其他各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十个学校里面有十个会面试你而不是我。
说实话,我并不为找工作受挫而失落。求仁得仁又何怨,既然你当初自己选择做一个冷门课题,承担它的后果,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我真的厌倦了漂泊。一想到回国,就觉得踏实。回x大,或者y大也行,弄个房子,装修成ikea样板间的恶俗模样,每天给学生贩卖自由主义的道理,成为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八卦材料,有空的时候跟老罗啊,学那什么啊,王小峰啊、愚人啊、毛啊探讨一下人生,再跟闺蜜们去做个美容逛个街什么的,不亦乐乎。要我说比在美国某荒凉小镇上二流高校里做个自言自语的“中国问题专家”,要强多了。
所以我都做好了回国的打算了,都开始思考跟老罗们应该去什么餐馆吃饭了。
但是,从12月中开始,发生了一系列不幸的事件:我竟然拿到一个面试;面试竟然成功;第二天竟然就给了offer;我还试图半推半就说我在考虑回国,对方系主任赶紧发信说,反正我们这一年就上24周课,剩下半年多,你完全可以回国啊。
最不幸的是:对方竟然是剑桥大学。
拒绝剑桥大学的offer,就像一个功能健全的男人拒绝和Natalie Portman上床一样,是不可能的啊。
她的无辜,她的性感,她的妩媚,都让你缴械投降。
离伦敦50分钟,满足我的都市癖。
基本是铁饭碗,不存在美国名校系统里评tenure赶人的情形。
侧重偏哲学和历史的研究倾向,和我臭味相投。
教学任务比美国和中国都轻,假期长,所以也算半个自由职业者。
工资黛玉虽然不高,但也不象传说中的那么低,和美国同行基本持平,而且好像还有免费房子住。
牛顿的大学,培根的大学,拜伦的大学,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罗素的大学。
…………
唯一的问题,就是我又得接着漂,而我对那种一个人扛着行李上飞机、一个人扛着行李下飞机的生活已经如此厌倦。只好自我安慰说,反正假期长,所以完全可以过那种国内国外的两栖生活……如果呆得实在不高兴了,过个两三年再回去也无妨……出一、两本书什么的再回国,也省去国内评职称的纷争……既然美国住了这么多年,欧洲也应该住几年,满足我业余人类学家观察不同社会的癖好……
我以为上帝要扇我一耳光,结果其实他就是无微不至,帮我节约其他7个面试的时间精力而已。我想他还将继续溺爱我,直到用馅饼把我给砸死为止。
苏格拉底说,真正的悲剧,总是以喜剧的形式出现。
2007年1月7日星期日
To 夏曦小子
本来我对下面这类留言是不回帖的,但是夏老师的留言比较经典,我希望以后“夏曦小子们”再写类似留言时,可参见该回贴,以防止零意义的交流。
“一个B不离口的留美女博士,真是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在国外学习的宝贵时光……”
我写那么多,你只看见B字,只能说A者见A,B者见B,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
“又一篇替美式民主张目的文章……你让我看到一个到美国学政治的留学生(哪怕是博士)尴尬的一面——政治方向上的混乱。”
如果你对我文章的具体观点或论据有异议,欢迎批评讨论,如果你仅仅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感兴趣,对不起,我对思想改造没兴趣。
“还洋洋自得于在美国活得很潇洒。既然如此,干吗还要回国求职?是出于爱国主义?没看出来。还是混不下去吧?”
对于要不要回国,为什么要回国,我没有义务跟任何人解释,何况对于恶意揣测的的人,解释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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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炸英国,停博半个月。
“一个B不离口的留美女博士,真是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在国外学习的宝贵时光……”
我写那么多,你只看见B字,只能说A者见A,B者见B,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
“又一篇替美式民主张目的文章……你让我看到一个到美国学政治的留学生(哪怕是博士)尴尬的一面——政治方向上的混乱。”
如果你对我文章的具体观点或论据有异议,欢迎批评讨论,如果你仅仅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感兴趣,对不起,我对思想改造没兴趣。
“还洋洋自得于在美国活得很潇洒。既然如此,干吗还要回国求职?是出于爱国主义?没看出来。还是混不下去吧?”
对于要不要回国,为什么要回国,我没有义务跟任何人解释,何况对于恶意揣测的的人,解释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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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炸英国,停博半个月。
2007年1月4日星期四
大学向左,草根向右
《南方人物周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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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跟国内的朋友聊天,他说:我很欣赏美国那些敢于批评布什政府的左翼知识分子,因为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做一个左派需要非凡的勇气……我立刻纠正他,你说错了,在美国知识分子圈子里,尤其在高校里,做一个左派是非常时尚的事情,做一个右派才需要真正的勇气。
先从我的母校,哥伦比亚大学,最近发生的一件小事说起吧。
今年10月,哥大一个共和党学生组织邀请了一个叫约翰·吉尔克里斯特的人来演讲。这个吉尔克里斯特,是“民兵”组织的发起人。这个组织专门招募志愿者,在美墨边境巡逻,阻挡非法移民从墨西哥入境。近年来非法移民问题是美国的一个热点问题――右翼势力倾向严格禁止非法移民入境,左翼主张更宽松的政策。吉尔克里斯特来哥大讲演,无非是来宣传他在移民问题上的右翼主张。
本来这应该是一个很普通的校园活动吧。不,让你个老右来放毒,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演讲之前,该活动的广告就被撕扯、涂抹。演讲那天,很多学生在讲演厅门口示威,身着3K党白大褂讥讽“民兵”组织。主持人一开讲,就有人不断起哄喝倒彩,有的人干脆背对讲台示威。等吉尔克里斯特开讲时,一群学生干脆冲上讲台,砸桌子椅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最后吉尔克里斯特不得不仓惶逃走,示威学生们则高喊着胜利的口号打出一条横幅:没有非法的人。
这个情形虽然极端,但却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高校校园里的左右势力处境:左翼趾高气扬,右翼垂头丧气。
这里先停顿一下,说说在当代美国的“左”“右”含义。这个分野有三个方面,第一,外交事务上,一般右翼倾向于扩张性外交,传播美国价值,强化美国地位,支持伊战;第二,经济事务上,右翼一般主张自由贸易,削减福利,削弱工会;第三,在社会文化上,右翼一般是“保守”的代名词,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婚姻,反对非法移民入境等。而左翼则主张外交上的收缩、经济上的政府干预,社会文化上的开放。因为文化上的分野,一般右翼也被称为“保守派”,左翼也被成为“自由派”。但是实际上,右翼倾向文化保守的同时主张经济的自由化,左翼主张文化自由的同时又主张经济的控制,严格来说还真说不清谁比谁更拥护真正的自由。
就美国整个社会来说,左右选民势力是大致相当的,但在高校里,却左右比例悬殊。2005年的一个调查表明,美国高校里72%的教师是“左翼自由派”,15%是“右翼保守派”。从党派来说,50%的教师支持民主党,11%支持共和党。这一失衡在一流高校中尤其显著:87%倾向于左翼自由,13%倾向于右翼保守。而且,左右翼力量的变化,越来越向左翼倾斜。1984年调查时,高校老师还只有39%是左翼自由派。
所以我才说在美国的高校里面,做一个左派,哪需要什么勇气,简直就是随波逐流。
上面的数据与我个人的经验感受相符。我在哥大认识的所有教授、同学――只要我知道政治主张的,都是“左翼自由派”。课堂上教授骂布什,老师乐呵呵,学生笑嘻嘻,皆大欢喜。走在校园里,动不动看见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学生助教要求工会化的示威、反对共和党某某人来校演讲的示威――全都是左翼的声音。如果你在哥大做老师,还胆敢支持布什,就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了,简直比作贼还要心虚。
当然也有人跳出来反抗。
一些右翼团体抗议说,一个缺乏多样化声音的校园,是不健康的。对于那些十八、九岁的孩子来说,没有倾听过不同意见之间真正的辩论就被稀里糊涂灌输了一个观念,也是不公平的。Allan Bloom早在1987年就写过一本书,叫《美国头脑的封闭》,批评美国高校里泛滥的文化相对主义最后导致了是非不分。前年加州洛山机分校的一个小孩Ben Shapiro干脆写了一本书,叫《洗脑》,批判学校里教授们清一色的声音。David Horowitz,一个右翼活动家,办了一个网站“校园观察”,督促学校里的言论自由,他还出版了一本书《教授们:美国101个最危险的学者》,专门“揭发”那些死硬的极左派。同时,一些校外的右翼组织,大量向高校砸钱,试图在学生中培养右翼势力。但是,这些斗争不过是老鼠斗大象而已,根本无力改变校园的“颜色”。
其实,左翼占领大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从30年代开始,就一直如此。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校园里的新左派就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伊战背景下崛起的左翼势力,估计只能叫“新新左派”了。大学代有才人出,左派后浪推前浪。高校这样远离经济基础的象牙塔,是政治浪漫主义的温床。知识分子和社会的关系,本来就有点象一个娇妻和一个憨夫的关系:她负责点菜,他负责买单。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虽然整个高校都左倾,但是越是远离经济基础的院系,就越左倾:人文院系81%教师是自由左翼;社会科学75%;工程学院51%;商学院49%。
里根上台以来,保守主义势力在美国的重新崛起,但是当草根社会在悄悄右转的时候,高校却一直在稳步左转。直到今天,一个幽灵,左的幽灵,在大学校园的上空游荡。
虽然按照美国的谱系,我自己的政治观念算是中间偏左,但是我非常反感美国高校里这种“妖魔化右翼”的氛围。人家吉尔克里斯特反对非法移民怎么了,还不让说话了这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什么地干活?说到底,对自由的压制,不仅仅来自于政府,也可以来自于舆论。一个人在舆论当中噤若寒蝉,就算那个人不是我,就算那个舆论代表了我,就算是在高校这样的“精英”机构,也仍然让我不安,因为对自由的威胁,不管来自政府还是舆论,都是对真实的威胁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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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跟国内的朋友聊天,他说:我很欣赏美国那些敢于批评布什政府的左翼知识分子,因为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做一个左派需要非凡的勇气……我立刻纠正他,你说错了,在美国知识分子圈子里,尤其在高校里,做一个左派是非常时尚的事情,做一个右派才需要真正的勇气。
先从我的母校,哥伦比亚大学,最近发生的一件小事说起吧。
今年10月,哥大一个共和党学生组织邀请了一个叫约翰·吉尔克里斯特的人来演讲。这个吉尔克里斯特,是“民兵”组织的发起人。这个组织专门招募志愿者,在美墨边境巡逻,阻挡非法移民从墨西哥入境。近年来非法移民问题是美国的一个热点问题――右翼势力倾向严格禁止非法移民入境,左翼主张更宽松的政策。吉尔克里斯特来哥大讲演,无非是来宣传他在移民问题上的右翼主张。
本来这应该是一个很普通的校园活动吧。不,让你个老右来放毒,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演讲之前,该活动的广告就被撕扯、涂抹。演讲那天,很多学生在讲演厅门口示威,身着3K党白大褂讥讽“民兵”组织。主持人一开讲,就有人不断起哄喝倒彩,有的人干脆背对讲台示威。等吉尔克里斯特开讲时,一群学生干脆冲上讲台,砸桌子椅子,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最后吉尔克里斯特不得不仓惶逃走,示威学生们则高喊着胜利的口号打出一条横幅:没有非法的人。
这个情形虽然极端,但却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高校校园里的左右势力处境:左翼趾高气扬,右翼垂头丧气。
这里先停顿一下,说说在当代美国的“左”“右”含义。这个分野有三个方面,第一,外交事务上,一般右翼倾向于扩张性外交,传播美国价值,强化美国地位,支持伊战;第二,经济事务上,右翼一般主张自由贸易,削减福利,削弱工会;第三,在社会文化上,右翼一般是“保守”的代名词,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婚姻,反对非法移民入境等。而左翼则主张外交上的收缩、经济上的政府干预,社会文化上的开放。因为文化上的分野,一般右翼也被称为“保守派”,左翼也被成为“自由派”。但是实际上,右翼倾向文化保守的同时主张经济的自由化,左翼主张文化自由的同时又主张经济的控制,严格来说还真说不清谁比谁更拥护真正的自由。
就美国整个社会来说,左右选民势力是大致相当的,但在高校里,却左右比例悬殊。2005年的一个调查表明,美国高校里72%的教师是“左翼自由派”,15%是“右翼保守派”。从党派来说,50%的教师支持民主党,11%支持共和党。这一失衡在一流高校中尤其显著:87%倾向于左翼自由,13%倾向于右翼保守。而且,左右翼力量的变化,越来越向左翼倾斜。1984年调查时,高校老师还只有39%是左翼自由派。
所以我才说在美国的高校里面,做一个左派,哪需要什么勇气,简直就是随波逐流。
上面的数据与我个人的经验感受相符。我在哥大认识的所有教授、同学――只要我知道政治主张的,都是“左翼自由派”。课堂上教授骂布什,老师乐呵呵,学生笑嘻嘻,皆大欢喜。走在校园里,动不动看见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学生助教要求工会化的示威、反对共和党某某人来校演讲的示威――全都是左翼的声音。如果你在哥大做老师,还胆敢支持布什,就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了,简直比作贼还要心虚。
当然也有人跳出来反抗。
一些右翼团体抗议说,一个缺乏多样化声音的校园,是不健康的。对于那些十八、九岁的孩子来说,没有倾听过不同意见之间真正的辩论就被稀里糊涂灌输了一个观念,也是不公平的。Allan Bloom早在1987年就写过一本书,叫《美国头脑的封闭》,批评美国高校里泛滥的文化相对主义最后导致了是非不分。前年加州洛山机分校的一个小孩Ben Shapiro干脆写了一本书,叫《洗脑》,批判学校里教授们清一色的声音。David Horowitz,一个右翼活动家,办了一个网站“校园观察”,督促学校里的言论自由,他还出版了一本书《教授们:美国101个最危险的学者》,专门“揭发”那些死硬的极左派。同时,一些校外的右翼组织,大量向高校砸钱,试图在学生中培养右翼势力。但是,这些斗争不过是老鼠斗大象而已,根本无力改变校园的“颜色”。
其实,左翼占领大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从30年代开始,就一直如此。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校园里的新左派就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伊战背景下崛起的左翼势力,估计只能叫“新新左派”了。大学代有才人出,左派后浪推前浪。高校这样远离经济基础的象牙塔,是政治浪漫主义的温床。知识分子和社会的关系,本来就有点象一个娇妻和一个憨夫的关系:她负责点菜,他负责买单。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虽然整个高校都左倾,但是越是远离经济基础的院系,就越左倾:人文院系81%教师是自由左翼;社会科学75%;工程学院51%;商学院49%。
里根上台以来,保守主义势力在美国的重新崛起,但是当草根社会在悄悄右转的时候,高校却一直在稳步左转。直到今天,一个幽灵,左的幽灵,在大学校园的上空游荡。
虽然按照美国的谱系,我自己的政治观念算是中间偏左,但是我非常反感美国高校里这种“妖魔化右翼”的氛围。人家吉尔克里斯特反对非法移民怎么了,还不让说话了这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什么地干活?说到底,对自由的压制,不仅仅来自于政府,也可以来自于舆论。一个人在舆论当中噤若寒蝉,就算那个人不是我,就算那个舆论代表了我,就算是在高校这样的“精英”机构,也仍然让我不安,因为对自由的威胁,不管来自政府还是舆论,都是对真实的威胁的开始。
2007年1月1日星期一
辞旧迎新
世上本没有“年”,庆祝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年”。
虽然我的生活总得来说是一勺子捞不上三粒米,2006年,却仍然算是“eventful”。最大的一件事当然是博士毕业,如同一场得了六年的肝炎终于治愈,终于出院。答辩是在九月,在这之前,由于和我的论文导师之一学术观点不同,论文写得非常揪心,直到答辩前一个月,都不能确定他能否让我通过。大约有半年时间,非常郁闷,每天早上醒来,都似乎醒在一条铁轨上,而远处火车的呼啸越来越近。虽然那位老师可能最后也没有理解我的论文意图和价值,但他还是高抬贵手,让我通过,而答辩委员会的其他几位老师,似乎都很喜欢我的论文。那天是9月1号,我答辩出来,坐在哥大那堆著名的台阶上晒太阳,觉得一只长期掐着我的脖子的手突然松开、消失,而我自己,从一场漫长、孤独、险恶的海上漂流中死里逃生,回到了岸边。
当然这件事情的意义不仅仅是得到了一个学位。我很高兴自己完成了论文,并且相信它的价值和意义。我不是一个做事很在乎“规则”的人,包括写论文,明明知道做什么样的选题、用什么样的“方法论”、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可以相对轻易地发表论文、申请会议、取得funding,谋得教职,但还是从阳关大道上走下来,拐进了自己的羊肠小道。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服从内心的召唤更重要。人这一生,很多时候不是缺乏勇气去追求去放弃,而是不知道for what,所以内心有召唤的人是有福的,能在一个羊肠小道上看到瑰丽风景是有福的。
2006年的最后四个月我来到了cambridge。这段时间过得比较懒散,论文一个字没改,倒是开始看杂书、写博客、小说、专栏――平时朋友问我忙什么,我都说:“忙着不务正业呢”。但是其实我并不觉得看杂书、写博客、小说、专栏就是不务正业。事实上我觉得凡是做自己高兴做的事情,就是正业,而做自己不想做的,纯粹出于义务感而去做的事情,哪怕一天工作16个小时,哪怕最后这勤奋能让你功成名就,它仍然是歪门邪道。
比如找工作。在这四个月里,我花了大量时间去准备找教职的材料,但我做这件事情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找一个工作养活自己。这件事情让我很不开心,仿佛自己是在为自己找一所监狱蹲。职称、发表论文数量、tenure、开会、funding……这些劳什子游戏规则,对我来说就是作茧自缚而已。所以当我投寄的那些材料石沉大海时(我论文的选题实在太冷门),我竟然真心地感到窃喜。
如果要说感谢,就是感谢灰暗之中朋友们带来一些亮色:在巴塞罗那Humbler大街上,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西班牙语中,我、恩华、M迎来了2006年的第一个时分;在广州,小昭带着酸奶到宾馆来看我;老黄、小麦和我坐在某酒吧里说笑;和西影夫妇、家明夫妇在罗湖逛街吃饭,家明的老公坚持让我们看完他们小宝宝的影集;春天去纽约郊外的路上看到的沿河的风景,以及那个美丽的河边小站;夏天和Z还有他的朋友,坐在little Italy的街边吃饭;在图书馆五楼的步行梯那里给C打电话,边说话边听到自己的回音;和luckfossil在她家厨房里做饭,透彻分析那谁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毛病;和蚊米去打网球,走在路上,突然泪如雨下;和W在edgar’s café喝茶;和X等三个摄影家在hungarian café喝东西,s教我摄影;和si他们一起在哥大附近吃告别饭,听闹同学讲六四的故事;和H去听那个Tom Waits的模仿秀,非常sensational;和西影、emily、xn等老朋友一起庆祝答辩顺利;去white mountain路上的说笑;五个女博士的脱衣舞男俱乐部之夜;中秋之夜和JS等在韩国餐馆听四一吹牛;感恩节之夜一桌子女孩齐声讨伐可怜的C……这样回忆下来,发现过去这一年拥有过的快乐其实比自己意识到的要多得多。还要感谢两个还没有见过的网友,一个是老罗,他把我引入了牛博,让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还有就是cherry,我几年前写的那点小破东西,在她无限耐心的帮助下,终于要出版了。
不过我对自己的2006仍然很不满,太多时间都浪费在了睡懒觉、上八卦网上。最不可原谅的是,无数宝贵的精神能量都消耗在了重复性的焦虑、自我辩论和顾影自怜上。一年前,30岁生日的时候,我曾经送给自己一张生日卡,祝福自己在下一年,下十年,下半辈子可以变得更勇敢、更自由。现在来看,我做的很不好,还是害怕孤单、害怕失败,害怕让父母失望,害怕辜负与被辜负,还是被软弱蚕食。
新的一年,心里自然充满期许。我希望伊拉克人能想通了不再掐架,希望俄罗斯人能想通了不再搞什么暗杀,希望中国人想通了不再骂任志强,希望孔庆东想通了不再歌颂朝鲜,希望地震想通了绕开海底缆线而行,希望全世界的蟑螂都想通了去集体自杀,希望我爸豁然,我妈开朗,瓜瓜茁壮,果果成长,希望朋友们和网友们该找到工作的找到工作,该发财的发财,该有艳遇的有艳遇,该买房子的买房子――如果实在没有什么好消息,也希望你跳楼的时候正好楼下有一个席梦思。至于我自己,我希望2007年能够停止漂泊――如果不得不接着漂泊,希望能遇上有趣的旅人。希望自己能够更快乐――如果不得不焦虑,希望这焦虑能转化为生产力。希望能更聚精会神地做事――如果不得不分心,希望迷路的途中有意外惊喜。最重要的是,我希望自己在所有的希望落空之后,仍然能够保持希望。
虽然我的生活总得来说是一勺子捞不上三粒米,2006年,却仍然算是“eventful”。最大的一件事当然是博士毕业,如同一场得了六年的肝炎终于治愈,终于出院。答辩是在九月,在这之前,由于和我的论文导师之一学术观点不同,论文写得非常揪心,直到答辩前一个月,都不能确定他能否让我通过。大约有半年时间,非常郁闷,每天早上醒来,都似乎醒在一条铁轨上,而远处火车的呼啸越来越近。虽然那位老师可能最后也没有理解我的论文意图和价值,但他还是高抬贵手,让我通过,而答辩委员会的其他几位老师,似乎都很喜欢我的论文。那天是9月1号,我答辩出来,坐在哥大那堆著名的台阶上晒太阳,觉得一只长期掐着我的脖子的手突然松开、消失,而我自己,从一场漫长、孤独、险恶的海上漂流中死里逃生,回到了岸边。
当然这件事情的意义不仅仅是得到了一个学位。我很高兴自己完成了论文,并且相信它的价值和意义。我不是一个做事很在乎“规则”的人,包括写论文,明明知道做什么样的选题、用什么样的“方法论”、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可以相对轻易地发表论文、申请会议、取得funding,谋得教职,但还是从阳关大道上走下来,拐进了自己的羊肠小道。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服从内心的召唤更重要。人这一生,很多时候不是缺乏勇气去追求去放弃,而是不知道for what,所以内心有召唤的人是有福的,能在一个羊肠小道上看到瑰丽风景是有福的。
2006年的最后四个月我来到了cambridge。这段时间过得比较懒散,论文一个字没改,倒是开始看杂书、写博客、小说、专栏――平时朋友问我忙什么,我都说:“忙着不务正业呢”。但是其实我并不觉得看杂书、写博客、小说、专栏就是不务正业。事实上我觉得凡是做自己高兴做的事情,就是正业,而做自己不想做的,纯粹出于义务感而去做的事情,哪怕一天工作16个小时,哪怕最后这勤奋能让你功成名就,它仍然是歪门邪道。
比如找工作。在这四个月里,我花了大量时间去准备找教职的材料,但我做这件事情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找一个工作养活自己。这件事情让我很不开心,仿佛自己是在为自己找一所监狱蹲。职称、发表论文数量、tenure、开会、funding……这些劳什子游戏规则,对我来说就是作茧自缚而已。所以当我投寄的那些材料石沉大海时(我论文的选题实在太冷门),我竟然真心地感到窃喜。
如果要说感谢,就是感谢灰暗之中朋友们带来一些亮色:在巴塞罗那Humbler大街上,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西班牙语中,我、恩华、M迎来了2006年的第一个时分;在广州,小昭带着酸奶到宾馆来看我;老黄、小麦和我坐在某酒吧里说笑;和西影夫妇、家明夫妇在罗湖逛街吃饭,家明的老公坚持让我们看完他们小宝宝的影集;春天去纽约郊外的路上看到的沿河的风景,以及那个美丽的河边小站;夏天和Z还有他的朋友,坐在little Italy的街边吃饭;在图书馆五楼的步行梯那里给C打电话,边说话边听到自己的回音;和luckfossil在她家厨房里做饭,透彻分析那谁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毛病;和蚊米去打网球,走在路上,突然泪如雨下;和W在edgar’s café喝茶;和X等三个摄影家在hungarian café喝东西,s教我摄影;和si他们一起在哥大附近吃告别饭,听闹同学讲六四的故事;和H去听那个Tom Waits的模仿秀,非常sensational;和西影、emily、xn等老朋友一起庆祝答辩顺利;去white mountain路上的说笑;五个女博士的脱衣舞男俱乐部之夜;中秋之夜和JS等在韩国餐馆听四一吹牛;感恩节之夜一桌子女孩齐声讨伐可怜的C……这样回忆下来,发现过去这一年拥有过的快乐其实比自己意识到的要多得多。还要感谢两个还没有见过的网友,一个是老罗,他把我引入了牛博,让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还有就是cherry,我几年前写的那点小破东西,在她无限耐心的帮助下,终于要出版了。
不过我对自己的2006仍然很不满,太多时间都浪费在了睡懒觉、上八卦网上。最不可原谅的是,无数宝贵的精神能量都消耗在了重复性的焦虑、自我辩论和顾影自怜上。一年前,30岁生日的时候,我曾经送给自己一张生日卡,祝福自己在下一年,下十年,下半辈子可以变得更勇敢、更自由。现在来看,我做的很不好,还是害怕孤单、害怕失败,害怕让父母失望,害怕辜负与被辜负,还是被软弱蚕食。
新的一年,心里自然充满期许。我希望伊拉克人能想通了不再掐架,希望俄罗斯人能想通了不再搞什么暗杀,希望中国人想通了不再骂任志强,希望孔庆东想通了不再歌颂朝鲜,希望地震想通了绕开海底缆线而行,希望全世界的蟑螂都想通了去集体自杀,希望我爸豁然,我妈开朗,瓜瓜茁壮,果果成长,希望朋友们和网友们该找到工作的找到工作,该发财的发财,该有艳遇的有艳遇,该买房子的买房子――如果实在没有什么好消息,也希望你跳楼的时候正好楼下有一个席梦思。至于我自己,我希望2007年能够停止漂泊――如果不得不接着漂泊,希望能遇上有趣的旅人。希望自己能够更快乐――如果不得不焦虑,希望这焦虑能转化为生产力。希望能更聚精会神地做事――如果不得不分心,希望迷路的途中有意外惊喜。最重要的是,我希望自己在所有的希望落空之后,仍然能够保持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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