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星期一

角色的黄昏

终于,可怕的一幕发生了。那天我19岁的表妹到我家来玩。她穿球鞋、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上衣,跳街舞,唱那些我从来没听过的歌,崇拜周杰伦。我比她大11岁,作为一个表姐,我常常被她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指定去教育她、改造她。可是,就是她,也眨巴着眼睛跟我说:“我同学说你的小说写得好!”

天哪,便是我这个在石家庄郊区读一个大专文凭的表妹,也知道我在写小说么?也知道她这个看似威严的学习模范表姐,其实有那么多焦虑,有那么多阴暗面,有那么多文艺情绪,有那么多顾影自怜,我看着我表妹眨巴的大眼睛――套用小学作文里面的一句话――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我还怎么继续在她面前扮演那个“三个代表”的表姐呢我?

之后是我妈。那天我在北京,走在大街上,突然接到我妈的一个电话。

“鱼儿,我的同事说,在XX杂志上看到你的访谈,上面说你写了一本小说!是真的吗?……啊,是真的,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这个女儿啊,你怎么写了书都不跟我说,你也给一本给爸爸妈妈看看嘛……”

我站在地安门大街上,听着我妈的哀叹,急得都快哭了。完了,连他们都知道了。老妈啊老妈,不是我不想给你们看,而是我在你们面前,花了30年时间,苦心经营了一个傻呵呵、乖兮兮、甜蜜蜜的“女儿”形象,我实在不想毁了她。你为什么非要在这个形象上拉开一条口子,窥视里面那个惶恐焦虑敏感纤细的陌生人呢?

何况里面还有一些“儿童不宜”的情节呢,我实在无法想象我的父母读到我写的某些情节时作何感想。

然后接着是我堂妹,我妈的一个朋友……我真怕有一天连我的小脚奶奶都要打电话给我,操着家乡方言跟我说,那个王徽啊,真是作孽啊……

对于我的大部分网友读者来说,DP从一开始就是DP,所以对于向他们展示自己灰暗的一面,我并没有多少心理障碍。但是对我父母来说,我的角色首先是一个“单纯”的女儿。对我的表妹堂妹来说,我的角色首先是一个“学习标兵”姐姐。现在,半路突然冒出了一个DP,那么文艺,不害臊地把自己的病痛摊在别人面前,并且号称就是他们的女儿或者姐姐,这叫他们如何是好呢?而我,象一个行骗几十年的骗子,突然被拆穿,人证物证俱在,又叫我如何是好呢?

写小说是多么流氓的一件事啊。再纯洁的小说,都是一种自我暴露。

每个人的角色,就是他们的衣服,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而我现在,因为写小说,被扒光了衣服,赤身裸体地,站在他们的面前。


我在生活中基本是一个比较“得体”的人――对于我的每一个角色,女儿、姐姐、妹妹、姑姑、侄女、学生、助教、网络写手、网友、学者……分得丁是丁,卯是卯,一般都能扮演得恰如其分。倒不是我喜欢带面具,而是我尊重社会秩序嘛。一个社会的秩序,无非就是一个角色的序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师师生生,婆婆妈妈……你可以和自己的哥们姐们一起看黄片,但永远不可能和自己的父母。你可以嗲声嗲气地和男朋友说话,但永远不可能嗲声嗲气地做论文报告。一旦一个角色串入另一个角色当中,尤其这两个角色的跨度很大时,结局只能是整个世界的错愕。

我长期大跨度的精神分裂终于遭到了报应。

昨天在一个书店做一个小的talk,讲到一半,突然有个人悄悄地潜入观众席。我当时脑子就“轰”地炸开了――这不是,这不是我以前在清华某院的院领导XX吗?但是,因为我眼睛不好,看不大清楚,所以也不能完全肯定,只觉得每一个毛孔都在收缩,逃避那个人射过来的眼光。如果是他,这该是多么荒诞的景象啊――以前我们在一起时,谈论的可只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市场化方案”啊,现在,此时此刻,他的前同事,那个看上去那么乖巧的小女生,竟然用这么老成的语气,说着这样厌世的话:“爱这个事情吧,我觉得就跟大街上拣钱包似的,它可能发生,但它很少发生……”

心里只有一个声音:No. No. No. No。No。No。No。

到最后我也没搞清楚是不是他,因为会后我还没跑过去相认,他就消失了。估计不是吧,不然他应该也会跑来认我。又或者,人家都替我害臊。

我想我对码字这事真是够哥们的,为了它,我让自己经营了那么多年的角色们纷纷破产,血本无归。

崔建的新歌“蓝色骨头”里,有一句唱道:爸爸,我就是一个春天的花朵正好长在春天里,而我能唱的只是:爸爸,我就是一个春天的伪花朵正好长在伪春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