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9日星期六

恶心

一回来,就depressed。

什么也不想干,什么电话都不想接,什么人都不想见。脸都不想洗。一切都不make sense。

为那些自己内心并不需要的东西奋斗,奋斗个屁。

也许不能让我自己呆着。让我跟自己呆着,就像让我和一个虐待狂呆在一起。看着他踢我、打我、捶我、砸我、掐我,眼睁睁地看自己身上开始青一块,紫一块,痛到麻木为止。

或者,是和一场火灾在一起。看它把什么都烧干净,裸露出生命的荒原本质。

怎么可能make sense呢?电视里的一只澳洲野狗,为了一点食物,拼命地奔波,找啊找啊找啊找,受伤了,死在沙滩上。生命怎么可能make sense呢?把那个食物做大一点,做复杂一点,把那个奔波做得花哨一点,曲折一点,就make sense了吗?给恐惧衍生出来的那些东西取一些动听的名字,就make sense了吗?爱情。家庭。事业。教育。慈善。社会。不但不make sense,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恶心。

这么多的宝贝,“文明”,怎么就还压不住、挡不住我的那个邪念呢?为什么那个邪念这么强烈呢?我听见它象风铃一样在我窗前叮当作响。

而它的声音竟然是清脆的,而它的声音竟然是优雅的。

还有那么多狗屁不通的人,成天在教育你、指挥你、要挟你。这些你不在乎的人,说着那些你不在乎的话,还有他们手里那些你不在乎的东西,为什么要忍受呢?为什么要表演着垂涎呢?为什么不轻轻拨开他们,然后纵身一跳呢?

可还是有在乎。如果还有在乎,怎么可能自由呢?有一些责任,有一些爱,有一些义务,它就像你的眼睛、鼻子、嘴巴一样长在你身上,你怎么可能把它们挖掉呢?可是如果没有自由,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

最伤心的是,发现决心根本无法改变什么。你决心要快乐,决心要有“平常心”,决心要从容,决心要改过自新,决心要感恩,决心要看到瓶子里满的那一半,你每天都在下决心,下了30年的决心,但是最后你发现,决心管个屁用。对自己说,no matter what you have to swallow, take it as a lesson. Lesson,多么崇高的字眼,可还是让我恶心。

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服自己去享受强奸。

强奸它就是强奸啊,你会痛,会屈辱,会恐惧。

怎么能这样顽固不化呢?上帝对我多么溺爱,给那么多玩具,那么多金银财宝,可怎么还是挡不住我的那个邪念呢?

电影Before Sunset里面有一句话,说:人本来是什么样的,就是什么样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如果你本来是一个快乐的人,突然有一天遇上了车祸,醒来后发现自己成了残疾人,但是六个月后,你还是变回一个快乐的人。如果你是一个不快乐的人,突然有一天中奖了,平白无故天上掉下来一亿美元,但是六月后,你还是要变回一个不快乐的人。

不快乐的人。我多么厌倦自己。

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

对异乡的乡愁

我承认,到最后,其实我已经很想念纽约了。

我也不知道我想念的是什么,洁净明朗的空气?可以静下心来工作的状态?fossil蚊米闹同学这些朋友?纽约生机勃勃的街景?……还是,其实,我只是想一个人呆着而已。

我真是犯贱啊。一个人的时候,看到老头子下棋都恨不得跑过去凑热闹,可真热闹起来的时候,觉得人悬着,想要沉下去,沉到纯粹自言自语的地方,才算是脚跟着地。

或者我哪里都不想念,只是想要逃离。

甚至想着要卖掉我的电视,拔掉我家的网线,跟世界保持最少的接触,就读一读诗歌、历史什么的。

中国是多么狠的一记重拳啊,打得我眼冒金星之后,只想坐在地上喘气。

那天我跟小昭互相打听,“如果可以自由选择,愿意出生在哪里”,我说美国,她说北欧,然后我又补充道,“可是你不可能假装你不是自己去进行选择的。我只能是我,那个只能是我的我,还是会选择中国。”

在JFK回哥大的路上,我心想,要有片湖就好了,结果眼前就出现了一个湖。

要下一场雨就好了,我得寸进尺地想,结果睡一觉起来,发现窗外的地都湿了。

我想纽约还是挺疼我的。

上飞机前,我爸给我电话,突然跟我说了一番“政治正确”的话,让我要“爱国”、不要参加“反华”的活动,说话写文章要注意云云……我当然没有参加什么“反华”的活动,不过写文章好像是有点“出格”的地方,是不是我爸听说或者读到什么了呢?

我不知道怎么说,只是恩恩啊啊着,想着大洋此岸也好,彼岸也好,自己真的无家可归了。

我党,我国、我爸,我妈,仿佛汇集成一只粘乎乎、暖烘烘的手,握着我,温柔地腐蚀我。虽然是温柔地,但是是在腐蚀。我看到自己在这只手里,变成软绵绵的一滩泥,再变成一堆水,从它的指缝间流走。

我宁可没有故乡。故乡这个概念对我来说是个负担。

飞机上的电影,大多非常难看。有一部里面两个女主角,一个叫王小路,一个叫王小晴。这个电影烂到让我恨不得跳起来砸了电影屏幕的地步。“甲方乙方”还行,至少开头不错,后面,就像个春晚小品了。艺术家多可怜啊,前有政府,后有市场,为了票房,只能糟蹋自己。这个,倒是世界各国,大家彼此彼此。

刚才睡了一觉,还没有睡够。

我的房间在四楼,刚好看到窗外槐树的树冠。一个多月前走的时候,它们还是吞吞吐吐地绿着,现在,彻底撒开了,唧唧喳喳地,填了一窗户。这点“春色”,喜气洋洋,几乎可以抵消“中国”、“美国”这样庞大的概念给我带来的折磨和忧伤。我想我最想念纽约的,其实也就是这个窗口了。我能想念而不显得自作多情的,也只是这个窗口了。

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

求婚

中国人好像不怎么求婚。两个人看顺眼了,然后在某天晚上,一家吃三鲜面的铺子里,男的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小不点们。

外国人不这样。外国人为了求婚这个事处心积虑。“Propose”这个瞬间的重要性,相当于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神六上天”。万众瞩目当中,神六冉冉地上天,观众掌声雷动,宇航员热泪盈眶。各家媒体,不,在求婚这个事情中,是三亲六戚,奔走相告。党中央,我是说,双方父母,欢欣鼓舞。

在洋鬼子的求婚仪式当中,最重要的道具,当然就是钻戒了。这个钻戒,要求是真的钻石戒指,最好是tiffany牌的。据说它的价格,得是这个男人月工资的三倍。其实几个月的工资事小,重要的得让那个男人心疼。基本的原理大约是,让这个男人花钱花得心疼了,他才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一个钻戒象一盒巧克力那么便宜,难保他不见个人就求个婚、哪天嘴馋了顺便求个婚什么的。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钻戒代表我的心……”

光有钻戒还是不够的,还得浪漫。吃三鲜面时候,从左边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钻戒,说:“老板,胡椒在哪儿?!……对了,小玉,嫁给我吧,这块金刚石,你拿着,三个月的工资呢!”这可不行。别听那流行歌曲瞎唱,什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纯粹瞎扯淡。结婚过五年,看彼此都跟看家具没区别了,还浪漫呢。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花好月圆时的那一分诗意。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帐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的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靠这点回忆,再往记忆里添点油加点醋,没准能多撑个20年呢。

为了满足广大女孩的浪漫需求,男人为了求婚的时机和场合绞尽脑汁。我的朋友里有一对,在金门大桥上,男的给女的单膝跪下求婚。这样的“公开场合求婚法”,好处当然是举世瞩目,盛况空前。就我的那对朋友来说,据说当时桥底下人们一看见有人单膝跪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立刻都停下来起哄鼓掌。坏处,当然就是这样的求婚,看上去有点象绑架。善良的女生们,多半不忍心当着众人的面,让男人下不了台。于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说好吧好吧,你起来再说吧。结果这一再说,等了几十年,就没下文了。这一点,讲Johnny Cash的电影Walk the Line里面,有生动的演示,更别说我那位在金门大桥上的朋友了。不答应?不答应把你从桥上扔下去。这已经是赤裸裸的绑架了。

更多的人,在求婚场合问题上,选择温馨地“私了”。比如,吃甜点吃着吃着,突然吃出了一颗钻戒。又比如两人爬山爬到山顶,极目四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掏腰包,于是男人突然掏出一颗钻戒,深情的说“小玉,嫁给我吧……”。这种“温馨私了”的求婚方式,好处当然是给女生压力较小,她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选择拿起钻戒就飞速逃离现场,反正不一定非要说 “yes”了。坏处就是不够耸人听闻,效果不够震撼,有可能若干年后,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就走火入魔、嫁给孩子他爸的。

要说我自己。我虽然已年过30,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钻戒说“嫁给我吧”。我等啊等啊等啊等,等得三鲜面铺子都关门了。不过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我从小对求婚场景的幻想里面,从来就没有钻戒这种东西。就一个帅哥,和我。我们都才华横溢桀骜不逊武功盖世,所以我们彼此爱之入骨,又由于我们都刚愎自用顽固不化惟我独尊,所以我们又对彼此恨之入骨。由于这种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悖论,我们今天爱得脑肝涂地,明天又恨得鸡飞蛋打。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场翻天覆地的大争吵当中,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说,嫁给我吧。
我对这个幻想是如此钟情,以至于都忘了在其中插入一个他掏出一颗三克拉大戒指的情节,可见女人一激动,就变得愚蠢。后来,我想,愚蠢也好,聪明也好,反正不过是幻想。如今我30了,不再充满幻想。什么金门大桥,什么温馨山顶,什么风雨交加,甚至什么三个月工资的钻戒,所需要发生的全部,不过是一个男人,我,和一家三鲜面馆子。他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我的,我们的,小不点们。

2006年4月17日星期一

我妈

我妈精力极其旺盛。仅仅当我妈太可惜了,她应该去当总理。

我在这个屋看书,她在客厅大声唱歌。唱的全是新歌,“感恩的心”,“解脱”。她一个人,下午,在客厅里,声情并茂地唱歌。

过了一会儿,她跑过来,勒令我下网,让我去踢毽子。说是怕我刚做手术的眼睛受不了电脑,但是我知道她真实的目的,是篡夺我的电脑,因为她也想玩游戏。

毽子是她买的。她没事的时候就在家踢毽子。我现在每天下午踢一会儿毽子。虽然每次只踢十来分钟,我进步却很快。三天前只能一次踢1、2个,现在可以连着踢10个。我妈更厉害,她可以左脚右脚换着踢。可是今天下午,我只踢了十个,毽子啪地散了。

我报告了我妈。我妈急了,这可怎么办?你的脚太厉害了!

那能怎么办?我心里窃喜,还惦记着我没打完的游戏呢。于是回到电脑边打游戏。打着打着,眼睛的余光扫见我妈,站在桌前咔咔咔地剪东西。我说你在干嘛?她说我在做毽子。

我抬头一看,伊正把一张白纸剪成须须,背着光,非常认真,嘴里一直嘟囔,太硬了,这种纸太硬了…… 过了一会儿,她愣是做成了一个毽子。我踢了踢,还行。不如买得好,但还是能踢起来。我回到到客厅踢毽子,踢得气喘吁吁。过了一会儿,我妈过来了。“让我踢会儿”,她眼巴巴地说。

我让给她。她拿起毽子一看,已经破了!又被你踢破了!不行不行,这种纸不行!她勉强踢了两下,恋恋不舍地把毽子扔到了垃圾桶里。

没有了运动项目,她就在屋里踱来踱去,并挥舞着两只高举的手。我问她在干嘛,她说,这也是一种运动,人老了,身体往下坠,所以要经常举举手,把身体往上提,我有时候走在路上,快步走,就举起胳膊挥舞。我说,那路上的人没准觉得你神经病呢。她不屑地笑道:神经病?人家跟我学还来不及呢!

晚上,我妈做了酸菜鱼给我吃,她边吃边说,做得真好吃,我做的东西,真好吃。

确实挺好吃的倒是。

饭后,我们出门散步。在院子里,她又开始边走边挥舞胳膊。我反正也见怪不怪了。

报纸上说了,她说,人老了,最多会缩十几厘米,所以一定要提升,运动,保持挺拔的姿态。她还说,以前老家里的旧家具,要扔掉,你爸不肯,你爸这个人,就是舍不得扔东西,那种送给别人别人都不会要的东西,我都不知道他留着干嘛!你爸那个人!她又说,现在瓜瓜新词可多了,你知道他昨天跟我说什么,他跟我说,奶奶,你把你的意思总结一下吧!总结!连“总结”都会说了!后来,她说累了。这个54岁的新新人类,终于放下胳膊,叹了一口气,坚定地说,明天,一定要去买一个新毽子。

2006年4月12日星期三

1。我。

哈佛一不留神竟然给了我postdoc offer。虽然我为明年的饭碗问题得到了解决而欢欣鼓舞,但对哈佛本身,我并没有什么迷信,觉得它的光环,不过就是平庸当中最辉煌的一种而已。

但是我家里人就不一样了。在确认我所说的“哈佛”的确就是传说中的“哈佛”之后,他们普遍迸发出一股范进中举般的巨大热情。我爸跑到书店买了一堆关于哈佛的书籍和DVD,以至于他现在连哈佛那个著名铜像上有几个语法错误都已经知道了。我妈则热切向她所有认识的人发布这个消息,就是饭店的服务员小姐,在人家把我们送往电梯的路上,她都要迫不及待地告诉人家,她的女儿要去哈佛了。我一个堂哥,甚至发来了“贺电”,“贺电”里恭喜我成为了哈佛的“博导”。而我的四叔叔,从江西老家打电话过来,虽经我百般劝阻,却不能动摇他要在县电视台为我点一首歌表示祝贺的决心。

闹同学说得对,中国人只知道两个国外的大学:哈佛与非哈佛。当年我上哥大的时候,虽然好歹也是一个Ivy League,但是谁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激动。虽然我爸在做了适度的调研之后,认定哥大还是一个不错的学校,但是他在亲朋好友之中炒作“常青腾”这个概念的努力非常失败,直到N年前,我的小姨父还是非常担忧地询问我:哥伦比亚大学是在哥伦比亚吗?

家里人的热情虽然是一片好意,我却开始忧心忡忡。原因是,虽然哈佛给我这个offer,但这个offer的前提是我必须在秋季之前成功答辩论文。现在,我开始担忧自己是否能够把论文改得让我的两个导师点头称是。我的两个导师中,导师B一直对我的论文比较肯定,但是导师A一直有种种非议。以我一直比较忧心忡忡的个性,现在每天早上起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导师A有可能不让我通过论文。然后我就去不了哈佛。然后我就成了全世界的人的笑柄。然后我爸爸妈妈就在我四叔叔、堂哥、饭店服务员小姐面前抬不起头来。

2。我爸

我爸总是在劝我,毕业以后要回国。他特别怕我在美国找个老外,然后就不回来了。

昨天我爸我妈我坐在一起聊天,我爸说,以后你哥肯定是要带着孩子去北京的,你又不回来,我们老两口啊,要空巢了。

去去去,什么空巢,我妈反对道,现在的孩子,还指望得上吗?我都想好了,以后等我们老得不行了,就住敬老院去,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有各种活动的,孩子们是指望不上的!

我爸不说话了。

晚上,我爸溜达到我房间,转悠了一圈,突然语重心长地说:千万不要找老外啊!你看那些涉外婚姻,有一个幸福的吗?你看那个韦唯,三个孩子都出来了,还不是要离婚?你听见没有?你可不要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啊!

3。瓜瓜

果果还不到三岁,但是他妈妈为了锻炼他,愣是把他送到幼儿园去了。

于是他在幼儿园里号啕大哭。别的小朋友都在吃饭,他一个人站在墙角边哭。手里还拽着他的小书包,随时准备离开。

我妈决定让已经上幼儿园一年的瓜瓜教育果果。

“瓜瓜,你告诉果果,要上幼儿园,好吗?”

瓜瓜不理,自己抓着他的玩具飞机,在房间里窜来窜去,嘴里大喊大叫。

“瓜瓜,你告诉果果要跟大家一起玩,大家吃饭他也吃饭,好吗?”

瓜瓜还是抓着他的飞机跑来跑去。

“瓜瓜,你去年上幼儿园哭了吗?”

“哭了。”瓜瓜停下来,扬起他小帅哥的脸。

“你为什么哭啊?”

“因为我怕。”

“你怕什么?你是怕幼儿园的老师吗?”

“不是,我是怕我妈妈再也不来接我了。”

2006年4月11日星期二

老头子

那天在北京某书店做talk的时候,我胡说八道来着,我说:很多年轻写手都是靠青春期的荷尔蒙写作,我不靠它。我从小体内有个老头子,他很焦虑,我靠他的焦虑写东西。

后来有人问,你说的老头子指的是什么啊?

我哪知道是什么啊,我本来就是胡说八道来着,只好接着胡说八道。我说,他吧,他是我体内的局外人,跟我保持着距离,等着一切情绪沉淀下来以后来拣垃圾。

那天有一个听众。他站起来问问题,他说,不知道你们留学生的安全情况怎么样,去年,有7、80个留学生被杀害了,这事你知道吗?有一个叫XX的,他爸爸是XXX,是以前国民党的高级将领,国民党很厉害的,它跑到美国去抓共产党,它很厉害的……

我说我没听说,我也不觉得留学生的安全存在严重问题。但是过一会儿,他又站了起来,他说:美国的留学生安全问题,很严重的,还有北大,北大去年有3、4百个学生被绑架了,失踪了,问题很严重啊……

他一直在喋喋不休的说,全场哗然。主持人把话筒给拿了回来。

被迫害妄想狂。一个地地道道的被迫害妄想狂。

后来散会的时候。另一个听众走过来跟我说话,我们正聊着天,那个被迫害妄想狂走过来跟我说话,但是我没理他。情形是这样的,我跟那个听众热烈的讨论着文学当中的隐喻,而那个妄想狂站在我们身边、大声地、愤怒地、慷慨激昂地论证去年美国真的有7、80个留学生给杀害了,北大有3、400个学生给绑架了。

……真的!这绝对是真的,国民党很厉害的!……3、400个人被绑架了,失踪了!国家调查了吗?没有,3、400个人……国民党的特务很厉害的……我隐隐约约听见他的痛诉。

后来大约实在觉得无趣了,自己走了。而我还在和那个听众探讨文学的隐喻。

晚上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突然想起那个妄想狂。突然对自己很失望。

为什么我没有转过身去倾听这个被迫害妄想狂的痛诉呢?为什么我没有去听他说话呢?我关心什么狗屁文学隐喻吗?我多么想了解,在那个人的心里,那个宇宙里,无数星系的漩涡里,为什么会认定3、400人被绑架、7、80人被杀害?我不是号称体内有个与自己保持距离的老头子吗?为什么没有和那个智力势利主义者的自己保持距离?

我为什么没有去直视他的眼睛?

今天坐在车里,快到一个路口时,堵了。司机嘀嘀咕咕:怎么会堵成这样呢?怎么会堵成这样呢?这条路上从来不会堵成这样的,是不是出事了前面?

磨磨蹭蹭终于开到了“前面”,司机大喊:就是出事了,你看!

我按下左边的车窗,看见路的两边站满了人,警车停在一边,警车和人群的当中,有一个躺在地上的少年,大约15、6岁,农村孩子的打扮,头部鲜血淋漓,静静地躺在那里。

怎么不送医院呢?司机说。

肯定是死了,我说,流了那么多血。

我的车缓缓地开了过去。

除了5岁那年看见我六叔叔的尸体,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看见一个尸体。而我并不悲哀。甚至也不惊诧。那是一个生命,刚刚消亡的生命,才15、6岁,他爸爸妈妈肯定伤心至极。那么多血。也许身体还是热的。而我不能够悲哀起来。我想象自己是那个少年,躺在地上,睁着空空的眼睛,仰望天空,周围的高楼、人群、车流趴在我的上方,竟然也不恐惧。

司机开了车里的音乐,是一首老歌“蝶儿蝶儿满天飞”。蝴蝶恋花美,花却随春去春回。与君双双飞,你却只能留一夜……她唱,我也唱。

于是,在那个尸体的前方二百米处,我和那个女司机一起百无聊赖地哼歌。蝴蝶为花醉,花却随风魂散飞。我心慢慢给,你却将爱当宿醉。

能够这样坦然地接受死亡,这实在是让我措手不及的一件事。我想我真是对自己存在着诸多的误解,对体内的那个老头子一样存在着误解。他焦虑吗?他是远远地看着的,但是他真的焦虑吗?他看见了死亡,但是他用同样的眼神看这个城市的其他角落里发生的一切:刚刚被印刷出来的晚报,泛着淡淡的墨香。一个小孩在买烤红薯,眼巴巴地看师傅翘起的秤,悄悄咽了一口口水。一个郊区来的妇女在药店门口排长长的队。一只流浪猫在“草原之夜”餐馆的后门处啃一块骨头。我把车窗重新摇了上来。

2006年4月10日星期一

角色的黄昏

终于,可怕的一幕发生了。那天我19岁的表妹到我家来玩。她穿球鞋、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上衣,跳街舞,唱那些我从来没听过的歌,崇拜周杰伦。我比她大11岁,作为一个表姐,我常常被她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指定去教育她、改造她。可是,就是她,也眨巴着眼睛跟我说:“我同学说你的小说写得好!”

天哪,便是我这个在石家庄郊区读一个大专文凭的表妹,也知道我在写小说么?也知道她这个看似威严的学习模范表姐,其实有那么多焦虑,有那么多阴暗面,有那么多文艺情绪,有那么多顾影自怜,我看着我表妹眨巴的大眼睛――套用小学作文里面的一句话――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我还怎么继续在她面前扮演那个“三个代表”的表姐呢我?

之后是我妈。那天我在北京,走在大街上,突然接到我妈的一个电话。

“鱼儿,我的同事说,在XX杂志上看到你的访谈,上面说你写了一本小说!是真的吗?……啊,是真的,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这个女儿啊,你怎么写了书都不跟我说,你也给一本给爸爸妈妈看看嘛……”

我站在地安门大街上,听着我妈的哀叹,急得都快哭了。完了,连他们都知道了。老妈啊老妈,不是我不想给你们看,而是我在你们面前,花了30年时间,苦心经营了一个傻呵呵、乖兮兮、甜蜜蜜的“女儿”形象,我实在不想毁了她。你为什么非要在这个形象上拉开一条口子,窥视里面那个惶恐焦虑敏感纤细的陌生人呢?

何况里面还有一些“儿童不宜”的情节呢,我实在无法想象我的父母读到我写的某些情节时作何感想。

然后接着是我堂妹,我妈的一个朋友……我真怕有一天连我的小脚奶奶都要打电话给我,操着家乡方言跟我说,那个王徽啊,真是作孽啊……

对于我的大部分网友读者来说,DP从一开始就是DP,所以对于向他们展示自己灰暗的一面,我并没有多少心理障碍。但是对我父母来说,我的角色首先是一个“单纯”的女儿。对我的表妹堂妹来说,我的角色首先是一个“学习标兵”姐姐。现在,半路突然冒出了一个DP,那么文艺,不害臊地把自己的病痛摊在别人面前,并且号称就是他们的女儿或者姐姐,这叫他们如何是好呢?而我,象一个行骗几十年的骗子,突然被拆穿,人证物证俱在,又叫我如何是好呢?

写小说是多么流氓的一件事啊。再纯洁的小说,都是一种自我暴露。

每个人的角色,就是他们的衣服,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而我现在,因为写小说,被扒光了衣服,赤身裸体地,站在他们的面前。


我在生活中基本是一个比较“得体”的人――对于我的每一个角色,女儿、姐姐、妹妹、姑姑、侄女、学生、助教、网络写手、网友、学者……分得丁是丁,卯是卯,一般都能扮演得恰如其分。倒不是我喜欢带面具,而是我尊重社会秩序嘛。一个社会的秩序,无非就是一个角色的序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师师生生,婆婆妈妈……你可以和自己的哥们姐们一起看黄片,但永远不可能和自己的父母。你可以嗲声嗲气地和男朋友说话,但永远不可能嗲声嗲气地做论文报告。一旦一个角色串入另一个角色当中,尤其这两个角色的跨度很大时,结局只能是整个世界的错愕。

我长期大跨度的精神分裂终于遭到了报应。

昨天在一个书店做一个小的talk,讲到一半,突然有个人悄悄地潜入观众席。我当时脑子就“轰”地炸开了――这不是,这不是我以前在清华某院的院领导XX吗?但是,因为我眼睛不好,看不大清楚,所以也不能完全肯定,只觉得每一个毛孔都在收缩,逃避那个人射过来的眼光。如果是他,这该是多么荒诞的景象啊――以前我们在一起时,谈论的可只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市场化方案”啊,现在,此时此刻,他的前同事,那个看上去那么乖巧的小女生,竟然用这么老成的语气,说着这样厌世的话:“爱这个事情吧,我觉得就跟大街上拣钱包似的,它可能发生,但它很少发生……”

心里只有一个声音:No. No. No. No。No。No。No。

到最后我也没搞清楚是不是他,因为会后我还没跑过去相认,他就消失了。估计不是吧,不然他应该也会跑来认我。又或者,人家都替我害臊。

我想我对码字这事真是够哥们的,为了它,我让自己经营了那么多年的角色们纷纷破产,血本无归。

崔建的新歌“蓝色骨头”里,有一句唱道:爸爸,我就是一个春天的花朵正好长在春天里,而我能唱的只是:爸爸,我就是一个春天的伪花朵正好长在伪春天里。

2006年4月5日星期三

Intimacy

那天跟佟佟穿梭在广州琳琅满目的小店之间,她问,以后你是要回来,还是要留在美国呢?

还是回国吧,我说,美国呢,其实我很喜欢的,它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我都喜欢,但是大环境再好,你找不到自己的小圈子,尤其象我这样的学文科的、码字的、关心时政的、文艺的,呆在美国,实在是突兀,跟美国人永远隔着一个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在中国人当中也很异类的。

挤在小摊小贩之间,突然觉得找到了回国理由的最好表述方式:美国的大环境再好,没有自己的小圈子。

因为接下来几天见到的朋友,都问我以后回不回国,于是我这几天一直很祥林嫂地重复这个观点。

那天晚上,和佟佟、小麦坐在广州一个酒吧聊天。我知道她俩是很要好的,经常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八卦,因为她们都是“处境比较象的人”:做时尚杂志;已婚但是风姿卓约;热爱码字;对女人话题永远津津乐道……谈话期间,小麦一会儿给A电话,一会儿给B电话,问她们要不要也一块儿出来喝东西,听那亲昵的语气,肯定也都是她们的“圈内人士”。仿佛还嫌对我的打击不够沉重似的,她们的言语之间,不断谈及似乎是她们的“圈子扩大委员会”成员,诸如什么绿妖啊、丛虫啊、小羊啊、木子啊。

有一堆心意相通的朋友,注意,我说的是心意相通啊,随便一声吆喝,哗哗冒出一堆,七嘴八舌,互相吹捧,互相攻击,然后鸟兽散。对于佟佟和小麦来说,大约是生活里的自然场景,却不知道,她们聚会的那些个酒吧餐馆的玻璃窗外,有我这样眼巴巴的小孩,咽着口水、踮着脚尖看她们的唧唧喳喳。

总觉得人生应当惬意,而惬意的标准,就是三五知己,谈笑风生。20万的年薪但是孤孤单单地生活在美国,或者2万年薪生活在北京却有知心朋友,如果让我选择,多半会选择后者。

后来跟小昭说起这个观点,她似乎很不屑。你为什么需要一个圈子呢?她问。我需要精神上的intimacy呀,我答。哎呀,圈子不圈子的,有什么用呢?你看看北京某某文学圈子,很龌龊的,就是成天相互吹捧,相互抚摸而已,她说。

说的也是。仔细想想,有一个小圈子,固然可以互相取暖,但是结果往往是大家集体“坐井观天”,越暖和也就越觉得井口那块天空就是整个世界。那天我和佟佟、小麦其实也说到了这一点,圈子圈得太紧了,说什么、写什么都不自由,总觉得“圈委会”的成员在虎视耽耽地审查你的言谈举止,无形中温暖也成了另一种压迫。再想到80年代后作家韩寒的名言“什么圈都是花圈”,更觉得自己想要一个小圈子的想法很老土。

可是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他们都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比如小昭吧,有两个那么知心的姐姐(及姐夫),有“五个可以在郁闷时随时打电话的朋友”,还有那么多敦厚温柔的同事以及姐姐的同事,那么多层圈子包围着她,她当然体会不到整个世界与她脱节的恐慌了。孤单也许会让一个人更诚实,摆脱讨好任何人的压力,但是孤单也让一个人无力,因为缺乏“同类”的响应,个体的认知总是处于一种脆弱的状态。

那么我到底是要追求“集体的温暖”呢,还是逃避“集体的压力”呢?

50年代有一个心理学家叫Asch(好像是),他做过一个简单的心理实验:把一组人――比如八个吧――放在一起,其中有七个是串通好的,只有一个是真正的实验品。Asch拿出两段一模一样长的绳子,让这八个人比较它们的长短。前面那七个人――因为串通好了――异口同声地说一段比另一段长,第八个人在目睹了这一切之后,虽然有疑虑,往往都会也判断其中一段比另一段长。 这是一个著名的 “group pressure”的心理实验(后来有学者在分析中国的“思想改造”时,还用到了这个理论):一个集体如何通过其“集体性”来损害个体的认知能力。从这个角度说,“集体”是一个权力机制。

但是另一方面,同样是Asch的实验――他做了一个小的技术处理:他让那七个人里面的一个改口,坚称那两条线一模一样长,然后轮到第八个人时,这时这个人认定两条线一摸一样长的概率明显提高,越多的人改口,第八个人做出正确判断的概率越高。从这个角度来说,“集体”――也就是第八个人和改口的那个人组成的集体――又是有效的“叛逆”机制。也就是说,小集体是反抗大集体的有效手段――这不是从组织上来说,而是从认知能力上来说。

这似乎就让我很为难了。一个小圈子,对外――无论对专权的政府、还是犬儒的社会――都是一个有效的抵御堡垒。圈子再小,只要其中有solidarity,就算不采取任何组织行动,在维系认知能力上,至少有益。这是“圈子”的“进步性”。(想象被6个民族主义者包围的两个自由主义者,或者相反)。但是另一方面,在小圈子的内部,它有可能通过长期演化出来的一些“文化共识”来压迫圈子内部的成员,它会用它的集体性来长期维系一个明显的错觉。想象一个长期浸泡在“下半身写作”圈子里的写作者,就算有疑虑和厌倦,估计也不敢轻易改走“上半身写作”的路线,或者一个诗人圈子里的成员,估计也轻易不敢说自己其实想“从政”。

萨特曾经写过剧本“禁闭”,里面有一句名言“他人即地狱”,但这只是就“圈子”的内部压迫性而言,所以只是局部的真理。他人也可以是天堂,当你与他人联合以来反抗更大的“地狱”时。

人是多么贪婪的动物啊,又想要freedom又想要identity,又想要independence又想要intimacy。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呢?小昭一直劝我不要回国,大约是羡慕国外的自由――不但是政治上的,而且是精神上的。而我一直劝她不要出国,却是因为渴望国内的温暖,渴望一批可以坚定不移地和你一起错到底、疯到底、傻到底、不可理喻到底的哥们姐们。

小时候,我有一个奇特的恐惧,总是担心有一天我被装进一个太空飞船里,然后被扔进太空里。“扔进太空里之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不停地追问我哥,“我会立刻死吗?是窒息死还是冷死?还是爆炸死?会不会风干?眼睛会不会鼓出来?头发呢?太空是黑漆漆的,还是也有光?”我哥其实也不懂,他非常不耐烦地说:“你会变成一块太空石头,跟其他那些石头一样,绕着随便一颗星球转。” 这么多年过去了,一想起他说的这话,我还是感到无比恐惧,无比伤心。我不知道自己受了什么刺激,为什么这么需要intimacy,从对地球的intimacy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