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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一万零一年

1.

对那年夏天,确实没有多少悲情感。一是因为当时年纪小,只有13岁,但更主要的是因为我对一切“群众运动”有天然的隔阂感。总觉得那年夏天的学生和66年夏天的学生是同一批人,不过是赶上的“班车”不同而已。

2.

但仍需纪念。因为那个数字已经成了一个符号,和自由、热忱、理想主义等人之为人的品质联系在一起。今天的中国,离自由、热忱、理想主义比20年前更遥远。重温那个数字,就等于一个民族重访那个可能的自己。

3.

上周末在朋友家聊天,说到中国的犬儒主义。

“The saddest part is not they don’t care, because I can understand the indifference, short-sightedness and the complete devotion to private life. The saddest part is that they hate people who care.”

这里说的“they”不是指“他们”,是指已经发了的、正在发起来的、梦想要发的、也许永远不会发但孜孜不倦追求发起来的,“你们”。

“你们”常说的话包括: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这肯定又是民晕分子在造谣。”
“上海比纽约还要高楼还要多!”
“你以为美国真的很自由啊。”
“为什么你总盯着中国的阴暗面!”

关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句话,我一直没明白是什么意思。是说鲁迅当年不应该写那些文章,而应该当个农民老老实实种地吗?是说看到电视上的人大代表们在大会上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便感到由衷欣慰,因为他们一点也不“空谈”所以真的很“兴邦”吗? 发两句议论怎么就“误国”了呢? 耽误了国家上哪趟车去哪个站一共耽误了多少分钟呢,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有多少呢?

4.

据说那一年之后之所以需要高压,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据《瞭望》报道,中国06年“群体性事件”数量为9万件。也就是平均每天246起。

嗯,真稳定,一天只有246起。

哪像台湾,那么乱,每天立法院的人都在吵架,有时候还打架。我们多稳定,一天只有246起群体性事件。而且一天246起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下,报纸上、电视上还只有两个飘逸的大字:和谐。

一直不明白那些笑话台湾民主的人其优越感从何而来。人家把一个发霉的包子放在桌上,我们把十个发霉的包子藏在桌子底下,所以我们家比他们家更干净,于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就证毕了是吗。

5.

当然“你们”是看不到的,你们坐在北京上海“比曼哈顿还密集”的写字楼里或直接坐在曼哈顿的写字楼里,窗明几净的实验室里,热气腾腾的餐馆里,或者某酒店的“水疗室”里,新闻联播前,怎么会看到这每天246起“群体性事件”呢?既然你们没有亲眼看到,它不是反华媒体的谣言又是什么呢?那些信谣传谣的民晕分子们不是在“空谈误国”又是在干什么呢?竟然还有人为这些人提供法律援助、经济援助、要“不顾当地政府的劝阻”采访他们报道他们?说,拿了美国主子多少钱!

真的,The saddest part is not you don’t care. It’s that you hate people who care.

我因此怀念那年夏天,那个空气中充满自由、热忱和理想主义的夏天。

6.

扔鞋那天我去听了演讲。演讲结束之后走出演讲厅,看到门口两堆人,确切地说一大堆人和一小堆人。一大堆,是“热烈欢迎”的中国学生,几十个。一小堆,是前去抗议的某功人员,三五个。

几十个那堆朝气蓬勃,说说笑笑,有人高喊:“他们不走,我们也不走”!

三五个那堆,面无表情,年龄不等,看上去像中国大街上的民工,没准还真是雇来的民工。

那天刚下过大雪,又或者还在下雪,记不清了。我猜着雪地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走着走着,开始泪眼朦胧,因为被那三五个人的脸和脸上的辛酸震动,因为这些或者因为迫害而流落至此或者因为贫穷而寒风中驻足的人,也可以被叫做“同胞”。

然后身后传来那一大堆人欢快的齐声口号:“祖国万岁!统一万岁!”

你说,这些孩子,这些青春靓丽的孩子,如果早生20年,站在当年那个广场上,他们又会喊些什么呢?

7.

曾经看过柴静mm做的一期《新闻调查》节目,采访的是一个河北监狱的杀夫女囚犯们。女囚们似乎都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长期承受野蛮的家庭暴力,找当地干部,干部不管,找派出所,派出所不管,找妇联,妇联也不管,最后这些女性忍无可忍,杀了老公。

看了这个节目,我就琢磨,不是说天朝“治理能力”很高吗,“治理能力”都跑到哪儿去了呢?

后来看了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就知道“治理能力”都跑哪儿去了。

我想说的是,这个纪念对于我,不是关于过去,关于清算,关于复仇。它是关于现在,关于未来,关于救赎。如果一个国家纳税人的钱不是用于帮助被欺辱的弱者,而用于雇佣打手殴打记者,它还有未来吗?它的未来是你所想要的吗?你真的仅仅因为到处插满了摩天大楼,就为这个国家感到骄傲吗?你真的会仅仅因为一个贵妇开宝马和拎LV,就会发自内心地尊重她吗?

8.

上面两个故事告诉我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纵使有960万平方公里,16亿人,长江长城,黄山黄河,他们可以随时定位到你,跟踪你,骚扰你。结论当然是,您是老大,别人都不是您的对手。

但,雨果说过:There is nothing more powerful than an idea whose time has come.

让我们大声念一遍:There is nothing more powerful than an idea whose time has come.

9.



















“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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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

新闻二则和专栏一篇

1. 巴东县野三关镇官员殴打采访邓玉娇案的记者

2.湖北省宣、国新办严控“邓玉娇”案报道

其中一段话:而国新办网络局则给各大新闻网站发出通知,对该案报道网络转载进行限制。他们要求,“邓玉娇案的报道,网站要尽快降温。”他们要求,“相关专题和稿件,不放首页和新闻中心要闻区”,“作为一般新闻淡化处理。”同时,要“严格规范新闻来源,不转发规定范围外的稿件”。据记者了解,此前,国新办曾多次要求,对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不得作为新闻转载。

面对这样的新闻,人们自可以对“国新办”气愤填膺,但“他们要求”只是一个巴掌而已,另一个巴掌还是“我们照办”。下面这篇专栏,献给“各大网站”网评员、网络巡警、网站管理人员和各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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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们就没有他们

新周刊专栏


又把《他人的生活》看了一遍,记忆中这是唯一一个我主动看第二遍的电影。重新看一遍的原因很简单:看第一遍时太囫囵吞枣了,没留心一个关键问题——那个“坏人”是怎么变成“好人”的。确切地说,我很想知道一个腐朽大厦的倒塌,是从哪个裂缝开始的。

《他人的生活》情节已经众所周知:1984年,东德秘密警察Wiesler被派去监听一个剧作家Georg,结果他不但没按计划搜集该作家的反动言行,反而被他和女友的爱情和勇气所打动,最后背叛组织暗中救助了他。

带着清晰的问题意识再看第二遍,我遗憾地发现,导演其实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坏人”并没有“变好”,他简直从来就是好的。电影开始不久,在其上司Crubitz表示要通过监听搞倒某政敌时,他就问:“难道这就是我们当初为什么加入组织?”一个竟然追问为什么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好的秘密警察。在听Georg弹贝多芬时,他竟被感动得泪流满面。一个追问为什么的人,以及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所以该片最大的问题似乎并不是“坏人”怎么变成“好人”,而是“好人”怎么能允许自己做那么多年的“坏事”。Wiesler在成为片中的英雄之前,做了20年的秘密警察劳模。如果他可以劳模20年而不羞愧,那么他应该也可以这样劳模下去;如果他会那么轻易被监听对象所打动,那么他也不可能这样劳模20年。

电影里真正的“坏人”似乎只有两个,一个是部长Hempf;另一个是警察头子Crubitz。区区二人可以对这么多人的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原因就在于“他们”把“你们”也变成了“他们”。他们以保卫国家的名义吸纳了无数秘密警察,他们发展艺术家中的内奸,他们逼迫Christa告密,他们让Georg们保持沉默……如果没有“你们”,“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群小丑而已。

但“你们”又是谁呢?“你们”可能周末带孩子去父母家尽享天伦之乐,“你们”路上看到车祸可能会打911帮助呼救,“你们”可能看到电视剧里坏人欺负好人时气愤填膺,然而你们在做着这一切的同时,也会象Wiesler那样爬到别人的楼顶阁楼上——当然不仅仅阁楼,还有胡佳陈光诚邓玉娇等人家门口以及报纸杂志和“各大网站”的字里行间——说:看,这个混蛋,竟然拿民主德国的自杀率来做文章,把他给抓起来!

“他们的信念是什么?”有一次我试图和一个朋友讨论这个问题:“他们怎么说服自己,一个人把一件事情诚实地说出来,就应该被‘抓起来’?”真的,他们是怎么说服自己的?这事首先令人困惑,其次才令人沮丧。他们怎么能够在窃听骚扰跟踪袭击迫害诚实正直的人之后,一转身,对自己的孩子说:孩子,你要做一个好人。

那个朋友说:“不需要信念,就是个趋利避害的本能”。

我还以为道义感羞耻感内疚感也是人的本能呢。

可能也正是因此,Wielser这个人物太理想化了:他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拒绝被彻底机器化,羞耻感犹存。电影甚至把他描述得很可怜,一个人住冷冰冰的单身公寓,在电梯里被小孩子当面骂成“坏蛋”,招来的妓女甚至不愿意多停留一分钟。而现实生活中,那些变成“他们”的“你们”,可能过得比谁都好:他们在饭桌上谈笑风生,在亲友中春风得意,在生意上左右逢源。也正因此,“你们”还在趋之若鹜地变成“他们”。

如果该电影展示的是1984年东德现实写照的话,那么5年之后的巨变一点都不奇怪。当电梯里的孩子都可以羞辱秘密警察而他只能哑口无言时,只能说这个社会已经“变心”了。事实上从故事情节来看,当时东德的控制手段已经贫乏到完全依靠胁迫:听不听话?不听我就让你没饭吃。当统治者的统治手段已经贫乏到仅剩胁迫时,它就气数将近了。我们从小就说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也许历史唯物主义偶尔也会走神,物质基础也会被上层建筑拐跑。至于上层建筑又是如何变心的,那个20年的秘密警察是怎么突然从“他们”转变成“我们”的,电影没有说清,我没有找到答案,看来还得接着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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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7日星期日

南周评论存档之七:倒霉的英国议员

因为人在英国,以前有编辑朋友问我能不能写点“英国政治”的文章,我笑道:英国还有政治吗?这当然是玩笑。我的意思是:英国基本国泰民安,大风大浪的政治斗争已不多见,有的都是小修小补的技术问题,谈起来有点没劲。而事实是,政治问题的大与小,总是相对而言的:吃惯麻辣烫的人,面对一锅红辣椒都可以若无其事,而不习惯吃辣的人,菜里出现个把红辣椒就会吃得汗流浃背。在我看来鸡毛蒜皮的事,在英国人自己看来,则可能惊天动地。

最近英国的议员报销丑闻,大约可以说明英国政治之现状。

今年三月,英国媒体开始报道女议员史密斯的可疑行为:她六年来以“第二套住宅津贴”的名义报销了11万英镑费用。众所周知,在英国议员是全职工作,一方面他们要在伦敦上班,一方面要跟自己的地方选区保持联系,所以法律规定外地议员可获第二住宅津贴,目的显然是鼓励议员在高效工作的同时能够“常回娘家”,保持和选民的联系。但问题是,史密斯的伦敦住处并不是她的,而是她姐姐的,她只是时不时住其中一个房间而已。她把它登记为第一套住宅,显然是为了能够享受“第二住宅津贴”,因为政府不直接补助议员第一套住宅。

这就成了英国政治里的重大丑闻了。对于“吃惯麻辣烫”的人来说,她堂堂一个议员,在伦敦连房子都买不起,在伦敦工作却只能借住姐姐家,这简直是清廉的标志了,何况借住的房子算不算第一套住宅,这本身也可以争议。当然对于“不习惯吃辣”的人来说,她把自己的主要住处注册成第二住宅,显然是在行骗。

媒体乘胜追击,干脆把史密斯的“第二住宅”报销账单翻了个底朝天,其中有:暖气104镑;电视机370镑;门垫14镑;洗衣机320镑;牙刷架2镑5;浴缸活塞8毛……同样,对于“不习惯吃辣”的人来说,一个议员连浴缸活塞都拿去报销,太糟蹋纳税人的钱了。但对“吃惯麻辣烫”的人来说,一个政治家连花8毛纳税人的钱都有记录在案,不得不说这个制度非常透明。在某些国家,别说8毛了,8千、8万、80万的消失往往都无声无息。“吃惯麻辣烫”的人可能同时还会窃喜:洗衣机320块、电视机370块、门垫14块……这个议员够穷酸的,我们家洗衣机还花了499呢。

史密斯丑闻只是一个导火索,接下来的一个月,媒体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报销曝光”运动。议员麦克纳提也被曝光,他12年来报销了6万块的第二住宅津贴,但这套房子其实主要是他父母住的;贝克特报了129镑的下水道清理费;费莱特80镑的窗户清理费;卡卖隆1741的贷款利息……连首相布朗都不能幸免:他报销了清洁费和有线电视费415镑。“不吃辣”的人对这一切义愤填膺,“吃惯辣”的人则可能会嘀咕:首相看电视还得自己先掏钱然后再报销?领导看电视不都是“下面的人”给办好吗,还什么钱不钱的。

虽然这些报销中的大部分严格来说都是合法的,但在议员们工资已经比普通人高的情况下,纳税人还要掏钱来为议员们请清洁工、通下水道、修花园,这显然又是不合理的。结论只有一个:“第二住房津贴”制度本身不合理,漏洞太多,需要改革。这也正是内阁对众怒作出的反应:布朗政府正展开调查,夏天将公布所有议员的报销收据;他还表示要废除第二住房津贴制度,代之以更合理的制度,预计2010年推出。

可以看出,英国的报销门事件得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关键因素,但是信息公开本身,又依赖媒体自由、政党角逐、权力制衡等机制。仅仅依靠领导人的“决心”,信息公开很可能流于形式,甚至成为政治作秀。一般来说,谁也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想根治浪费公款,只有把“搬起石头”的权力交给别人。

这种“问题-曝光-改革”的政治链条大约是英国政治从大风大浪走向小修小补的历史路径。一有火苗就被发现,一被发现就被扑灭,英国政治就是这样变得“没劲”起来。相比之下,某些国家面对熊熊大火而不动声色的政治则“精彩”多了。就在英国首相为几百块有线电视费而受到公众质疑时,中国的公款消费则高达数千亿计。相比可以公款潇洒享受几千元一桌饭菜的中国官员,花8毛公款都会被盯梢的英国议员们,真的是很“倒霉”,大约只能哀叹自己怎么就“不幸”生在英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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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周评论存档之六: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信息

如果你预算十万块钱装修房子,肯定不会找个包工头,塞给他十万现金,然后说“随你怎么花”。你肯定会跟他沟通你的想法,说希望客厅装成什么样、卧室什么样,地板什么样……让他买完材料给你留个收据以备核实。没有交待和核实,谁知道包工头会不会把其中8万塞进自己的腰包,然后用剩下的2万买一堆朋友给他推销的伪劣产品呢。

这样的常识,人人都懂。但是放在治理国家上,却有很多人不懂或者不求甚解。人大代表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为自己家的装修和包工头斤斤计较过,但是这种斤斤计较精神似乎没怎么体现在人民大会堂里。上海的严义明律师不满足于这种“难得糊涂”,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它公开4万亿元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预算项目金额和使用情况。不出所料,发改委虽然就4万亿做了原则性概述,但是没提供具体项目资料,虽然“魔鬼都在细节中”。

如果严义明律师是美国人,他其实用不着提交这个申请。2月17号奥巴马签署8000亿美元复苏法案时说:“这个计划的实施将具有前所未有的透明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创办了recovery.gov网站,以便每个美国人都能上网观察他们的钱是如何被使用的”。

奥巴马说要有复苏网站,于是有了复苏网站。在他允诺的复苏网站上,我们能找到8000千亿的预算法案,其中不仅包括粗略的流向“板块”,而且有细致的流向信息,比如流向能源板块的613亿美元中:110亿用于电网改造,63亿用于地方政府的能源投资,60亿用于可再生能源,60亿用于核辐射垃圾的清理,50亿帮助穷困家庭取暖或降温,34亿用于二氧化碳减排,25亿用于科研,20亿用于汽车节能……;复苏网站还链接到每个联邦政府部门的复苏网页,其中有各部门所接受复苏资金数额和使用情况的信息,比如劳工部有资金使用的“周报”,工作动态具体到每一天;至于每个州的复苏计划实施情况,你可以在网站的美国地图上点击一个州查看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同时,网站也及时更新复苏计划的进展,比如,三天前一条新闻标题是:“劳工部老年社区服务项目受益人在复苏计划中将接受1.18亿美元拨款”。这些项目的合理性当然可以被质疑,但是质疑的前提是信息的公开本身。

其实经济复苏资金信息是否公开只是一面镜子,折射财政问责体系的现状。虽然中国人大的职责之一是监督政府财政,其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网站信息却可以说少得惊人。不但没有基本的财政报告,“委员会职责”、“机构设置”、“研究与报告”等栏目竟然是空的。仅有的内容在“工作动态”里,但08年以来的7条动态里,有5条是座谈会简报。相比之下,美国的“国会预算办公室”网站,则是美国财政收支的字典,不但有69年以来每年的历史数据,而且有当前预算的每月更新;不但有每个政策领域的预算报告,而且有各领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不但对其职能和工作流程详尽解释,而且有其依赖的专家名单;其负责人甚至在上面开了个工作博客。仅09年2月,该办公室就有11个报告出台,其中包括“扩张医疗保险和控制开支的几种方案”、“军队的网络无线沟通项目”、“欧洲导弹部署的几种方案”等等。正是因此,该网站已经成为无数记者、学者、公民观察、研究美国财政状况的窗口。相比之下,研究中国的学家只能“嫉妒”研究美国的同行,因为研究中国,由于官方常常不公布或者按独特口径公布数据,学者需要绞尽脑汁寻找基本数据。学者不但要“做饭”,还要自己去种大米。

无论从公务人员数量还是行政管理费规模来看,相比美国政府,中国政府都是个大政府。但一个大政府却没有做到服务最大化、信息最大化,不能不说它没有大到点子上。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我不知道这里的“好”指的是什么,如果指的温顺沉默、逆来顺受、对4万亿、4千亿、4百亿的来龙去脉不闻不问的话,这样的“好”其实一点也不好,它就是懒而已。一个好的老百姓是公民而不是子民,当有人对从自己、从任何人口袋里拿走东西,他追问是谁、干什么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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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3日星期日

超越那一天

新周刊,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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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把五四运动和“德先生”与“赛先生”联系起来。《苦涩的革命》(A Bitter Revolution)里面是这样描述90年前那天的情形的:大约3000个学生在天安门会合,聆听了抗议巴黎和会的演说。下午两点学生们听完了演说,举着标语向使馆区行进。当气氛变得更热烈时,他们向曹汝霖家走去。开始时队伍秩序井然,到曹家之后,示威者突然变得疯狂,开始叫骂卖国贼,有人把标语扔到房顶,有人开始砸窗户。当人们冲进曹家,曹汝霖乔装成警察从后墙逃跑。在曹家做客的驻日公使章宗祥跑得不够快,被愤怒的人群抓获。人们误以为他是曹汝霖,拆下铁床腿痛打,直到他浑身布满鱼鳞一样的伤痕,大家都认为他被打死了。曹家的一切都被砸烂,女眷的香水也被砸碎,空气中到处是香水的味道。

该描述说明,在1919年的5月4日那天发生的事情,是一群愤怒青年出于爱国义愤而举行的示威游行,其中还有暴力袭击。这件事情和19年前义和团伏击外国入侵者、以及80年后炸南使馆事件后的大学生抗议,方式虽不尽相同,性质却类似。如果说它代表了一个传统,那就是爱国主义传统,和“德先生”、“赛先生”似乎没多大关系——很难想象当时愤青们是出于对民主或者科学的热爱而拆下那张铁床的腿。

爱国主义虽是一种美德,却未必有什么新意,也未必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精神。从屈原到岳飞,从文天祥到袁崇焕,可以说都是爱国主义的先驱。正如从屈原到袁崇焕的爱国主义没能把中国推向民主和科学,五四青年的爱国主义同样未必将中国向那个方向引领。

《苦涩的革命》一书试图通过“五四精神”这个棱镜来透视整个中国的20世纪史:它的兴起和衰落、它的符号化和扭曲化、它的复兴和再次衰落,以及它如何成为中国整个20世纪的精神幽灵。但是通过把五四运动和“德先生”、“赛先生”、“文化解构”、“启蒙”联系起来,作者Rana Mitter像大多研究五四运动的人一样,将这个事件演变成了一个意义超载的神话。

当然,这场短短几个小时的抗议活动后来被称为运动、再后来被说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摇篮、再后来成为民主与科学的标志、最后成了一个90后年人们还在热情庆祝的节日,不是没有原因的:在时间上,它发生在一个叫新文化运动的内部。人们需要对这个时间边界模糊、内容复杂多元、人物谱系分散的新文化运动确定一个标志性事件,于是指认了五四运动。

但时间上的契合却未必说明精神上的嫡亲关系。如果说五四运动本质上体现的是爱国主义传统精神,新文化运动的初衷却更接近真正的现代精神——从陈独秀到胡适,从鲁迅到丁玲,不管最后他们的政治立场如何分道扬镳,在新文化运动中,至少在其早期,他们有一个共同点:要求重估一切价值。

重估并不一定意味着否定,重估意味着审视和追问、意味着从传统、从权威、从成见、从经典、从集体、从他人那里收复自己的头脑,对每一个塞给自己的信条问“为什么”。正是所有这些人当时所问的“为什么”,让20世纪初的中国成为一个向各种可能性开放的中国。回顾当时的中国,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复古主义、自由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可以说百家争鸣。辜鸿铭拖着辫子去北大讲课,丁玲跟胡也频好上了,就跑去跟他大大方方地同居。

当然今天来看,新文化运动的多数人将“重估”演化成了“否定”,而真正的启蒙精神不仅仅是否定,而且同样邀请否定之否定。与其说它是一群人向另一群人传播“德先生”与“赛先生”的信念,而是主张一种“我思故我在”的态度。在这里,主语是“我”,而不是“我们”,就是说,启蒙精神基石只能是个体主义。在这里,谓语是“思”,而不是“信”,就是说一切有效的观念,从怀疑开始,向可能性敞开。

可惜这种向可能性敞开的新文化精神后来逐渐凋零,对这个凋零过程最好的注释莫过于丁玲。1927年,也就是丁玲还是一位美女作家的时候,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她写道:“是的,我了解我自己,不过是一个女性十足的女人,女人只把心思放到她要征服的男人们身上。我要占有他,我要他无条件的献上他的心,跪着求我赐给他的吻呢……但他却如此的冷淡,冷淡得使我又恨他了。然而我心里在想:来呀,抱我,我要吻你!”而1979年,历经反右、监禁、流放之后,这位曾经的美女作家的文字已经变成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轰鸣。其晚期作品《杜晚香》这样写道:“杜晚香的汇报,转到了革命胜利后带来的新的光辉天地。于是一阵春风吹进文化宫的礼堂,人们被一种崭新的生活所鼓舞,广阔的、五彩绚丽的波涛,随着杜晚香的朴素言辞滚滚而来,祖国!人民的祖国!你是多么富饶,多么广袤!……人们听到这里,从心中涌出一股热流,只想高呼:党呵!英明而伟大的党呵!你给人世间的是光明!是希望!是温暖!是幸福!”

丁玲的写作变迁史,就是个体逐渐隐退让位于集体、怀疑逐渐让位于信条的历史。她转折的关键时刻是1942年的5月。之前的《三八节有感》中,丁玲仍个性犹存,仍敢于嘲讽延安根据地的森严等级制和女性歧视;之后,在必须用自我批判来拯救前途时,她终于低头认罪:“在整顿三风中,我学习得不够好,但我自己开始有点恍然大悟,我把过去很多想不通的问题,渐渐都想明白了,大有回头是岸的感觉。”回头是岸之后,她象延安大多知识分子一样,投身于批判王实味的活动中,痛斥他“卑劣、小气、复杂而阴暗”。

如果说有一场运动与新文化运动呈对角线关系,那就是延安整风运动。新文化运动是要让“一”变成“多”,而整风运动则是要让“多”重新变成“一”。思想的裁判不再是自己的头脑,而是领袖的旨意。思想的方式不再是怀疑与重估,而是消化和吸收。当经过整风“洗礼”的丁玲终于“回头是岸”时,那个“重估一切价值”的新文化运动之光终于彻底熄灭在时间的隧道里了。

相比之下,五四运动所体现的精神却在整个20世纪延绵不绝。观察1919年5月4日那天的历史场景,可以看到几个元素:青春;激情;集体性;破坏力甚至暴力。这几个要素叠加起来的场景,在20世纪的中国反复出现:三一八运动(1926)、一二九运动(1935)、一二一运动(1946)、红五月运动(1947)……而这个运动模式的顶点,大约就是1966年的红卫兵运动。虽然红卫兵运动并不是一场民族救亡的爱国主义运动,但是在激情、集体性、青春崇拜、破坏力方面,却可以说与五四运动一脉相承。这大约也是为什么Mitter认为红卫兵运动是五四运动“一个奇怪的孩子”。

在五四运动模式的各要素中,“青春”大约是最核心的要素,因为激情、集体性、破坏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都是“青春”的内在品质——青年充满激情、热爱抱团、而破坏则往往是证明力量最有效率的方式。“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因为站在“历史”的一边,青年成为被政治歌颂的力量。但是真正仔细想来,大约也正是因为青春所包含的那些内在品质,使得它始终无法引领中国走向真正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因为相对于激情,“德先生”和“赛先生”更需要的是理性;相对于集体狂欢,“德先生”和“赛先生”更需要的是个体觉醒;相对于破坏力和暴力,“德先生”和“赛先生”更需要的是法治精神。

有趣的是,青年不但对于中国变迁起到关键作用,对于斯大林体制、德国纳粹运动、更不用说西方60年代新左派运动也起到了一个“先锋队”的作用。在斯大林展开“对农民宣战”的农业集体化运动时,大多普通农民不但不配合,反而奋起抗争,斯大林在哪里找到核心的“群众基础”呢?共产主义青年团。Robert Conquest在研究苏联农业集体化的著作Harvest of Sorrow中写道:“共青团员在地方积极分子中比例很高。1933年6月苏联某区中一个党支部都没有,75个农庄中只有14个党员,但是有16个团支部和157个团员。”至于纳粹德国,臭名昭著的冲锋队(SA)和党卫军(SS)则可以说是希特勒的个人部队,而它们正是以自告奋勇的德国青年为主力。便是60年代西方青年,在为反战、平权发出正义呼声的同时,却令人遗憾地对另外一些国家更腥风血雨的红色恐怖保持了选择性沉默,甚至做起了啦啦队。

就是说,虽然青年对于历史进步的贡献卓然,一个同样不容忽视的现实却是:在整个20世纪,青年在充当暴政的帮凶方面,却是难堪地功不可没。人们赞美青年的勇敢和叛逆,但另一面的现实则是,青年常常用隐身于群体的方式来追求个性,用为专制者冲锋陷阵的方式来表现叛逆,其勇气背后往往是选择性的沉默。当然可以为青年辩护的是他们单纯、易受骗、易被煽动。集体化运动多年以后,一个苏联前积极分子却说:我们被欺骗,是因为我们想被欺骗。

今天回头再去看五四运动,它更象是启蒙浪潮结束的开始,而不是开始的结束。爱国主义传统当然要纪念,但仅有爱国主义是不够的。90年来的历史说明,引领我们突破政治瓶颈的不是激情、集体和破坏,而是理性、个体觉醒和制度改革。现在我们纪念那一天的最好方式可能恰恰是超越那一天。穿越1919年,回到1915年,那一年,一个叫陈独秀的人创办了一本杂志叫《新青年》,一个叫胡适的人坐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课堂上听杜威讲课,一个叫鲁迅的教育部公务员闲来无事正研究佛经,一个叫丁玲的小女孩还在念书识字,而那个叫毛泽东的湖南青年刚刚考上师范学院。那时候他们当然不知道未来会有怎样的刀光剑影。他们读书、思考,心怀虔诚,向未来敞开。我们多么希望他们将要面对的腥风血雨可以被抹去,多么希望历史重新交给他们一张白纸,让他们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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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5日星期日

政治现代化,从权力分享开始

《南方周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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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专业是政治学,总有不少朋友问我对美国大选的看法,而我的回答却让他们颇有些失望:我其实不大关心美国大选,相比美国大选,我可能更关心----比如----津巴布韦大选。

这么说没有哗众取宠的意思,而是因为我觉得美国已经是个政治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坚固的三权分立构架已经使得一个总统的“权力半径”缩得比较小,他“兴风作浪”的幅度有限。而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领袖往往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谁是国家领导人,可以造成这个国家状态的天壤之别。津巴布韦就是个典型。当政28年的穆加贝总统曾是领导津巴布韦取得独立的民族英雄,但由于他2000年以来一系列愚蠢的决策——暴力土改、民粹主义、无度印钞、激化种族仇恨、介入刚果战争以及政府腐败——使得津巴布韦脱胎换骨成一个通胀率高达11200000%、失业率80%、人均寿命37岁的国家。

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政策愚蠢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在一个要花几千万元才能买一斤苹果的国家,领导人竟然还可以继续赖在台上。靠什么?暴力恐吓、选举舞弊、媒体垄断、军队政党化。对于始终关心“民主为什么在很多国家失败”的我来说,今年3月底的津巴布韦选举是一个最好的透视镜。从选举前开始,津巴布韦警察就开始骚扰反对派势力。比如07年3月反对党民主变革联盟(MDC)的一次集会中,警察无故逮捕和殴打集会人员。反对派的报纸《每日新闻》也被神秘地炸毁。选举过程中,亦有很多政府制造假票投票的传闻,国际媒体采访报道也被禁止。最戏剧化的则是选举后的情形:议会选举中MDC取胜,但总统选举却迟迟不公布结果。几周之后,政府突然宣布总统选举中穆加贝和MDC领袖茨万吉拉伊伯仲难分,需要进行第二轮选举,与此同时,警察开始暴力镇压抗议民众,导致数百反对派成员死亡。举世因此哗然,欧美国家加大对津的经济制裁力度,茨万吉拉伊则拒绝参与第二轮选举。

在世界舆论压力下,穆加贝只好开始和MDC谈判。半年谈判下来,9月18号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穆加贝继续担任总统,并领导内阁制定政策;茨万吉拉伊担任总理,领导各部委执行决策。表面上看各有所得,但这个决议实际上就是个“强扭的瓜”,既看不出政见不同的两党有什么合作基础,也看不出仍然掌控军队的穆加贝怎么会让茨万吉拉伊做“老大”。这种合作的脆弱性,从签署协议的记者招待会上就已经显而易见:穆加贝作了一个控诉西方殖民主义的激昂演讲,而茨万吉拉伊则在一旁把头深深地埋在手掌里,门口两方支持者掐作一团。很多人认为,合作的结果要么是两党决裂,要么是MDC开始和穆加贝政府同流合污,继续把津巴布韦推向深渊。

纵观津巴布韦的整个选举过程,问题的症结在于穆加贝不肯放权——他始终将国家权力当成“私人财产”,而不是暂时由自己托管的“公共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就既不需要与他人分享,也不需要适时交棒,锁在自家柜子里传宗接代最好。这种权力的私有化现象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发展中国家共同的政治现代化瓶颈。拿最近来说,07年肯尼亚选举中,在任总统齐贝吉通过舞弊捍卫权力,导致流血骚乱;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为了保住总统职位,也曾在07年逮捕法官、宣布戒严,导致巴基斯坦持续的政治动荡。

中国其实也不例外。最近我刚看完《走向共和》这部电视剧,竟然意外地发现袁世凯的处境和穆加贝有几分相似之处。袁世凯在皇族“家天下”的酱缸中长大,通过军权走向权力颠峰,他以为自己终于熬到头了,可以像他曾伺奉的皇族一样独揽大权了,结果共和竟然带来了国会辩论、政党竞选、临时约法这些“劳什子”,国民党控制的议会活活将袁世凯这个总统给架空了。最可气的是,“孙中山自己做临时总统的时候从来不谈限制总统权力,等他一在野,就道貌岸然地要约法、用总理内阁制代替总统制”,于是袁世凯一怒之下踢掉了共和,当起了皇上。当然,由于国际压力和时代变迁,穆加贝不大可能公然踢开共和,但他面对权力挑战狗急跳墙的心态,却和100年前在那个东方国家孤独死去的昙花皇帝如出一辙。

最近所阅读的另一本关于国共战争的书《红流大事》同样昭示了权力共享的艰难性。1946年初的中国,仍然是一个和平希望未泯的中国。1月的重庆政协会议和马歇尔的调停,都曾给中国带来联合政府的曙光。但关键时刻双方都不妥协,权力只能是“你的”或者是“我的”,而不可能是“我们的”,中国再一次从“瓶颈”掉回了内战中去。从这一点来看,国情论似乎没有多大意义。正如每一个孩童学会将冰淇淋分给他人意味着其人格质的飞跃,每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个从权力私有化到权力共享的政治瓶颈。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经济腾飞、技术发展,人类的政治心理还没有摆脱孩童期,还在艰难地成长。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民主可以防腐?

南方周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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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世界民主审计组织公布的“腐败排名”当中,有两个国家并列第57:中国和印度。这个信息之所有有趣,就在于印度走的是“西式民主”道路,而中国走的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道路,两个国家虽然政治体制千差万别,在腐败排名上却“殊途同归”。这个现象不禁让我们思考:西式民主选举制度到底能不能防治腐败呢?

最近的台湾陈水扁案似乎又给了“民主防腐说”一个重击。陈水扁下台以后,机要费案还没审完,现在又冒出个海外洗钱案。面临舆论压力,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其家属曾将大量选举结余款存往海外账户,“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被迫退党已经足以令他心痛,但这恐怕还是他所受惩罚的第一步而已。

可见想象陈水扁如今众叛亲离后的苦涩心情,当年他振臂高呼要扫清国民党的黑金政治时,大约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也会因为腐败问题而身败名裂。

陈水扁的境遇让我想起一个人:韩国1988到1993年的总统卢泰愚。他俩的命运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曾是推动本土民主化进程的“英雄人物”,都曾信誓旦旦要一扫当地政坛的腐败风气,并因此获得国民的热情支持。可惜,两人都辜负了自己的选民,卢泰愚95年因腐败案被判入狱17年(98年被金大中总统赦免),陈水扁案虽然未被判刑,但也凶多吉少。两人甚至在案件曝光后的托辞都相似,卢泰愚在审判期间大言不惭地说:“我不知道那些钱从哪儿来的,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花掉的”。陈水扁则说自己“从政以来不贪不取”,钱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吴淑珍存到海外的”。

其实,与陈水扁命运相似的何止卢泰愚。去年被刺杀身亡的巴基斯坦前美女总理贝布托也是到处设立海外秘密帐号,只不过因为政治交易而未受审讯。秘鲁前总统藤森2000年因为腐败丑闻倒台,逃亡日本,最后还是难逃牢狱之灾。菲律宾的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因腐败案07年被判有罪,成为菲律宾史上第一个被法庭定罪的总统。就拿韩国来说,领导人的腐败案也可以说是“前仆后继”了,全斗焕、卢泰愚的腐败案余音未了,金泳三的儿子97年、金大中的儿子02年也因腐败案入狱……这些领导人都是本国民主化进程中的推动人物,都因为其“改革胆识”受到国民一定程度上的拥护,但是他们民主理想和群众基础并不能阻挡他们或其亲属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

我们是否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说:西式民主制度对于治理腐败毫无意义呢?不尽然。在关于“民主和腐败”关系的学术研究中,绝大多数学者的结论都是:在民主化和腐败之间,存在一个“倒U型”的关系,就是说,民主化初期腐败一般会不降反升,但是随着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稳定下来,腐败程度一般会稳步下降。民主化初期之所以腐败程度会攀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主化一般会带来权力的分散化,而权力的分散化也意味着“腐败切入点”的分散化----原先可能只有一家人及其亲友有腐败机会,现在“机会”却走向了“千家万户”;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近年来,民主化一般都伴随着经济自由化和全球化,扩大的市场机会也给权力和金钱的结合提供了温床;第三个原因则在于民主化也带来新的腐败类型,如果说专制制度下的腐败往往与某种垄断利益相关的话,民主制度下的很多腐败则与选举捐款有关,陈水扁洗钱案即是一例。

但是这些问题都有可能随着民主的稳定化而得到缓解。民主制度从一种投票形式渗透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往往有一个学习过程。比如美国的竞选资金改革,从19世纪到现在,100多年来一直在改革,才大致规范了金钱对选举的影响。比如现在的台湾,出了陈水扁这个洗钱案之后,对“公职人员财产不明罪”的立法讨论也随之提上日程。事实上,民主制度的好处并不在于它可以立竿见影地解决腐败问题,而在于它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制度基础。卢泰愚、藤森、埃斯特拉达等人的腐败丑闻虽然令人疑虑民主制度的反腐效力,但是他们的锒铛入狱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权力制衡并非一纸空言。金泳三的儿子和金大中的儿子都是在他们总统任内入狱的,一个国家最高领导人无法利用自己的权力保护自己的子女,这本身也说明了民主理念越稳固,腐败的可乘之机就越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腐败丑闻虽然败坏一个国家的声誉,但是丑闻之所以成为丑闻,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新闻自由在起作用。相比之下,比丑闻更可怕的是潜规则已经变成规则,人们对丑恶已经充耳不闻。

2008年7月20日星期日

给法治一次机会

专栏牺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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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我刚读完一本关于中国农民起义史的书《大帝国的涅磐》。关于农民起义,从小学校就教育我,它是“波澜壮阔”的,“可歌可泣”的,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伟大斗争”。但我通过这本书得到的信息却是,农民起义在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同时,也是残忍血腥、以暴易暴的。无论是黄巢军的广州屠城,还是张献忠军的梦魇屠蜀,无论赤眉军的烧杀劫掠,还是太平军内部的自相残杀,都不吻合那个“可歌可泣”的形象。甚至可以说,如果说“朝廷”的暴政一般都还披有儒教这层温情脉脉的外衣,那么专制减去儒教,就是农民军式的残暴。

然而据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农民军走上革命的道路,一般也是为暴政、贫困所迫。不幸的是,他们往往将自己所承受过的不幸放大数倍,“还”给社会。更不幸的是,他们还的对象还不一定是曾经的施暴者:那些被张献忠屠杀的普通四川人,那些在太平军内讧中被株连的数万家属,哪里是什么“阶级敌人”。

最近的瓮安事件、杨佳事件让我想起这本书。当然瓮安、杨佳事件从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农民起义”,但是它却折射出如果社会矛盾全方位激化可能出现的惨状:暴徒可以起来混水摸鱼,而无辜者则可能被乱棍打死。据报道瓮安事件中有这样一幕:一个普通教师为了救一个警察,被暴徒追打至颅内出血。这个教师,还有在杨佳案中无辜丧命的警察,让我想起几千年农民起义中那些为专制“陪葬”的无辜死者。

纵观中国农民起义史,壮阔虽壮阔,对于推动历史进步却贡献甚少。每次农民起义,无论成败,专制的不倒翁总是摇晃几下,又重新站了起来。归根结底,就是新政权始终缺乏克服暴政的制度想象力,确切地说,权力分立制衡的概念。

制度制衡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给社会矛盾的非暴力解决提供了很多个“阀门”:媒体、公民社会、立法机构、不同层级政府、独立的司法体系等等,从而避免矛盾一触即发。比如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在Boumediene v. Bush中裁定,关押在关塔那摩的恐怖分子嫌疑人有权在民事法庭提出申诉----这已经是高法第三次在关塔纳摩问题上“扇”布什政府的“耳光”了。然而正是这个司法“阀门”,防止了布什政府在侵害人权的问题上越走越远,从而避免民怨累积。而权力过于集中,就意味着所有缓冲的阀门都不存在,民众“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对于政府来说,不幸的是,权力的集中也意味着责任的集中:既然政府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机构,那么,政府也成了问题得不到解决时唯一受到冲击的机构。

拿司法独立来说--试想如果瓮安存在独立可信的司法机构,对公安裁决不满的家属及民众就不会选择在政府门口聚众闹事,而会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如果杨佳在手刃警察前曾经走过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也不至于在网上获得那么多“喝彩”。制度里“第三方”的缺失,使得人们天然质疑那个强者的任何结论。

可惜,从瓮安、杨佳事件来看,无论政府还是网民,都缺乏真正的法治精神。政府方面来说,贵州省委大刀阔斧地撤了瓮安四个领导。这固然有利于平息民愤,但仔细想来,这本质上还是“权力”的胜利,而不是“权利”的胜利,因为“撤官”的主语还是“上级官员”,而且这个“主语”还有“丢车保帅”之嫌。从民众方面来看,竟有不少网民为杨佳这样滥杀无辜的暴徒叫好,可见那种“以暴易暴”的农民起义心理在很多中国人中仍然根深蒂固。

所谓法治精神,无非两条。第一,罪责的个体性---不能因为一个人隶属于某种集体身份就向他治罪。拿杨佳案来说,就算曾有警察对杨佳不公,不能让其他警察为那几个粗暴警察付出代价。第二,罪与罚的对称性---一分罪,一分罚;十分罪,十分罚。同样拿杨佳案来说,即使曾有警察殴打杨佳,为此杀死6人?还为之叫好?这是嗜血,不是正义。

当然法治精神的培养只能从政府与司法机构分享权力、给法律以它独立的尊严开始。权力过于集中,不但是不义的,而且是愚蠢的---因为它等于把所有的社会矛盾都揽到自己头上来了。最近我一个朋友买房,开发商违约不交货,他和其他购房者采取了很多维权行动,问什么行动,他说:“我们给很多领导写了信,找了区政府和市建委,还到信访部门去上访了”。在我看来,只有当有一天,碰到纠纷的人找的不再是“领导”、“市建委”、“信访部门”,而是法院,而且仅仅需要找法院时,我们的国家才真正抵达了政治现代化的门坎。

油价高涨,焉知非福

《南方周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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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油价高涨的各种讨论中,有一个基本问题往往被忽视了:油价问题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的确是一个“问题”?

美国的政治家们显然认为这是一个问题。不但是一个问题,简直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最近奥巴马慷慨激昂地说:“以后我要让埃克森这样的石油公司为它们的暴利交更多的税……”另一位总统候选人麦凯恩也不甘落后,他说:“我对石油公司很愤怒,为它们的暴利,也为它们没有更多地投资新能源……”国会则开始调查“金融投机者”----一种分析认为,“如果没有金融炒作,当下油价可以回跌一半”,于是上个星期国会开始传唤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人员展开调查。媒体、网络也出现越来越多这种“揪出那些坏蛋”的声音。

这不禁让我想起近年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阶级斗争问题”:大量网民振臂高呼要打倒“暴利奸商”,捍卫普通民众的“买房权”。这两件事情的相似之处在于:人们宁愿相信是一小撮“无良奸商”搞乱了市场,而不承认是自己的消费需求构成了价格上涨的罪魁祸首。

对此,华尔街日报上的一篇文章指出,美国石油公司的盈利情况是一美元的销售额带来8.3美分利润,而电器行业是一美元盈利14.5美分,电脑行业则是一美元盈利27.5美分,如果要对“暴利”额外征税,恐怕石油公司只是大巫面前的小巫。至于“金融投机分子的炒作”,也已有不少经济学家指出,除非期货交易导致了实物上的囤积居奇,否则金融机构不可能长期操控油价,而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石油的商业存储有明显波动。就是说,在石油产量稳定的情况下(过去5年基本稳定),不是什么“幕后黑手”,而是对石油的真实市场需求,确切地说,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迅速膨胀和发达国家自身的生活水平提高,是你我他,导致了油价的高涨。“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面对一场“危机”,却又纠不出具体的“坏蛋”,的确令愤怒的民众和政治家够憋屈的。

但是,油价高涨短期来看是问题,但长期来看,却可能“坏事变好事”。如果说1973年和1979年石油危机给我们留下什么启示的话,那就是:人类的石油需求是有弹性的。有研究表明,如果石油产量按照两次石油危机之前的趋势增长的话,目前的石油消费会比现有水平惊人得多,就是说,人类目前的环境恶化、全球变暖、经济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国际关系脆弱程度都会比现在严重得多。正是那两次石油危机,促使各国反思自己的能源消耗模式,从此开始倡导新能源开发、节能技术发展、节能性汽车生产、能源税收政策变化、城市交通及规划观念转变等等。可以说,那两次石油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让事情“变得更坏”而使它“变得更好”。

因此现在许多政府采取的强行拉低油价措施,限价、企业补贴等,都显得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与其说油价问题是“病根”,不如说它是生产消费模式这个病根的一个临床表现而已。一个人如果长期暴饮暴食引起发胖的话,也许更紧要的是少吃点东西减肥,而不是选择特定的衣服来“显瘦”。

当然,油价飞涨对中国的冲击格外强烈,毕竟,生产生活成本提高,很多西方民众不过是从“浪费型小康生活”退守“节约型小康生活”,但对于中国来说,油价高涨的连锁反应则可能把很多人从“小康生活”推向“贫困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在石油生产接近峰值(peak oil)的时代起飞,的确是中国的不幸。但是,对于污染严重、城市交通堵塞、大兴土木的中国来说,油价高涨也不乏是一次及时的警钟。在油价高涨和经济衰退之间,我们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而没有做,比如调整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抑制国有能源密集型的重工业企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而不是私人汽车,投资开发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调整税收政策甚至收入分配政策,反思城市规划思路等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油价高涨与其说是一个灾难,不如说是不健康的经济机体对自己的“病症”发出的早期信号,对这些信号作出反应,可以防止中国在粗放甚至浪费型的发展道路上积重难返。

当然,信号是发出了,能不能被有效接收则是另一码事。如果各国政府还是仅仅忙着出台各种政策,制造一个低油价的表象,找“显瘦”的外衣,而不是从产业结构、新能源开发、财税政策和城市化思路着手“适应”高价石油,那么“坏事”就有可能变成“更坏的事”了。我现在生活在英国,虽然有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但是租房子住,骑自行车上下班,冬天出门总是记得关暖气,不过也不打算为此揪斗任何“阶级敌人”,因为我记得罗斯福说到基本人权时,说的是“免于匮乏的自由”,而不是“免于没车没房没空调的自由”。

又见马尔萨斯

《南方周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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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价问题还在全球蔓延,拉美各地发生粮食骚乱,非洲出现饥荒迹象,亚洲各国开始控制粮食出口,连欧美民众都开始感到粮价的负担……随着这些消息在媒体中频频出现,一个幽灵一样的名字重新浮现:马尔萨斯。

历史上大约没有多少人的声誉象马尔萨斯这样一波三折,在中国更是如此:人们先说他是对的,然后又说他是错的,然后又说他是对的,然后又说他是错的,现在,人们已经彻底糊涂了,这个300年前的老头到底是对是错呢?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众所周知,他认为由于人口呈几何基数增长而粮食呈代数基数增长,为了避免饥荒、战争、瘟疫成为解决人口和粮食矛盾的方式,人类必须积极节育。

马寅初因为重复了一遍这个观点在特殊年代被打成了右派,于是马尔萨斯成了“政治错误”的代名词。后来马寅初老师平反了,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于是马尔萨斯成了“政治正确”的代名词。近年来随着计划生育的一些弊端开始浮现,钟摆再次开始往回摆,很多人重新论证:马尔萨斯就是是错了嘛。

据说马尔萨斯最大的“失算”在于没能预见到技术革命对粮食增产的作用。经典例子就是二战之后的“绿色革命”。1961年印度已经滑到了饥荒边缘,但是绿色革命中研发的一种大米品种让大米产量提高了10倍,印度不但从饥荒边缘转了回来,而且一口气又生了7亿人。

马尔萨斯也没有预见到贸易全球化对于抑制粮价的作用:具有自然和经济优势的国家低成本产粮,然后运到种粮成本高的地方,从而缓解供求矛盾。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1846年英国废除限制粮食进口的《谷物法》,后果就是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英国粮价一跌再跌。

还有一个马尔萨斯没有预见到的趋势,是人类自发的避孕意愿----福利制度发展使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淡化,女性解放让很多女性选择晚婚晚育……总之社会越发展,人们越不愿生孩子了。对此最好的说明就是发达国家生育率都很低,比如英国,现在一家平均只生1.6个孩子,而且还在下降之中。

于是马尔萨斯又一次成了众矢之的,很多人认为计划生育基本上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既然经济发展、福利制度等可以自然而然地降低生育率,何必那么大动干戈地搞政治命令?

我倒觉得对马尔萨斯的“揪错”没有必要矫枉过正。拆房子揭瓦式的计划生育当然要不得,但是积极控制生育的理念却未必错误。据说到本世纪中世界人口会突破90亿,谁能保证不需要新的绿色革命就可以养活这么多人口?就算可以实现技术突破,谁又能保证它会及时到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最近指出,到2030年世界粮食产量必须增长50%才能避免饥荒。很多人已经论证,新的绿色革命会比上一次要难得多:石油紧缺使化肥成本急剧上升,水资源短缺使灌溉革新更加困难……就算新的绿色革命及时出现,粮食供给总量够了,在全球贫富不均的情况下,谁又能保证这些供给会转化为穷国可以消费的“有效供给”?

再拿“神奇的”贸易来说,贸易可以让福利全球化,但也可以让危机全球化。正是贸易分工使一些国家形成粮食进口依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是粮食进口国),一旦粮价上涨,这种依赖就可以变成饥荒----粮食的生产周期和土地的营养积累导致粮食不象其它商品,可以随着瞬息万变的价格信号而迅速调整。

再拿生育率的自然下降来说,不错,发达国家生育率较低,但问题是,“只要经济发展了”这个前提在很多国家并不存在,事实上这里有一个死循环:越是穷国越难降低生育率,于是越陷于贫穷。一个经济学家曾经得出过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1950年跟西汉比,中国人均GDP几乎没有变化,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没有技术革命的情形下,几乎所有的经济增长都被人口增长抵消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没有大面积饥荒,两千年来人们在饥荒边缘原地踏步,也够悲惨世界了。

总之,过去300年来证明马尔萨斯错误的那些机制,今后并非一定会继续发挥作用。正如马尔萨斯没能预计到绿色革命、福利制度、全球贸易等因素,嘲讽马尔萨斯的人又有几个当初预见到生物能源、人口大国崛起、金融机构炒作粮价这样的因素呢?所以马尔萨斯到底是对是错,要回答这个问题,三百年可能还是太短。不过说到底,马尔萨斯到底是对是错,还是取决我们的政治体系,鼓励技术创新,保护自然环境,缩小贫富差距,调控金融风险,都是政治能够积极推动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今天比粮食短缺更紧要的问题,是政治智慧的短缺。

2008年7月2日星期三

瓮安事件

有网友问对瓮安事件的看法。

我“不明真相”,没多少看法,就12条。

1. 照例谴责一下政府对新闻的管制。

4.我并不认为任何反政府行为天然地就是“义举”,我对“群众”的不信任和对政府的不信任一贯一样深重。

12. 很讨厌现在网上无数人一窝蜂地用“俯卧撑”这个词造句。

仔细想来,这12个看法都跟瓮安事件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一贯情绪在某一个随机事件中的折射罢了。

可能这个答案简短得令人失望,但我相信一个人的观点长度应当与他所掌握的事实数量成正比。此刻我尊重那些保持沉默的人甚于那些滔滔不绝的人。

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假如由你来制宪 (4)

做事情有始有终,是我的诸多各种美好品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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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选举制度

中国如果实行自由选举了,应该实行什么样的选举制度?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而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原因在于选举制度决定选举的“代表性程度”,从而决定选举的公平性。选举制度还决定----至少传统的看法是----政党制度,由此塑造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面貌。

对于这后一点,最好的说明就是美国。稍微了解美国政治史的人都知道,美国成立之初是没有“政党”的,民主党是到1830年代才初具雏形,而共和党是到1850年代才形成轮廓----事实上,在一个自由国家,政党制度不是任何立宪者“设计”出来的,而是从选举制度中“生长出来”的。

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关系,最早由法国的Maurice Duverger老师提出,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赢者通吃”的选举制度(英文叫“single-member district plurality voting system”,“单一成员选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复杂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所以我简称其为“赢者通吃”制)有利于“两党制”甚至一党独大制产生,而比例代表制有利于“多党制”产生。这个“规律”被称为“涂尔干法则”。当然很多研究表明,这个法则只是大体正确,经不起case-by-case的细节推敲。

比例代表制很好理解,比如1万个民众,其中民主党人4000个,共和党人4000个,绿党2000个,那么在一个100人的议会里,民主党、共和党、绿党的席位应该各占40,40,20。“赢者通吃”的选举制度,则是指在一个选区里,赢得那个最多选票的政党获得本选区的全部席位。比如,假设那一万个民众“均匀”(注意,这是一个关键条件)分布在100个选区里,每个选区只选一个代表,那么,在每一个选区里,被选出来的都要么是民主党人,要么是共和党人,那么到最后,在一个100个人的议会里,一个绿党人士都不会有。由此可以看出,比例代表制有利于小党存活,而赢者通吃容易导致政党合并,最后形成两党独大,甚至一党独大,这大约是解释比例代表制和“赢者通吃制”之区别的最简单方式。

当然比例代表制和“赢者通吃制”只是一个最粗糙的划分。“赢者通吃”内部也有不同的体系,比如是以“绝对多数”(应选票最多而且必须得票超过50%)还是“相对多数”(得票最多但未必超过50%)为赢的标准?法国总统选举是前者,既,在法国如果总统选举在第一轮中没有产生一个绝对多数(50%以上的选票),那么在前两名之前还要进行第二轮选举,产生了拥有绝对多数选票的总统才算数。而美国则是以“相对多数”为标准,很多人对此强烈不满,因为如果美国象法国那样采用“两轮选举直至产生绝对多数”的选举制度,布什00年就不会当选,因为如果有第二轮选举(第一轮选举中,各自得票48%左右,所以按法国的法律应该举行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选举中给绿党投票的人大多会转向民主党。(绿党从中起到了一个“spoiler effect”)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国的“两轮制”更加民主。

同理“比例代表制”里面也有不同的种类,比如list system(绝大多数PR选举制国家)和single transferable vote(比如爱尔兰)之分,前者由各个政党提供一个候选人list让选民说yes or no,而后者则给予选民更多自由:他不但可以跨党“组合”自己的偏好候选人,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给他们排名;他的选票可能在他的不同偏好人之间“转赠”,但绝不会“落到”他不喜欢的候选人手里(从这个意义上讲,STV更“民主”、“自由”一些,但也更可能造就候选人“绕开政党”施展更“民粹主义”的政策纲领)。此外,list system里面也有open-party-list 的选举(比如芬兰瑞士)和closed-list(比如德国意大利)之分,前者可以说更民主,因为选民被赋予一定的权力来决定一个政党内部不同候选人的排名,而后者选民更主要的是“选党”而不是“选人”,“人”由“党”内部决定。在政党分配名额方面还有很多更细的划分,说实话,我觉得没有在那些国家亲身经历过选举,很难真正理解这些选举在技术细节上的差异,更不要说比较它们的优劣,反正我看这方面的书是不看则已,越看越糊涂。

比较严格实行比例代表制的例子有大多北欧国家和大多东欧国家、新西兰、以色列等,比较严格实行“赢者通吃”制的例子有美国、英国、加拿大、印度(下院)、马来西亚等。有人可能会说,貌似比例代表制比赢者通吃制公平很多呀,为什么竟然还会有很多国家选择“赢者通吃制”呢?这里当然有很多原因,一个就是传统(英美体系及其殖民地倾向于“赢者通吃制”);还有一个就是社会构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效率”和“公平”之间的互换。比例代表制固然有利于小党、无党人士,而且促进政党内部团结----同一政党的人都坐一条船上,先打赢了仗再“分配果实”;其坏处则是小党林立,总是需要众多政党联盟才能执政,政党联盟又容易彼此翻脸,小党可以“要挟”联盟,所以导致政治不稳定,决策没效率。另外一个不大被提到的原因,由于“赢者通吃”制更依赖于选区划分(相比比例代表制更依赖于“政党分赃”),所以有些人认为赢者通吃制更有助于培养政治家对其选民的直接负责关系,而比例代表制中候选人取悦“政党大佬”有可能比取悦选民更重要。

而且“赢者通吃”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弥补公平上的损失,比如,一个办法就是所谓的操控选区边界线(gerrymandering),也就是通过有技巧的选区划分方式,打破我前面提到的民众“均匀”分布情况,比如,把黑人集中的地方划分为一个选区,这样黑人代表就(比黑人均匀分散在不同选区中中)更容易当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就是“第三党”虽然未必能够获得选举中的胜利,但是通过加入竞争,掀起对其关注议题的讨论,它往往能够迫使“大党”吸纳其部分主张到其议程当中。

当然反过来说比例代表制也不是没有应对“政党碎片化”的方法。方法之一就是提高“比例代表”的门槛,比如德国一个政党必须得全国选票5%以上才能分享席位,相比丹麦的2%,荷兰的0.7%,德国的制度显然更遏制政党碎片化。另一个可以调控“政党碎片化”的因素是选区大小,一些研究表明将选区范围缩小,有削弱严格比例代表性的效果,比如,西班牙采用相对小的选区,其政党选票和议会席位的对应程度几乎和“赢者通吃”的英国几乎一样,而采用大选区制的国家,比如奥地利,丹麦,荷兰,则代表的比例性比较严格。

我观察了一下,我们周边几个新兴民主国家(韩、日、台湾)都实行“各个选区赢者通吃选举制度”和“不分选区比例代表制”的混合,通常都是立法机构规定一定的席位为前者产生的代表保留,另外一定数量的席位为后者产生的代表保留,但前者(赢者通吃产生的代表)占多数。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一方面,通过将“赢者通吃”的选区代表设为立法机构的主要代表,保证“大党胜出”甚至“夸大”大党的实力,从而保证立法机构的稳定性,而不用把时间精力消耗在小党之间不断的重组、分裂、再重组(以形成“执政多数”)上。另一方面,比例代表制还是给了某些小党、无党派人士一线希望,给那些“极端的”或者“微弱的”声音一点政治地位,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制度的公平性,而且可以防止他们以反社会的、暴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政见。可以说,这种“混合选举制度”是在政治效率和政治公平之间以求均衡的一种努力。

比如,日本国会众议院有480个席位,其中300个通过赢者通吃方式在各个选区产生,180个通过比例代表制产生,参议院二者比例为146:96。再拿韩国来说,韩国299个议员中,只有56个由比例代表产生,其他都是单一选区产生。台湾的情况是,113个立委当中,73个赢者通吃制度下选出,34个比例代表选出,6个是原住民席位。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情况是,跟东欧新兴民主国家比,东亚新兴民主国家明显更倾向于“赢者通吃制”---- 波兰和捷克基本全盘采用“比例代表制”,匈牙利比例代表(210个)多于选区代表(176个)。不知道是不是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亚洲国家更倾向于拒绝多元化、极端化和碎片化的政治体系和文化。

事实上,绝大多数新兴民主国家(苏东、东亚、南非、伊拉克、阿富汗)都要么采用“混合制”,要么采取比例代表制,几乎没有全盘采用“赢者通吃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显而易见的“不公正性”。就是主要的几个“赢者通吃”选举制度国家,也都面对改革的压力,加拿大就此举行过两次公投(就从“赢者通吃”方向向“比例代表制”方向过渡问题),不过都没有达到60%的选举要求。连赢者通吃的大本营英国,改革的呼声也很大,一些地方选举(比如苏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现在已经采用更接近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方式。唯一一个我知道的“反向改革”的例子是意大利,意大利93年选举制度改革是从“比例代表制”向“赢者通吃”方向改,目前3/4的国会议员是以“赢者通吃”制的方式产生。(有意思的是,这个选举制度的变化并没有明显减少“有效政党”的数量,是政治学者现在常常引用的一个“反涂尔干法则”的案例)。

所以如果给“宪政中国”设计选举制度,从合法性和效率相结合的角度来看,我们将几乎没有选择地选择“混合选举制”。在“混合方式”上,从“文化适应性”的角度来说,中国大约应该象其它东亚国家一样,侧重“赢者通吃制”而相对淡化“比例代表制”色彩。“赢者通吃制”本身来说,我认为法国式的“两轮选举制”应该比英美的“一轮选举制”更合理,而在“比例代表制”里面,我个人认为list system比single tranferable vote更适应中国社会特色,但是open list system应该比closed list system更民主一些。至于更具体的“怎么混和、二者比例如何”、“选区怎么划”、 “小党当选门槛多高”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太细了,我也没有多少兴趣讨论。

现在说几句“结语”:写这个“系列”(其实一开始根本没想写什么“系列”,以为一篇文章就完了,后来发现写太少根本解释不清楚想法),主要是一种思想上的训练,是“写着玩”,真正到中国需要“民主制宪”的时候,真正起作用的,肯定不是我这样的“知识分子”,而是现实政治力量的较量。但是“他山之石”,以及人们对“正义”理念的理解,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意义。“利益之争”和“理念之争”之间的平衡,最明显地体现在美国的制宪历程当中。至今一部分学者还认为美国宪法的出台不过是“一群奴隶主和商贸阶层维护自身利益相互博弈的产物”(比如一个叫Howard Zinn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这样认为),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美国宪法是启蒙理念的制度化体现。

还有一点想说的是,宪法说到底不过是“政治制度”。在自由民主的框架内部,甚至在民主与专制之间,制度的技术差异到底可以造成多大的现实后果,这一点值得反思。比如在阿富汗那样经济凋敝、原教旨宗教影响深厚、军阀混战的社会,无论民主还是专制,无论哪一种民主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能够make a difference,很难讲。“政治制度主义”放在“结构主义”和“文化主义”的面前有多大威力,我不愿高估。

尽管如此,我也不愿哼哼着鼻子说“想这些有什么用啊”。那种“想什么都白想”的结论,看似聪明,其实懒惰,中国最不缺大约就是这种“什么都看透了的”精神懒虫。没有任何真诚的思考是浪费,哪怕它不能“改变世界”,也许能稍稍改变你自己,而改变你自己并非一件无意义事件。更重要的是,思维的乐趣并非“有用性”所能衡量,这一点王小波老师早就揭示给了我们。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怪谁

家长为孩子之死心碎,呼吁查豆腐渣工程元凶。
中央政府说好好好要查。

查到校长,校长说我们早把教学楼检修建议上报教育局了。

查到教育局,教育局说,我们早把检修报告上报市县领导了。

查到市县领导,领导说我们也没钱啊,某某文件上说盖教学楼的费用就是XXX元一平米,教育经费就那么点,我们能怎么办啊,跟省里要省里也不给啊。

查到省领导,省领导说,中央本来就规定教育经费是市县级自理嘛。

查到建筑设计师,设计师说本来本地教学楼抗震标准就是7级,它来个8级,我有什么办法。

查到施工队,施工队说预制板是容易塌,它不是便宜吗?预算就那么点,我们能怎么办。

查到验收员,验收员说甲方催着要货,哪有那么多时间仔仔细细地查?

我写这些,并不仅仅是嘲讽“官僚推诿”,而是我确实想不出来这事具体应该怪谁。校方、教育局、县市领导、省领导、设计师、施工队、验收员……好像都有道义责任,但却说不清谁应该负法律责任。别看中央政府动不动义正词严青天在上的样子,其实我私下觉得它应该负最大道义责任,谁让它长期轻视基础教育投资呢?

当然也许它的责任是还不够轻视基础教育投资,如果它再轻视一点,把所有的中小学都逼成“希望小学”、“希望中学”,这样校舍反而安全了。米尔顿·弗里德曼不会觉得这是个玩笑-----他可能会从学理上同意这个观点。

以下几种情况下法律责任很容易界定:1)施工方刻意“偷工减料”以提高利润,那么施工方和验收方应该付法律责任;2)设计方马马虎虎,没有按照法定抗震标准设计,那么设计方和验收方应该负法律责任;3)教育局和地方政府贪污或者挪动校舍建设资金,或者接受贿赂将工程包给不合格的建筑商,那么相关官员要负法律责任;4)在具有资金和能力的情况下,官员面对下级的“危房”报告采取“不作为”行为,那么他们也应该负法律责任。

不知道倒的楼里有多少合乎上述几种情况。

很多人在“豆腐渣教学楼”问题暴露之后群情激愤,这种心情在灾民,尤其是有孩子伤亡的家长当中,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媒体和“公共知识分子”而言,既然要反思,就要理性反思。不少人简直象亲眼见到“贪官”从“施工队”手里收取贿赂似的言之凿凿,但我宁愿在以下事实清楚之前暂缓定论:校舍倒塌面积和当地其他大型建筑倒塌的比例比较;倒塌校舍的建校时间和当地抗震标准出台时间的对比;当地抗震标准和倒塌建筑实际抗震标准;当地校舍建筑投资标准和实际投资数额。不是我不想站出来骂人,实际上骂人的造型又痛快又叫座,但我觉得对于媒体和关心公共领域的人而言,承认自己无知的勇气,和骂人的勇气一样重要。

理性反思和骂街反思的区别就在于,只有前者才能推导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比如:是否要修改抗震标准;是否要改变教学楼的建筑格局;是否要改变各级政府间的教育投资结构;如何提高公共建筑“施工队”的招标透明度和“验房员”的资格审核标准;如何加大基础教育资金投入及其使用的透明度;如何尽快系统检修地震带现有的教学楼……而骂街反思的结论一般只有一个:杀一批贪官。

很多人遇事喜欢笼统地高呼“杀贪官”,我却觉得这些个豆腐渣工程反映的中国各行各业都缺乏职业道德的情形。一个验房员不尽职尽责地好好验房,也要怪“贪官”吗?您可以说“归根结底来说还是要怪贪官……”,那好,全中国人都可以顶在这个逻辑下面,啥也不干,干也不好好干,以骂街为职业了。很多人还常常觉得“杀几个贪官”就能解决问题,当年朱元璋杀那么多“贪官”,最后杀出一个无比腐朽的大明王朝。本着法治精神,我却觉得任何惩戒都必须清晰到:什么证据表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违反了哪条法律。

法治精神和“阶级斗争精神”的区别在于,只有个体的行为、而不是他所属的某种“集体身份”(“地主富农”、“当官的”、“房地产商”、“经济学家”、“民运”、“轮子”……),可以成为评定其“罪行”的依据。只有真正的法治精神,才能拯救这个几千年来在“暴政”和“暴民”之间循环梦魇的民族,只有法治。

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

假如由你来制宪 (3)

第二个问题:联邦制还是单一制?

政治学者Alfred Stepan在99年的一篇文章里曾经写过这样一句话:“所有的多民族民主国家都是联邦制。”我一直没明白这话什么意思:英国呢?英国不就是单一制的多民族民主国家吗?当然也许他不把苏格兰看成“另外的民族”?或者他直接把98年以后的英国(苏格兰98年成立独立议会)算成联邦制?而且,“多民族”又怎么界定呢?韩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现在不也很多中国人在那里?德国传统意义上也算是单一民族国家,但现在据说土耳其人一堆一堆的,算不算多民族国家了?

不管Stepan这句话是不是经验上完全正确,说绝大多数多民族民主国家是联邦制国家,却似乎是没有问题的。就是说,如果中国民主化了,并选择保留现在这种单一制统治形式,那将会使中国成为一个非常显眼的例外。

总的来说,我是非常倾向于联邦制的。先不考虑民族因素,假设中国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我也是支持联邦制的,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第一,中国范围太大,联邦制有利于地方自治,而自治不但接近民主真义(更有效率吸纳民众参与),而且往往在决策和政策执行方面更有效率;第二,不同的“省”可以成为“制度的实验室”,这不但有益于通过“制度竞争”找到比较有效合理的公共政策,而且可以帮助避免那种“一着走错、满盘皆输”的局面。

从“制度实验室”这个角度来说,美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在美国7年,观察到很多不同州各自探索自己的制度方案的例子,比如,在医疗保险方面麻省最先探索“全民医保”的路子;比如在教育政策方面,不同的州拿出执行No Child Left Behind的方案;比如不同的州对同性恋结婚的不同规定;比如加州一马当先废除affirmative action政策……你们州要是某个政策实施效果好,我们可以学(当然也可以不学,毕竟“州情”不同);你们要是失败了,我们也省得再走弯路。

如果加上民族因素呢?大多数人的直觉是:联邦制是解决民族矛盾最好的方式,如果一个国家有民族矛盾,那就更要联邦制了。最经常被举的例子包括印度、巴西、印尼等,很多人认为这些国家基本能做到“各民族和平共处”部分原因就是联邦制。其实,事情未必这么简单,不少学者的研究得出相反的结论:联邦制可能因为强化民族认同反而激化民族矛盾。最经常被举的例子就是俄罗斯和巴尔干地区。还有一类例子,比如加拿大、西班牙、比利时,好像两种观点都可以说的过去:正方可以说联邦制导致各民族和平相处,反方可以说之所以现在这些国家有这么多民族遗留问题,就是因为联邦制。

为什么有的国家联邦制有助于民族矛盾和解,有些国家联邦制反而恶化民族矛盾呢?不同的学者给出不同的答案,至今似乎也没有定论。比如有人认为关键是地区性政党的发达程度(如果地区性政党特别发达,那么联邦制会强化而不是缓解民族矛盾),比如有人认为这与少数民族在某一地区的聚居“浓度”有关(越“浓”越有利于和平---这一点我还没有完全搞懂为什么),比如有人认为和先前的“积怨”程度有关,比如有人认为这和地区选举和全国选举谁先谁后有关(地区选举如果早于全国选举,可能激化地方分裂主义)……关于这最后一点,顺便插一句话,老有人提中国应当“自下而上”地民主化(先地方选举,再中央选举)。我觉得这未必是个好办法,原因在于用这种方式民主化,民主化还没实现,地方割据没准就先实现了。例子参见清末的地方咨议局改革经历。

说到联邦制和民族矛盾的关系,有一个例子我觉得非常值得观察,就是伊拉克的库尔德地区。在04年通过的新宪法中,伊拉克采用了联邦制,库尔德地区被列为一个独立的自治区,库尔德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矛盾会不会因此缓解,值得进一步观察。由于二者积怨很深,其关系与汉藏关系有类同之处,所以对于中国格外具有参考价值。

虽然联邦制是否有利于缓解民族矛盾还没有完全的定论,不过大部分学者还是倾向于认为它是有利于缓解矛盾。加上前面说的民主、效率、制度实验等理由,综合来说,我还是倾向于在为中国制宪时选择联邦制。对于中国来说,如果迈出这一步,将会是非常大的一步。毕竟,上千年的“大一统”经历已经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将“统一/分化”视为至高无上的道德问题了,不过,仔细想来,这也不是不可能的,西班牙在1978年以前就是“大一统”传统深厚的国家。

当然,鉴于地方割据、地方主义的危险,权力也不是越下放地方越好。从美国的经历来讲,众所周知,“州权”在很大一段时间是种族主义的保护伞。30年代、60年代美国一系列福利制度、民权保障制度的出现,都是“中央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发起的。比如现在保障残疾人、老人医疗保障的Medicare,Medicaid项目,就都是“中央政府”资助的。就是说,联邦政府往往比地方政府更考虑“公共福利”。其实这也不奇怪,州州之间存在经济上的竞争,“外部性”问题往往抛给中央政府。这一点在中国是一样的:中国宏观经济过热、环境恶化,往往和地方经济恶性竞争有关系(比投资、比项目、比基建)。相比之下,环保或者福利这样的“外部性问题”往往就扔给了中央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一方面通过“分权”尽量保障保障民主和效率、另一方面通过“集权”遏制恶性竞争和地方主义,就对联邦制的设计细节提出了很大的考验。比如财权、事权、人事权如何有放有收地分配?钱颖一等人以前写过一个著名的论文,论证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所谓的“财政联邦主义”(财政分权激励了地方政府“创收”的积极性)。但是也有人认为“财政分权”能起作用,恰恰因为“财政分权”和“人事集权”相结合,因为地方政府试图用“经济政绩”来争取“被提拔”的机会。相比之下,有人认为俄罗斯90年代初经济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央对地方完全失去控制,税收、财政、执法方面中央根本指挥不动地方。后来普京一上台就搞了个联邦制改革,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比如总统可以解散地方议会和解除州长职务),现在似乎地方政府就比较老实了。好事坏事?仁者见仁吧。

拿财权来说,中央地方收入比例多少最合适?我也不大清楚。刚才我在网上查了一下,0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是2568 billion,州政府是1304 billion,地方政府(县镇市什么的)是933个billion,可见就是美国这样一个典型的联邦国家,中央财政收入也是占大头(跟上面说的福利制度由中央提供有关)。中国,据我所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差不多是一半一半----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税收比例连年下降,现在比中央政府略低,但地方政府加上各种“预算外收入”,可能收入与中央也差不多。从财权的角度来说,中国地方政府似乎不比美国地方政府“穷”。问题只在于,中国不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例过少,而是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钱少的反而要多做事),越到基层越是如此。

事权、财权、人事权到底如何“联邦化”,涉及太具体的技术问题,就先不讨论了。以后等习老师来找我商量,我再仔细想吧。

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假如由你来制宪(2)

在一个宁静的春日黄昏,我,又牺牲了自己研究张柏芝恋爱史的宝贵时间,开始制宪了。。。

上回说到,虽然一个现代民主国家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没有多少争论余地了,但是在其他很多方面,还是存在制度选择的问题。我能想到的几个主要方面:总统制还是议会制;选举制度;一院制两院制;单一制还是联邦制。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1. 总统制还是议会制。

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新兴民主国家绝大部分采用的都是总统制。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政治学家都试图论证“总统制”不如“议会制”。Juan Linz(也是耶鲁的老师)曾经写过一本书,名字就叫《总统制民主的失败》(比较有意思的是,Carl Schmitt老师老师写过一本名字非常对称的书《议会制民主的危机》,不过该书反思的并不是议会制、而是民主制本身,所以不是一码事)。他认为议会制比总统制优越,基本论点是这样的:第一,总统制下国家等于有两个合法的最高权力机构,一个总统,一个议会,各有各的选民基础,谁都可以不服谁,所以容易造成对峙僵局;第二,一旦政治危机出现,议会制政府往往可以及时地进行政党重组,从而缓解政治危机,但是总统制下,由于弹劾总统门槛特别高,一方面总统几乎干不下去,另一方面民怨沸腾,很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有时候人们甚至不惜用推翻民主制的方式推翻总统。他举的例子就是1973年智利的政治危机,在他看来,正是总统制激化了少数党总统(阿连得)与多数党议会之间的对峙,为最后军政府上台提供了制度上的帮助;如果当时智利是议会民主制,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我觉得Linz老师说的还是颇有些道理的。在总统制民主国家经常看到少数党总统与多数党议会之间的对峙(比如现在的美国,和前一段的台湾),这些对峙未必都能酿成大的政治危机,但如果双方都不肯妥协,的确可能增加矛盾激化的机会。印象比较深有一次,美国参议院和布什政府就伊战拨款问题对峙了很久,还有一次,民主党把持的参议院坚决逼布什辞退司法部长Gonzales(最后他只好主动辞职)。可以想象,类似的对峙如果多了,而且是在民主不成熟、经济有危机的地方,双方的选民基础对峙,很可能恶化成暴力冲突。

当然总统制下的政府和国会对峙还可能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强总统弱议会,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俄罗斯。93年叶利钦愣是靠炮轰冬宫的方式胁迫立法机关通过改革议案,最后93年底通过了“强总统制”的新宪法,其遗产就是今天的俄罗斯,普京老师愣是把职位亲切地“传给”了Medvedev小朋友(不过俄罗斯的强总统制是不是就此会改变倒是一个值得观察的现象)。另一个著名的政治学家Gillermo O’Donnell就“强总统制的民主制”干脆起了一个名字,叫“委任民主制”,以区别于立法机构强大的“代议民主制”。在他看来,这种委任民主制的特点就是总统权力超强并且依赖于自己的一个小圈子进行决策、依政令治国(而不是依法治国)、不是不民主但往往不自由、政府倾向于追求垂直的责任感(民粹主义)而不是平行的责任感(三权分立)……不幸的是,他认为很多新兴民主国家尤其是拉美国家都走上了这条道路。

说到这里,可以看出,总统制其实并不是一个天经地义的选择,它有一些潜在的威胁,假设我们国家有一天民主化了,想必我们也不大希望看到习老师(?)象普京老师那样“禅让”职位,which,我们现在就有了早就不稀罕了,或者总统和自己的小圈子猫在中南海里指点江山“政令治国”,which,根据我国伟大的政治传统,是非常可能的。

但是另一方面,又很难想象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没有一个head of the state。我想很多新兴民主国家之所以不约而同地选择总统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多国家的大多国民,都有对于“国家元首”这样一个象征性职位的心理需求,这个职位似乎应当具有一种“团结国民”、“凝结民族”的神奇效果。对于被专制了几千年的、已经形成“权威人格”的中国人来说,这种心理需求可能格外强烈。日本、英国这样的议会制国家当然没有这种心理需求,因为他们有“天皇”、“女王”,而咱们现在总不能再把爱新觉罗老师的重孙子请回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一个人格化的国家元首,其选举过程、衣食住行、言谈举止、女儿出嫁、儿子恋爱……都给国民带来无尽的八卦话题,人民需要八卦,就像人民需要色情。我向来认为民主的好处之一就是它的娱乐价值,因为选举过程具有一切drama特征:悬念、斗争、眼泪、激情、丑闻、诅咒、羞辱、心碎、而且n年一次,每次换男主角……总统选举,因其个人化的特色,比议会制下缺乏个体色彩的政党间选举好看多了、八卦多了、戏剧化多了,所以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当然总统制相比议会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稳定程度比较高,不象议会制下的政府,哗,一个政党联盟起来了,哗,该政党联盟又倒了。这一点显而易见,就不多说了。

综上所述,总统制蕴藏潜在制度性危机和隐性专制的可能性,但是人民又需要国家元首,怎么办呢?

我觉得法国式的“半总统制”,可能是中国可以借鉴的模式。虽然法国总统(直选产生)可以任命总理,但议会有权罢免总理,这就强迫总统选择议会多数党或者多数党派支持的人选,从而减少总统和议会的对峙机会(毕竟总理是他任命的)。而且,法国总统除了任命总理权,实权有限,现实事务的决策权主要还是由议会、总理掌握,法国总统对议会法令的否决权也美国总统小得多,从而也减少了“隐形专制”的机会。另一方面,法国又的确有总统直选,萨科兹老师、他的漂亮老婆、他的前老婆、他的前老婆的现任老公,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八卦生活,功勋多么卓著!您可能要说,总理也可以八卦呀。但,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员,我不禁认为,八卦就像免费鸡蛋一样,当然是越多越好了。

综上所述,如果我来制宪,在总统制和议会制的问题上,会选择法国模式的“半总统制”。

又写累了,待续……

2008年5月6日星期二

假如由你来制宪

由于这个学期不讲课,时间相对宽松,我终于有时间多看几本自己想看的书。今天刚读完的一本,是罗伯特·达尔的《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美国的宪法有多民主》)。

讲这本书之前,我先说一下达尔老师。达尔老师是耶鲁大学的政治系教授,算起来今年已经已经93岁了,《美国的宪法有多民主》写于2002年,就是说,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已经87岁高龄了。

达尔老师可能是当代学者里写民主理论产量最高的一个学者,也是我最喜欢的政治学家之一。我喜欢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总是用特别浅显易懂的语言谈“真问题”,这和学术界很多人用深奥晦涩的语言谈论“假问题”的风格形成鲜明对比。可能因为他的语言不够晦涩,所以有人认为他不是一个一流的学者,这种看法,我觉得就象“我一下子就追上她了,她肯定不是一个好姑娘”一样,缺乏科学依据。

达尔最著名的书,当然是那本《Polyarchy》(《多头政体》),在那本书里,他指出,民主和专制的区别并不在于“个人统治”和“民众统治”的区别,而在于“一个少数群体统治”和“多个少数群体统治”的区别,所以“民主”这个词对于形容我们现在经验里的代议制不确切,是种幻觉,更好的说法是“多头政体”。

我觉得他这个说法很好,既维护了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又告诫了我们不要对民主制度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这也是我看了《美国的宪法有多民主》之后略感吃惊的原因。这本书所蕴含的价值观与《多头政体》显然有了差别,后者不动声色地把民主作为一个经验现象来看,前者却颇有点“让我们高举民主的火炬”的意思。

这本书的中心思想,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美国的宪法被神化了,与其他发达国家比,美国的宪法根本不够民主。

不够民主的地方很多,比如:

1. 两院制,尤其是参议院:参议院一州两票显然违反了公平代表原则(人口少的州被过度代表)。
2. 总统的间接选举:选举团+以州为单位的“赢者通吃”的选举规则会导致赢得选举团的总统未必是赢得多数选民的总统(比较复杂,一下子难以说清,参见2000年选举,以后有机会我另文写)。
3. 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力:这个往往被视为美国宪法优越性的制度安排也被达尔视为不民主的表现,因为他认为“违宪审查”事实上成了“法院立法”,而法院并不是民选机构,没有资格立法。
4. “赢者通吃”的选举制度:相比比例代表制,不利于小党、第三党存活。

还有一些地方,比较细碎或者由于已经被“修宪”改正,就暂时不说了。

达尔的很多推理的确非常有说服力,比如,从民主的原则出发,确实怎么也无法为“参议院一州两票”、“选举人团”甚至“赢者通吃”选举制度这样的制度设计辩护。当然你可以说,美国国父们本来就没有把“民主”作为最高原则,事实上他们的很多制度设计,恰恰是为了防止“多数暴政”、保护自由。我可以看出“三权分立”、“权利法案”、“联邦制”保护自由的潜力(正如历史所演示),但说实话,怎么也看不出“参议院一州两票”、“选举人团”甚至“赢者通吃”选举制度等等如何“保护了自由”。

唯一可能的辩护是“传统”。别忘了,美国1787年制宪时是13个不同的殖民地走到一起,用某学者的话(忘了名字了)来说,佛杰尼亚和纽约州的关系,就像是印度和新西兰的关系。13个殖民地的代表,就意味着13个既得利益集团,对他们来说,只有宪法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也就是所谓的“州权”(很多时候,谈及美国的宪政史的时候,“州权”和“自由”常常被互换地使用),他们才会批准同意宪法。这就像高校合并,对于那些被合并的小学校来说,只有照顾好其学校(尤其是领导)的利益,他们才会同意合并。“参议院一州两票”、“选举人团”、包括早期的“参议员由州议会推选”(1913年才改变成直选)这样的制度,都是在“保护州权”这样的殖民历史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

当然达尔不满的是,现在已经时过境迁了,凭什么还要保留这些古董设计?一个最直接的答案当然是美国修宪程序上门槛太高(议员2/3,州3/4)。另一个我觉得更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由于这些“不民主”的制度设计导致的政治危机还不够有冲击力,所以改革的呼声不够强烈。改革“选举人团”的呼声其实一直就有(2000年选举危机又一次掀起改革呼声),但都由于制度障碍不了了之了。

读这本书激发我思考的问题之一是:假如由我来设计中国宪法,会怎么设计呢?

民主选举、三权分立、权利条款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但在这个基本框架之外,还是有很多制度设计需要做选举题的,比如总统制还是议会制?选举制度是比例代表制还是“赢者通吃”制?两院制还是一院制?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这些如何做选择呢?选择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请听下回分解……

(注:不是卖关子,第一,有点写累了;第二,想激发读者自己先思考一下----既然“宪政”、“宪政”、“宪政”已经成了“过街美女,人人喊好”的褒义词了,何不一起来思考一下“宪政”里面这个“宪”应当是什么样的呢?)

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

支持一下“我弟”

同意王老板说的,其实在中国这种地方,每个独立思考者开始独立思考都有某种“偶然因素”(比如王老板读到林达,比如我00年接触到网上关于大饥荒的讨论,连岳97年左右开始阅读王小波),碰到这个“偶然因素”的时间有早有晚,很多人可能一辈子也碰不到,本质上来说这是大环境使然,用连岳的话来说,这些偶然因素在中国社会“稀缺”。现在牛博上某些人,因为自己较早碰上了这种因素,“觉悟”得比别人早点,那个得意,那个凶恶,几近狰狞了,好比一批有幸先“过了河”的人看着河对岸跌跌撞撞没找到桥的人极尽羞辱之能事,好比一批“先富起来”的人骂那些还在为温饱挣扎的人“没本事”、“蠢”、“看你们那穷酸样”。我以为启蒙是一种传播,是增加这些“偶然因素”的分布点,在他们那里,启蒙成了一种耍酷,居高临下地骂人家“脑残”(哦,对了,他们现在不用“脑残”这词了,改“蠢货”、“装逼”、“脑子里养金鱼”了)。这种把自己的国民当“二傻子”的心态,本质上还是一种“思想精英”思维在背后起作用,在这一点上,他们也并不比他们的对手更可爱。普普通通的中国人就这样经受着双重羞辱:先是在知识和智力上被自己的政府羞辱,然后因为这个羞辱的后果被“思想精英”同胞羞辱。政府和“思想精英”都获得了精神上的优越感,唯有普通人还在河对岸张皇失措。

更何况愤青的“蠢货”行为跟“独立思考”有多大关系也不好说,和05年几乎是莫名其妙的“抵制日货”不同,这次的“群情激愤”的确有314暴力、暴力抢火炬、外媒与西方政界的片面反应在前。抵制法货这个策略可能“愚蠢”,但这背后的情绪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藏人打砸烧的民族主义能够激发某些人的反思与同情,而汉人和平示威抵制某货的民族主义却令同一些人咬牙切齿,呵呵,独立思考?两个凡是吧。

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

死磕西藏之A面与B面

看来这个春假不过完,俺是不会放弃死磕的。

另,来信留言里的很多问题,基本都在下面这篇文章里回了,就不一一回信了。还有,那些真正想讨论交流问题的,最好发信到我的email (看博客上方)而不是留言,否则我无法给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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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中国人接触更近的是西媒,所以看到的是不公正;海内中国人接触更近的是中媒,所以看到的是不自由。大家在两个平行线上,说两件事。

要我看,海外中国人反对一些西方媒体和政界的选择性失明,一些自由派中国人反对国内缺乏言论、宗教自由,都是好事。作为热爱公正和自由这两种价值的人,这两件事都让我高兴。

不高兴的是,某些人因为反对西方的不公正态度而放弃对国内缺乏自由的批评,而另一些人因为批判国内控制而觉得没必要对国外偏见进行批评。绕口吧,现实就是这么复杂。

有人留言,“藏民知道西藏的历史和现实。绝大多数汉人知道个屁,就知道跟着官方的煽动发情,这不是脑残是什么?”这个逻辑是不是可以推导:“中国人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绝大多数西方人知道个屁,就知道跟着媒体的煽动发情,这不是脑残是什么?”你可能会说,西方媒体是多元的,中国政府是一元的。别忘了,“群情激愤”的海外华人的确生活在“媒体多元化”的社会里。

顺便说一句,我不同意上面引号里这两个论断中的任何一个。我认为当一个人带上情感的有色眼镜之后,知识对于克服狭隘的作用非常有限。

有人说,别的不说,因为长平文章而将《南都》视为“反华媒体”的人肯定是脑残。这一点,我还真同意。但我不怎么为此生气。为什么?我总觉得蠢到一定重量级的人可怜甚于可气,象《北京晚报》上那篇文章的作者,用那篇文章完成了一次非常完美的自我羞辱----任何进一步羞辱都是画蛇添足。当然也许那篇文章很有“迷惑性”,造成很大危害,我不清楚。认为《南都》是“反华媒体”的中国人比例是多少,从小昭的链接跟贴来看,似乎也不太多。我自己在这里跟不少留学生聊天,反媒体不公正、打算去游行的人很多,但谈起与长平、梁文道文章观点类似的观点,心态都很平和,并不像某些自由派想象的那样“脑残”。当然对于“脑残论者”来说,可能就是要focus on“对方阵营”的蠢货,用你的high来fuel我的high,你high我high大家high。

系统update一下最新看法:

A 面

如果说政府在314之后有什么令我特别揪心的,就是它的鸵鸟心态,完全是living in denial。否认达赖在藏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否认达赖是解决问题的钥匙,否认在你死我活之外还有可能的中间道路,否认我们不单需要征服而且需要体面的征服,否认自己生活在21世纪需要一套新的思维和语言方式。为什么打死也不谈呢?哪怕是装,也可以跟人家谈一下嘛。当年老毛还知道装着重庆谈判,谈判一破裂立马就获得举国民主党派、知识分子深深的同情了嘛。而且没准就谈出感情、谈出眉目,谈出“其实对方也不是六角怪兽”的结论呢。

谈,未必有结果。不谈,肯定没结果。而且将不得不一直保持外交、舆论上的被动地位。

当年老毛靠“统一战线”起家,今天政府搞成这样的四面楚歌,CCP之没落,令人感慨。当然这也不奇怪,在今天中国的政治气候里,一般只有失去个性和创新力的人才能够爬上去,爬上去之后当然不能指望他们能够表现出个性与创造力。每次看新闻联播镜头扫过领导开会的情形,我都深受震动,震动什么样的文明能造就人类表情、姿态、语言这样彻底的机器人化。平时,这种“机器人化”可能也没什么,跟毛时代“个人魅力呼风唤雨”相比,“机器人”甚至是一种进步。但一旦某些危机出现,机器人的弊端立刻呈现出来----机器人只能在“正常条件下”重复性运转,一旦出现某处接触不良、断电、外力冲击,它就完全不知所措。你说西藏暴乱了,他说“达赖这个坏蛋。”你说火炬被抢了,他说“达赖这个坏蛋”。你说西方谴责了,他说“达赖这个坏蛋。”你说“白菜两块钱一斤了”,他说“达赖这个坏蛋”。专制体制之缺乏弹性、缺乏派系的政策博弈,缺乏灵活变通,缺乏“台阶”,让专制者被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绑架,最后专制制度下最不自由的,成了专制者自己。

记得zw说起:都不是坏人,但是是一群没有理想的人。

网上一些愤青的想法说法,说实话“鸵鸟”心态也很强,不肯承认政府在新闻管制方面有问题,不肯承认在实力、利益之外还有一种叫soft power的东西,动不动就是“他们妒忌中国的发展”,抓着“剥人皮”“奴隶制”这样西藏流亡政府早就摒弃的历史没完没了,要不就是“你们还怎么怎么地印第安人、伊拉克人了呢”这种笨拙逻辑,看得让人揪心,忧虑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一个正常的、普世的逻辑和思维框架下跟人对话呢?一万年太久啊。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网青都鸵鸟。有个网友的留言形容海外华人的多样心态比较恰切,转帖一下:“我在法国看到留学生的留言,组织,讨论如何让西方人理解,如何申请游行,如何展示自己,作为在民主社会生存的一员行使这些民主社会基本的权利,他们很熟练的运用民主社会赋予他们的权利,并且遵守一切关于游行的法律。有人骂人,有人反法,有人思考,有人劝告大家冷静,有人提出好的想法,有人积极接受法国电视台和电台的采访,有人打热线电话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同意现在很多人有点不冷静,有点攻击民主人权,但是更多的人在反思,反思中国,反思西方。”


B 面

那我为什么还是支持海华的游行呢?因为我始终认为,很多西方媒体在报道西藏问题上偏见太重,政界的反应也一样片面,需要被抗议、被纠正。你要说什么偏见啊,那我再说一遍,就是对中国和西藏的历史关系问题、中国政府对西藏的经济社会扶持政策、藏人在314事件中的暴力行为、喇嘛精英们(有时候基于谎言基础上)的仇恨教育、西藏问题在成为“人权问题”之前本质上是一个“冷战问题”……等inconvenient truth 遮遮掩掩或甚至只字不提。

比如,动不动“since the invasion of Chinese in 1951”,说的跟1951年前真有一个国际上被承认了的西藏国似的。就算1951年是标志着“接口式统治”(王力雄语)向“军事化统治”的转变,“接口式统治”就不是统治了?与其说这是从“非国家”到“国家”的转变,不如说是在交通、通讯不便情况下的“粗放式统治”向现代化条件下“密集型统治”的转变、以及国民党时期南京政府自顾不暇式的统治向共产党全面渗透性统治的转变。再说一遍,我不认为一个地方历史上属于一个国家它就应该“从一而终”,但是历史上西藏是不是隶属于中国这个事实范畴的讨论,虽然对于我个人没有什么意义,但国际法在确立“主权国家体系”时,的确把“领土现状”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对我自己来说,只要你不杀人放火,爱独立不独立,关我P事。但是我能改变目前的“主权国家”体系及其背后的暴力机器吗?不能。如果真有战乱,会伤及我一根毫毛吗?多半不会。那么,在我不能防止暴力冲突、并且别人可能成为炮灰的情况下,出于基本的责任心,我不会支持分离主义运动,因为在这个情况下,my opinion matters much less than lives potentially risked. 这就好像如果我一个朋友非要去北极看美丽的极光,但是去的路上很可能被冻死,我劝他不要去,不是因为我觉得极光不美丽,而是因为他可能在路上被冻死。

又比如,中国政府对西藏在投资、教育、税收、就业方面的优惠,人均寿命的增长,医疗、基础设施的改善,西方媒体有几个提这事呢?你可以说这些都不重要,只有“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这一件事重要。你可以这样认为,但你不能代替别人这样认为。一个负责的媒体应当把这些事实性的讨论给端出来,give a larger picture,让读者自己去做判断。正是在这一点上,西方媒体政界和学界出现分野,象Gunfeld,Goldstein,Parenti,Sautman这样真正做研究的人,愿意give a larger picture,而不仅仅将自己设定为a tool for one-sided propaganda。

不give a larger picture也就罢了,动不动就是“屠杀”、“迫害”这样conversation-stopping 的字眼,用闹同学的话来说,藏人随便拉个标语就当事实来报道。承认这一点吧:中国有宣传机器,西藏流亡政府也有。西媒之所以令这么多海外华人愤怒,就是因为它完全用双重标准来对待两边的宣传机器:一边几乎所有的宣传都是事实,一边几乎所有的宣传都是宣传。在网上跟一个老外讨论,他目睹了中国人的“群情激愤”之后说:为什么中国人的看法都一模一样呢,如果13亿人看法都一样,根据“law of average”太不正常了,被洗脑了吧?我说,读中文就上牛博看看吧,中国人没你想得那么万众一心。相比之下,我知道的pro-TB Chinese are much more than pro-China westerners, 根据你的逻辑和你说的law of average,有没有一种可能性是你们被自己的媒体给洗脑了呢?

NYTimes 说,中国政府不能指望自己长期压制藏人而不承受因之带来的藏人的反弹,但是同理,NYTimes这样的媒体也不能指望自己长期一边倒的舆论导向而不承受因之带来的中国人的反弹。

有人说,“你最近怎么这样啊,脱离自由主义立场啊……”。这完全是一个误解,就西藏问题,我01年就跟一个老外讨论过,至今基本观点没有大的变化-----当时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是我和西方主流认识gap最大的一个问题----不是因为我们的价值观不同,而是因为我们对事实的认知不太一样(这也是我不太认同梁文道文章的地方-----他强调价值差异,而我认为在价值差异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对事实的认定不同,而事实的认定不同,一个原因就是某些西方人从来不试图从媒体渠道之外得到任何关于西藏的信息----哪怕读几本西方人自己写的学术研究著作呢。)。

还有网友问:你身边的老外对这事怎么看?他们的网民讨论吗?我的感受:第一,西方人似乎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关心这事,大多都是瞟两眼电视,洗洗睡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那些因为“全世界和中国作对”而气愤填膺或者幸灾乐祸的人,都醒醒吧。第二,我和一些外国同事朋友说起这事,他们都愿意倾听、讨论一些以前没有接触过的视角,心态开放,讨论平和,要么调整一下以前的看法,要么求同存异,几乎没有见到过那种气愤填膺或者幸灾乐祸的人,与某些中国人(无论哪一派的)的歇斯底里状态形成鲜明对比。(可笑的是,有些人不但不能容忍你采取“对方立场”,而且不能容忍你不采取立场、或者采取中立立场。任何超出简单“表态”式的讨论,就是装逼)。第三:关于外国网民的讨论,我接触很少,有时候看Economist文章后面的跟贴讨论,觉得质量还是挺高的,主要是心态比较正常。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一个中国人写的):Sometimes, I look back at my country, with tears I see a lonely orphaned teenager struggling to the adulthood, trying to pick up the tattered heritage from her parents, surrounded by the glare and snub of other more glamorous grown-ups.

即使是和身边的中国人讨论这些问题,也没有碰到什么咬牙切齿的“脑残”。其中不少人都表示要去“参加示威”,但同样一批人,听说黑窑也会愤怒,碰到支教也会捐款,看到腐败报道也会骂娘,读到国内的贫富悬殊也会心痛……有时候我不同意他们的看法,但确实没有对他们的智力或者道德上的优越感。为什么要把他们妖魔化成“脑残”呢?还是不要象我党那样,用贴标签代替思考吧,因为廉价的胜利,往往是不可靠的胜利。

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

“脑残”

来信选登一封:

dp:

关于海外华人针对达赖和藏独的游行,我觉得某些博主提出的“go back to China”非常不合适。我承认参与游行的有些人可能是所谓的“愤青脑残”,但是很多人并没有那么盲目。从BBS上的发言看,很多人也反感中国政府和政策。我觉得很多人之所以支持抗议,就是觉得我们应该让西方世界听到不同的声音。因为包围他们的媒体,和中国政府一样,只是传输着单方面的观点和消息。游行组织者们再三声明我们只要陈述事实,让美国人了解一些他们所不知道的信息,让部分媒体能看到和报道不同的观点。这些活动全部是海外华人自发组织的,费用是大家民间募集的,就连受到中国使馆赞助的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都拒绝在newsletter里发布关于抗议游行的信息,以免造成中国官方组织此类抗议的嫌疑。我不理解,为什么那些博主对有组织有靠山有赞助的藏独人员到处围攻一个体育盛会标志物如此纵容,却对海外华人气愤不过西方世界的“洗脑”自发自愿组织的抗议游行如此冷嘲热讽。叶三的狐朋狗友对游行的态度并不代表多数海外参加游行的华人的态度。他们凭什么用这或者杜撰出来的对话,或者是真实的但是没有代表性的对话来侮辱游行的华人。这些华人和藏独法轮功的人一样拥有在美国集会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他们只是想表达自己声音而已,又何过之有? 我没有打算去参加游行,因为我不能确定他们所散发的资料是否是真实的。但是我回去看看,如果我觉得他们所宣传的表达的是我能认同的,也许我也会站到他们的队伍去。 谢谢你听我罗嗦:)
祝好 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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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

“为什么藏民的民族主义情绪是值得肯定的?”
“因为他们追求民主自由。”

“为什么汉族人的民族主义情绪是令人鄙夷的?”
“因为他们脑残了。”


“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人都反对我们,难道他们也有自己的道理?”
“我们当然要反思,因为他们很可能有自己的道理。”

“为什么海外华人那么多人都气氛填膺,难道他们也有自己的道理?”
“没有,因为他们都脑残了。”


“藏人运用自己的权利抗议火炬传递,是不是对自己权利的正常行使?
“那当然,民主社会嘛。”

“汉人运用自己的权利为火炬传递助威,是不是对权利的正常行使?”
“正常?一帮脑残。”


“反共、追求自由民主的人是不是都要go back to China,要不然显得特装逼特懦弱?”
“怎么会,表达理念,在哪都行。”

“爱国、民族主义愤青是不是都要go back to China,要不然显得特装逼特懦弱?”
“当然,因为他们都脑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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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有一种优越感那么廉价呢?

2008年4月7日星期一

(转帖)一个澳大利亚人对西臧问题的看法

另一个西臧问题的英文帖。读后感想一:但凡做过一点独立历史或调查“功课”的人,而不仅仅是跟着媒体走的人(此点同时适用于中国人、西方人、西臧人),都愿意承认西臧问题并非“非黑即白”的卡通世界,而有着复杂的根源和多方的责任。西方主要的西藏问题专家,A. Tom. Grunfeld, Melvyn Goldstein, Barry Sautman 以及下文中提到的一些学者,都对西藏流亡政府持有或多或少的批评态度,当然对中国政府更是如此。感想二:多研究点事实和史实比匆匆忙忙做价值或政治判断更重要。虽然人对事实的观察往往受制于价值观念,但哪怕价值观念影响下的事实研究和陈述也还是比干喊口号更有意义。

有人针对我上一篇转帖说“你不会因为作者是老外就觉得文章客观吧”。答:如果我认为作者是老外文章就客观,那我应该觉得西方媒体在西臧问题上的报道都很客观了。我觉得那篇文章客观是因为它涉及很多事实讨论,而不仅仅是价值判断。当然这也仅仅是“我认为”而已,我的判断当然受我的价值观影响。我转贴那篇以及这篇文章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有人说:“为什么全世界都‘误解’我们呢?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自己吗?”我想展示:并不是中国之外的“全世界”在西臧问题上看法都高度一致。事实上,西方政界/新闻界和西方学界在西臧问题上出现的观点分化(前者多“一边倒”,后者多强调复杂性)就耐人寻味。当然,不管西方在西臧问题上看法是不是铁板一块,中国都要反思自己的民族政策。

还有这样的留言: “以你近来的进化,估计有一天北大清华会来请你去当个教授院长之类的了。” 答:滚。

此文是pbs论坛的一个主贴,后面还有很多跟贴,讨论涉及很多牛博博主也讨论到的问题,而且质量比较高,有兴趣可以去这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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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response to Tony Martin (in relation to the Tibet issue)